中世纪所有的刑具
一.动物处决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服装和文物的历史还要长。当人类还在用石头和棍子与自然作斗争的时候,用藤绳把一个非法的同类绑起来让动物糟蹋,是最简单的死亡手段。最早的记录让我们知道,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国王苏巴尼·巴尔(Subani Barr)将被定罪的囚犯扔给一只巨犬饱餐一顿。埃及人倾向于使用鳄鱼。而印度人则爱老虎做“执行者”。至于中国人,他们更倾向于“不义必起而攻之”的原则,把罪犯扔进老鼠、蛇、蚂蚁中,验证力量、大小、重量、粗细等对立概念的相互依存和交换,用大型食肉动物赤手空拳对付人。鄙视欺凌弱者的中国人嗤之以鼻。是罗马人对动物处决有一种想象中的迷恋。罗马一度盛行“勒索致死”,其实是一种溺死的刑罚。但在溺死之前,犯人会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一条蛇一起被装进一个皮袋里,然后将袋口缝得紧紧的。被这样对待的犯人在被淹死前身上布满了彩色的痕迹。在整个罗马帝国,观看野生动物吃人是非常流行的,这是法典所允许的。这种惩罚中使用了各种野兽:狮子、老虎、豹子、熊,偶尔还有狼和狗。所有的动物都被预先饿死或监禁。观众是鉴赏家,顺序上不允许有任何错误。一般来说,老虎更受欢迎,它们可以很快吃掉所有的囚犯。熊的风格被一小部分心理不正常的人欣赏。它像暴风雨一样把犯人打倒,但它很慢,很慢,吃东西的时候非常仔细地咀嚼。除了直接的处理方法,还有一种间接的方法,就是用畜力来折磨,中国历史上的分尸,马尾辫拖就是这样。在印度,马通常被牛或大象代替。至于中东或非洲,则常用单头蛇。纵观动物行刑的历史,最可怕的是中世纪盛行于法国、英国和荷兰的一种刑罚,即把犯人剥光衣服,绑在床上仰面朝天,只在肚子上扣一个锅或笼子,里面放老鼠、雪貂或睡鼠,然后点燃加热。为了逃离恐慌而选择道路的动物会又抓又咬,打开囚犯的胃,深入他们的五个肠子。
第二,喉切除术
割喉一直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所以被称为“罗马刑罚”其实质就是割喉。与砍头不同的是,在这种刑罚中,头和躯干是不分开的,但这两种刑罚的执行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死于窒息和失血过多,直接原因是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是用匕首完成的。但在罗马刑罚中,“喉切除术”从未被列为死刑的主要手段。
在古罗马的竞技场上,两个角斗士中受伤的一个会在摔倒后抬起手臂,用左手无名指指向观众。他一方面会通过这个手势认输,另一方面会请求观众宽大处理。这个时候,胜利者就会来到他的面前,做出单腿跪地的图案,控制住自己的头部,把刀放在头下,再次昂起头,等待想法的裁决。如果输的一方在打斗过程中尽了最大努力,并且勇敢灵巧,他们就会举手表示原谅。如果他的表现不尽如人意,他们会指出他的大拇指,判他死刑。如果是这样,竞技场的主席会喝:
割喉确实有一些荣誉和悲剧意义。
割喉也被用来惩罚罗马的意识形态对手——基督徒。
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原始部落也在仪式中使用喉切除术。在欧洲,割喉只是为了加重惩罚。就是“割喉,放在烙铁里,挤出舌头,割下来再挂。”在英国国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中,规定切口必须高至颈部,以便刽子手通过切口将犯人的舌头拉出来。
20世纪,高棉人再次采用喉切除术。他们用锋利的棕榈叶慢慢割开犯人的喉咙,在颈动脉附近不停地来回割。“拉出一个很细的切口,然后用尽全力水平拉。血立刻溅得到处都是,射得老远。”就这样,他们处决了成千上万的人。
第三,剖腹手术的处罚
惩罚就是用尖刀刺穿犯人的肚子,打开嘴巴,造成五处内伤,死亡。希腊罗马只是停止了对死者的杀戮,而在古波斯,开膛破肚后,六到八米长的肠子被拉出来缠在绞盘上,而日本的切腹惩罚则是自己执行,以证明自己的忠诚,挽回失去的荣誉。剖腹产的同时,给死者头上戴上了一顶具有英雄特征的皇冠。所以不是普通人都有资格剖腹产。他们通常被斩首。在日本,斩首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侮辱精神运气的灵魂之意。
第四,投掷惩罚
这种惩罚的关键是让犯人从高处坠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是无法进行的,比如在沙漠里...
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扔刑的区别只是犯人最后落地的地方。罗马人把俘虏扔进喀斯特石林,而希腊人在登陆点铺上一些尖尖的石头。波斯人喜欢选择石板平坦的街道。另一方面,墨西哥在水中竖起铁钩,然后把人扔上去。欧洲最招摇的地方就是亲宗教的战争,都主张让士兵排成方阵,手中持矛持戟。然后把犯人带到塔顶、城墙或者教堂,喊一、二、三,扔下去。历史学家胡贝拉?蒙泰莱特写道:“这是最具戏剧性的惩罚之一,非常好玩”。
二十世纪中叶,法国和美国军队恢复了投掷刑。在阿尔及利亚和越南,拒绝透露信息的罪犯经常被踢出直升机。位置没有古代优雅,但投掷高度却是古人做梦都想不到的。
动词 (verb的缩写)饥饿惩罚
如果只是简单的把犯人饿死,那么拷问者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就体现不出来了。在中世纪的欧洲,“饥饿面具”是最常用的。当面具扣在一个人的脸上时,一条铁舌头被塞进犯人的嘴里,强迫他呼吸。这样,即使到处都是食物,囚犯也无法进食,直到饿死。“天才发明”是一种叫“恐怖梨”的东西,铁做的,梨形的,可以通过机制打开。放到犯人嘴里,让他不能喊,不能说话,不能吃东西。有些“恐怖梨”含有尖刺,可以从刹车口慢慢伸出,夹住嘴,刺破喉咙...
在印度和缅甸,被判饿死的人会被熔化的铅水堵在喉咙和嘴里。
在19世纪的非洲,一些部落将杀人犯和受害者的尸体对立绑在一起。手牵着手,唇碰着唇,这些俘虏浸在腐烂的血液里,又饥又渴,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候会让饥饿的犯人在饿死之前暴饮暴食,然后把尿的东西勒紧,然后堵住肛门,让它胀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经常对集中营里的罪犯做这种事。
第六,钉死在十字架上
这种刑罚在古埃及就有,并在地中海沿岸和中东国家广泛使用。一般来说,是用来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等。钉死有时被用来羞辱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罪犯。
作为一种刑具,十字架通常由两三根木桩组成——如果是四边形的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型,有的是X型,有的是Y型。丁字十字架主要是用来惩罚闹事者的,有时还要倒过来,头朝下,脚朝上。圣皮埃尔就这样被处决了,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能受到和基督一样的惩罚。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点之前,十字架的直杆就已经插在地上了。后世所描述的基督背着十字架走向“头骨”的场景,从刑罚的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在行刑场所,犯人用绳子绑在刑具上,但更常见的是直接钉,先钉手,再钉脚。钉子永远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了身体的重量会撕裂,手臂可能会解放。有经验的刽子手会把尖刺钉进手腕间的一个狭窄缝隙里,这个缝隙现在在解剖学上被称为德斯托宽缝隙。
进入现代社会后,钉死仍然有其生命力。70年代,越南士兵钉死“汉奸”;20世纪80年代,一些国家的小偷被判处这种刑罚;上世纪90年代,包括苏丹在内的7个国家将犯人送上十字架公开示众。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屠杀。中国战国时期,秦国大将田雷活埋了赵国40万士兵,秦始皇坑儒的行径只是小巫见大巫。
罗马人在惩罚犯法的妇女时,也采取了“活埋”的方式。
在实行活埋之前,古代波斯人会把囚犯从高处扔进大量故意焚烧的灰烬中。骨灰进入犯人肺部造成的窒息,远比普通活埋造成的单纯缺氧更可怕。
高卢人和德国人活埋叛徒和逃兵。哥特人专门用它来对付同性恋。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不会被绞死。毕竟一个女人吊在半空中,在所有人的眼皮底下晃腿,是极其不礼貌的行为,必须活埋。现代活埋的记录可以在越南战争期间找到。
八、木桩刑
对于这种惩罚,19世纪的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将人类的残忍带到极致的造物之一”。行刑方法是将木桩插入犯人体内,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让他自生自灭。
根据木桩的直径,有时会事先用扩张器打开肛门或用刀切开,然后由刽子手插入木桩,用锤子钉牢。有些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将木桩竖起,插入已先铺好的铜钱中,使木桩配合犯人自身重量,一点一点深入,直至穿过腋窝、胸部、背部或肛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忍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在欧洲亲基督教战争期间,木桩刑特别流行。1669年意大利皮埃蒙特,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赤身裸体死去。一群刽子手高举着她游行,声称这具尸体是他们的旗帜。
1958年,伊冯拉克国王的叔叔因同性恋被判木桩。他之所以选择这种惩罚,是因为他“喜欢往屁股里塞东西”。
九、活剥
脱皮就是脱皮,可以是部分脱皮,也可以是完全脱皮。
在古印度,活剥又叫“小火除细毛”,就是用火把烧皮,把尸体烤到三分熟。此时,活肉与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完全分离。然后“无视犯人的哭喊,彻底剥了他的皮...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地暴露在外,你可以看到内心的五次跳动,光线照在他的胸部,肌肉纤维闪闪发光。”
这种剥皮需要技巧,这可能已经代表了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平。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体效果,而是直接做“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条,或切成圆盘、薄片和长方形片...治疗的最佳杰作是将皮肤切割成狭长的环状细节。
作为一种惩罚,剥皮已经消失了几个世纪,但人的皮肤一直是可怕的变态收藏家的对象。19年底,在人体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纳展出了一张完整的鞣制过的人皮。还有纳粹,他们收集的不仅仅是有漂亮纹身的人皮,还把一些人皮作为书籍封面、灯罩、纸板坐垫或者其他艺术品的好材料。
X.分割
惩罚就是简单地砍掉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拷问者认为“单纯”拷问犯人太便宜了,于是花样繁多。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砍掉手指,再砍掉脚趾,再砍掉手、胳膊、脚踝、腿、耳朵和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四肢截肢后用金疮药止血,用布包扎伤口,放入大瓮中,放入厕所。这个囚犯将在死前遭受很长一段时间的痛苦。汉代以后,肢解之刑被凌迟之刑所取代。也许在刽子手看来,凌迟的惩罚更加痛苦和微妙...
现在有些国家还规定小偷可以截肢。Bakistan的法典规定:“谁第一次犯盗窃罪,就把他的右手从腕关节上砍下来;第二次违反者将被砍断左脚。”但几乎没有这种刑罚剥夺犯人生命的案例。
十一岁了。
亚洲和中东的少数民族尤其喜欢这种刑罚。这种惩罚的关键是将人体打散直至死亡。
波斯帝国将叛军分为四部分。罗马人对付女囚先割胸,对付男囚先割生殖器。希腊人在切肉的时候,还加了一个去骨的程序,让犯人看起来像是塞满了木屑的玩偶。但是和中国人比起来,其他民族就粗糙了。中国人把这一年发展到了顶峰,使它成为一种特技。行刑之初,刽子手会熟练地把犯人的喉结割出来,防止他喊叫。然后迅速放血包扎伤口。第一部分是背部,每一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死一个成年人,必须使用3357把刀,刀必须流血,失去肉。应该是用白色的大瓷盘粘在上面,让观众欣赏,得到欣赏。如果犯人在规定的刀数之前死亡,刽子手会被观众耻笑,可能会丢掉工作。
十二、肢解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爱玩机械密切相关。囚犯赤裸的身体被用钉子固定在一个大轮盘上。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次,固定在地上的铁刺就会切下一块肉,转十几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撕成碎片了。
十三、碾过处罚
碾压刑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用固定重量碾压致死;二是把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发力并逐渐增加重量;三是用优势碾压或撕扯东西。
在罗马和埃及,囚犯经常被放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所以囚犯没有活命的机会。
条顿人用一个很重的木拼盘,用马来回拖着,直到俘虏变成一块血淋淋的酱。
在波斯,囚犯被塞进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榨汁机里,这样对待的囚犯没有形状。
十四。在火刑柱上燃烧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最野蛮的做法,古代东西方都讲。
高卢人把囚犯放在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筐里,然后放火焚烧。日本人在19世纪也使用了类似的方法。这种方法据说“很有观赏性”,犯人在篮子里尖叫跳跃,却无论如何也爬不出这个“独特的环境”。斯基特人把囚犯扔在一辆装满干木头并洒上薄薄树脂的马车上。一旦起火,受惊的牛会拉着火车穿越城市,非常具有警示性。
罗马人把囚犯钉在十字架上,然后用沥青和松节油浇透,制成一个大火炬,带到公众面前。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和意大利,囚犯被用柴火包裹起来,像棕色的种子一样绑起来,然后点燃。
至于特殊的木桩,是把人高高地捆起来,脚下堆着柴火烧火。法国的圣女贞德就是这样被处决的。她被烧死的整个过程充满了淫秽的展览手段...
据说木桩有净化作用。因此,火刑柱总是与消除异端和邪恶联系在一起。
十五、烤刑和烤刑
这两种刑罚都是常用的行刑方式,与火刑的区别在于犯人必须用“小火”对待。把火力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目的是让犯人在清醒时死去。
罗马帝国时期这种刑罚最著名的受害者是基督教圣徒?劳伦特,为了纪念他,巴黎一家以他名字命名的时装公司闻名全球。当时他为穷人得罪了当局,所以先被鞭打,指甲被拔掉,牙齿被打碎,然后被架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据说烤了很久,劳伦特对刽子手说:“你不觉得我这一面烤得太多了吗?能翻过来吗?”他翻过来说:“很好吃。差不多完成了。你可以吃。”然后他就死了。至于给犯人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那是一种惩罚。有的人在行刑过程中还没“煮熟”就已经被火烟呛死了。
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经常把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来,放进事先在犯人头上开的一个洞里。这样,犯人的大脑立刻沸腾,从洞里溢出。古代印第安人使用铁棒,在火中烧成白色,插入囚犯口中。
旧中国有专门用于“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十六。看到了惩罚
这是一种特殊的分解刑,刑具是锯子。据说东方人喜欢横锯,西方人爱直锯。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拉锯。他们过去从头顶锯,而西方拷问者则相反,从两腿之间的腹股沟锯。后果是最可怕的,因为犯人在割到肚脐之前都很清醒。为了延长痛苦的过程,囚犯们经常被允许低着头,这样他们的大脑可以得到足够的氧气,他们可以避免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电锯惊魂》历史上最后一部“杰作”是由某个患有躁狂症的盖世太保完成的。他们有各种类型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了一棵树,可以为所欲为,可以砍任何想砍的部分。
十七、箭刑和贯刑
用箭射死是箭刑。好像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这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刑罚,只是先用箭射中身体某一部位的处理方式有差异。
穿透刑的关键在于用利器穿透肌肉和组织。但刽子手作为一种既定的行刑模式,总会体现出一些创造性,所以有很多穿透的手法。把人用尖刺串起来放在上面,是欧洲诸侯最喜欢的东西。囚犯往往要过几天才会死去...贯穿刑具的最可怕的东西是一种叫做“集市”的刑具?多洛罗萨的铁刑具与之前发明的刑具“努朗保圣人”不同。它不是靠刑具上的“少女胸”位置来夹住犯人,而是用灵活的机械臂。它不是用遍布刑具的各种铁刺穿透犯人的身体,而是收紧手臂使犯人窒息,然后一根钢刺会从刑具的心脏伸出,插入犯人体内...
十八、毒药。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服毒致死就是行刑方式之一。
据记载,本案中的早期投毒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处决。苏因为得罪了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毒药送来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完毒后不要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因为运动会减缓毒的发作,延长死亡时间。尽量少说话,不然要喝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是苏家收的。当时在希腊,欧洲常见的从铁杉中提取的铁杉,多被用作毒药。
在古代中国,毒药是从动物、昆虫、矿物和植物中提取的。看来毒害人的管道比西方多得多。
现代社会为了有效性和人性化,又开始使用老祖宗的方法。毒气室和安乐死注射似乎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着吊着
它不同于绞刑。方法是把犯人的双手割在背后,然后用绳子绑住他的手腕,抬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他突然松开绳子,让它落下,停在离地面只有几十厘米的地方。囚犯的手臂会在停止落地的冲击下脱臼。按重量吊就更残忍了。有记载说,如果将60多公斤的重物绑在受害者的腿上进行惩罚,甚至他的腿也会脱臼。如果超过100 kg,全身的骨头都会在冲力的作用下断裂,即使肚皮张开,内脏溢出也并不少见。
19世纪中叶,中国清政府曾经对天主教传教士处以绞刑,这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法定刑罚形式。
二十、鞭笞和棍刑
鞭打存在于历史的各个时期。在现代社会,新加坡是第一个文物水平高,鞭刑严重的国家。
鞭子可以用各种棉包材料制成,如皮革、植物纤维等。,上面有附件,如长钉、钩子、石头和金属球。总之,如果认定这鞭子是专门用来打人的,那一定是人类充满恶毒意图的杰作。被殴打犯人的结果是“成为人肉抹布”。
棍子可以由木头、竹子、铁、铜和其他材料制成。杀人比鞭笞简单,痛苦远不如鞭笞,所以棍棒刑很不得人心。用酷刑专家的话说,“当犯人还没有对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深感后悔的时候,一切都结束了。”鞭刑的执行自由度要大得多。在一定的时间,你可以将受害者浸泡在盐水、酸性水和碱性水中...还可以在腐肉上涂抹各种“酱料”。最令人发指的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匹马戴孝”,即将被用白麻布鞭打。24小时后,亚麻布被从囚犯身上一件件撕下...给我一个好时光,然后杀了我...对于拷问者来说,剥夺生命是终极目标,但犯人死前表现出的一系列痛苦和无奈,只有犯人自己知道。
二十一、车轮处罚
这是把一个人绑在轮子上打死的惩罚。
刽子手拿着一根铁棒。按照行刑程序,他要先把犯人的四肢折断,打八下,断成十六段,最后上来胸口两下,结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一击被称为“仁慈的一击”。似乎很难想象大多数囚犯在胸部被打了两次后仍在呼吸。为了证明自己不仁慈,刽子手会把犯人的手和腿扭到背后,让他们摸犯人的头。这种具有悲喜效果的姿势,观众会或哭或笑或叹息。
因为车轮刑的展示,要求刽子手展示特殊的专业技能。法国囚犯拉兰德因指控刽子手而名垂青史。当刽子手已经利落地解决了他的胳膊和腿,准备破他的胸膛时,棍子轻轻一滑,碰到了他的下巴。拉兰德喊道:“嘿,那是违反规定的。”。结果观众开始叫嚣,有人举起了拳头。刽子手对他说:“奇怪的事情,他们似乎想让我代替你去死”。
二十二、执行
这种刑罚的特别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同时受到“力”的作用...
这种惩罚的最早记录是在希腊书籍中。他们的执行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人工弯曲的树上,利用树的弹性来破解人体。
古代中国和古罗马都是用马拉战车肢解尸体,秦国著名宰相商鞅就是不朽的牺牲品。但似乎刑罚的执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人也没有纸那么容易撕。16世纪的法国作家米斯利在《法兰西历史》一书中写道:“骑在一匹鞭打的马上,用四肢疯狂地拽着一根绳子。虽然刽子手之前已经用钳子撕开了犯人腿上的肉,把他的胳膊拉开了,但是他的肌肉还是能承受这么大的拉力。无奈的刽子手只好拿来一把大绞肉机,把他认为会妨碍行刑的肉块切下来。就这样,马终于折断了四肢...还活着的树干倒在了地上。”
也有记载说,有时候被处决的马累得口吐白沫,但犯人的四肢还连着他的躯干,这让刽子手、犯人和观众都很不耐烦。所以在执行行刑的时候,刽子手要非常周到,研究犯人的身体特征,了解被处决的马各自的力量...
二十三、勒死
绞杀就是绞杀,和吊死一样让人窒息。但它并不主要取决于犯人的体重,而是通过某种外力作用于颈部而死亡。绞杀在亚洲和欧洲很多民族都有使用,但欧洲有些地方有规定,处女是不允许被绞杀的,所以刽子手必须让处女失去童贞,才能在犯人脖子上套绳子或其他刑具。
从文字记载来看,中国人的绞杀记录是臭名昭著的,但这种刑罚似乎是献给上层阶级的,因为死后还有“全尸”。直到清末才有人发明了一种特殊的绞杀方式,叫做连枷,专门用来处决被认为罪大恶极的下等人。方法如下:先将犯人的双手绑起来,把他的脖子伸进一块木板的圆孔里,然后把木板抬起来,放在一个门形的行刑架上面。就这样,犯人的脖子和下巴悬空,脚悬空约50厘米。如果你想让犯人死,就把石头绑在脚上。如果要折磨他,那就要看犯人自身的体重了。囚犯通常要过一两天才会真正死去。
24:勒死
勒杀不是绞刑。和绞杀原理很像,可以说是人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勒死是让犯人坐在一个平台上,双手绑在腹部前,背部靠在一根垂直的木桩上。刽子手将一根麻绳从木桩的洞里穿出来,编成一个圈,套住犯人的脖子,然后将麻绳的两头绑在木桩的另一边,插上一根棍子。当棍子转动时,环收紧来勒死囚犯。
这种方法根本不伤颈动脉,只是让人慢慢窒息。
后来出现了金属制成的绞杀机,用铁环代替绞索,可旋转的螺丝使铁环更容易收缩。
偏好绞杀的是伊比利亚半岛的两个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因为很多拉美国家曾经是他们的殖民地国家,绞杀在那里也很流行...
在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绞杀是明末吴三桂亲手处决皇帝李咏的时候,工具就是一把弓。
25:被石头砸死
这种惩罚几乎在所有的社会都存在过,它有一种集体报复的特征。
无独有偶,石刑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针对在两性关系中违反规则的男女,而在今天,已经有十几个国家将其列为死刑的主要刑法。行刑时,有的把犯人绑在十字架上;有的把犯人放在难以机动的环境里;在16世纪的瑞典,一个犯强奸罪的女人会被剃光头发,头皮上涂满松香,披上五颜六色腐烂的羽毛,双臂像翅膀一样扇动,跑过300米的距离。这段距离的两边,都是拿着石头的男人。如果她能逃脱,她就能避免死亡。
各种形式的石刑更像是宗教驱逐,而不是死刑。所以拷问者不赞成用几公斤的大石头快速处决犯人。1979之后伊朗采用的法典规定,不能只用一块石头打死一个犯人。“一块石头不可能大到一个犯人只挨一两下就死了,但也不可能小到不是一块石头。为了防止行刑时石头尺寸出错,政府全权负责提供石头,用卡车运到行刑现场堆放。
26:溺水
水和火都是纯洁的象征。在基督徒眼里,洗礼仪式甚至洪水都是公认的纯粹表达。大多数原始文明社会广泛使用水来处决罪犯,这无疑是受宗教信仰和迷信的影响。水是自然的一个特殊部分。把一个犯人放到水里,就是变相把一个罪人交给造物主。所以溺水最初的惩罚只是把人扔到水里,只要能上岸,就体现了上帝恩赐的迹象。然而,这种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刽子手来说,他们已经下定决心要让人去死。他们怎么可能有机会逃脱?
所以,如果把犯人扔进湖海,脖子上会挂一个锚、一条铁链或一个石磨,最坏的情况下还会绑一块大石头。古代的德国人和高卢人发现,囚犯被扔进沼泽,溺水率是100%;罗马人知道把一个囚犯的头扔进一个小洞里是不可能的;把人装进袋子里,然后扔进水里,这是中世纪欧洲常用的方法。亨利八世时期,英国人在退潮时用木桩将罪犯固定在沙滩上,涨潮时,海水会一点一点将他淹没。在拿破仑时代,流行把人活活淹死在浅水里,或者把囚犯集体绑在一条船上,然后把船弄沉。
在现代欧洲,流行一种溺死的刑罚,就是通过灌水。让犯人直直地躺在一根直杆上绑住手脚,将漏斗深深地插入犯人的喉咙,刽子手缓慢而持续地向漏斗里倒水;或者把一块布盖在犯人的嘴上,把水倒在布上。这两种方法都是为了让犯人吸气时吸入水,窒息而死。
这种“玩法”在法国有章可循:“大罚18升水,小罚9升。”据说行刑时用清水,叫“以礼待客”。如果过分,就用脏水和粪水,而心灵手巧的拷问者就用醋和辣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