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买资产时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怎么理解?

1.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取得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或者按照取得时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2.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其历史成本,即取得该资产时的实际资本消耗,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就不是这样了,因为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估。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允价值也在不断变化。相应的,资产的入账价值不能固定,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公允价值可以大于历史成本,也可以小于历史成本,取决于资产的升值或减值。

三、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只有单一账户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时,由于资产的摊销对象仍然是其实际成本,会计核算既要反映其公允价值,又要反映其实际成本,因此需要设置复式账。

四、在会计报表中,除反映资产实际成本的科目外,还应设置反映公允价值和实际成本的差额科目。如果公允价值大于实际成本,两个账户均为借方余额;当公允价值小于实际成本时,实际成本账户为借方余额,差额账户为贷方余额。考虑到谨慎性原则,现行会计科目表仅对资产类科目设置减值准备科目。应该说这只是一种过渡形式。当公允价值能够准确把握时,既要反映资产的减值,又要反映资产的增值,如商誉、土地使用权等,可以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