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贸易保护主义及其危害(2)
简单总结
贸易保护主义,在对外贸易中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对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待遇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来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包括进口许可证制度、进口配额制度等一系列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的非关税措施。这些措施也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民族经济的重要手段。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它是调节国际收支、纠正贸易逆差的重要工具。
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发展较晚的资本主义国家往往奉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发达国家提倡自由贸易,贸易保护主义只是作为应对危机的临时措施。在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是抵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手段,也是向国外扩张、争夺世界市场的手段。无论新旧,贸易保护主义的中心思想都是一样的:任何经济政策都可能影响一个国家的收入分配格局,从而引起不同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的不同反应。但新贸易保护主义较新旧贸易保护主义更胜一筹,具有强制性强、对贸易各方影响大而直接、约束范围广、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简单地说,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壁垒形式包括:
绿色壁垒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有毒废物排放、物种灭绝、资源枯竭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世界的高度关注。工业发达国家以生态环保为借口,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为本国市场和产业构筑了绿色壁垒。主要形式有-
绿色标志。又称绿色标签制度或环境标志制度,是指国际上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根据所谓的绿色标准对商品进行认证并颁发标志和证书的一种制度。绿色标志图案多为天鹅、常青树、蒲公英等。,其中充满了绿色的含义。未获得绿色标签的进口商品将受到数量和价格的限制,而获得绿色标签的商品则被视为“绿色产品”,具有“值得信赖的环境质量”。这其中涉及的认证标准是对包括资源利用、生产技术和处理技术、产品回收和用后处理等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管。涉及的产品多为节能低耗产品、清洁工艺品、低毒。绿色标志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价值观的转变和污染防治能力的增强。然而,由于各国环境标准的差异,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优势制定了更高的环境标准,这使发展中国家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客观上为发达国家的市场设置了贸易壁垒,从而违反了公平贸易的基本准则。
绿色包装。各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对国产和进口商品的包装卫生和安全提出了强制性要求。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通过改进设计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以节约资源;重复使用包装材料;使用回收材料制作包装;可生物降解包装的使用使得废弃包装在自然环境中很快腐烂。为此,一些发达国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重新配置,形成了新的产业链,满足了包装在环保方面的要求,促进了经济发展;然而,由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价值观和行政管理的滞后,绿色包装成为它们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绿色壁垒。
环境成本。新贸易保护主义者认为,任何产品都应该在成本中包含环境和资源成本,并且应该以国际环境标准为基础进行计算。如果忽视环境质量或降低环境标准,其出口产品实际上会存在不公平的比较优势或环境补贴,从而导致高环境标准产品的不公平竞争。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贸易中不计算绿色成本就倾销环境,应该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来平衡不同环境标准下的成本差异。可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一个精心设计和构建的绿色壁垒。
技术壁垒
随着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各国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日趋科学和成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然而,发达工业化国家根据其经济技术优势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由此衍生的认证标准、评审程序和认证认可体系数量众多、复杂多变,主观性、目的性和苛刻性强,对有关国家的产品和服务构成技术障碍,难以有所作为。市场准入。市场准入主要体现在制定严格甚至苛刻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涉及产品的应用、健康、安全或卫生。例如,自1994以来,德国等发达国家采取的印染产品中偶氮染料的禁用令,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服装等轻工产品的出口造成了很大影响,损失惨重。目前中国虽然攻克了这一技术难关,但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此外,已被相关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广泛接受和认可的HACCP明确规定食品包装需要标明食品的营养成分,增加了食品生产企业的成本,实际上构成了对缺乏技术分析方法的食品的进口禁令,从而影响相关产品的贸易和生产。至于《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影响严重。此外,一些国家还规定了许多涉及安全和健康项目的检验,使进口产品可能因季节性需求变化而失去商机或无法进口。这些都对有关国家的出口贸易构成了严重的技术障碍。
认证和认可制度。认证认可是根据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对相关产品进行认证或认可的制度。与贸易政策不同,它需要深厚的专业背景、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广泛的社会基础,以及配套的人文理念和法律制度。认证认可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平等的机会,可以从更高的战略(非本土)角度审视经济发展,因此在推动社会进步、增强社会环境意识、规范市场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这一政策带来的好处,只有那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和地区才能享受到。未经认证认可的产品和服务被排除在市场之外,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壁垒,使保护主义更强烈,保护程度更深,对经济的影响更具决定性,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更难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
贸易管理
贸易管理是基于新贸易理论的新贸易政策理论,是基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政策分析,适用于发达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保护。通过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干预,可以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其大部分政策主张涉及自愿出口限制、补贴、国家贸易垄断等等。特别是反倾销措施,具有很强的壁垒效应,是新贸易保护主义者极力鼓吹的政策手段之一。此外,劳工标准、区域协定、关税升级保护、灰色地带、限制性援助或边境税调整等措施也具有强烈的保护主义色彩。
虽然历史不长,但新贸易保护主义因其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有效性和技术规制的合理性而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青睐。我国虽然初步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壁垒体系,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差异性有待提高和完善,政策的艺术性有待加强,技术手段的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贸易保护主义的适度保护
贸易政策是符合中国当前基本国情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必然选择。
目前,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的地区和行业不平衡。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科技水平和科技转化能力仍有较大差距,综合国力仍较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无条件完全开放市场,让发达国家的商品占领我们的市场,消费者暂时得到的是“物美价廉”的商品,但长期来看必然会冲击中国的民族产业。那么,如何从我国的基本国情、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现实、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我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及我国的科技水平、资源和产业结构出发,把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种政策结合起来,制定更加科学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外贸易政策,就是一个任务。作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应以对外开放为基础,实行适度的保护主义贸易政策。适度的保护性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我国相关产业和企业,使国际竞争限制在我国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逐步与世贸组织要求的国际惯例趋同,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国际市场保持联系。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都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采取了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更有理由实施适度的保护性贸易政策。
对于适度的保护性贸易政策来说,开放是前提,贸易保护是以开放为基础的。随着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流的深化,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国家参与世界经济的程度和范围已经成为衡量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中国要发展自己的经济,就必须逐步开放市场,把中国的市场纳入整个世界市场经济体系,而不是独立于这个体系之外,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培养企业在竞争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国内幼稚产业采取动态保护措施,对国外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和产品实施鼓励出口措施,以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把握适度保护贸易政策的“度”
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将是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开放政策以来的第二次对外开放,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不仅要对外开放市场,还要保护民族工业。开放、适度的贸易政策是在对外开放的基础上有目的、有选择的保护。它不保护一切,更不保护落后行业或企业。这就需要掌握开放和保护的适度。包括:如何选择被保护的对象;确定保护期限;防护要有很高的透明度和合适的防护高度。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有相当雄厚的工业基础。一些行业或企业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建立了较为科学的管理体系,初步具备了与国际大企业竞争的一些条件,进入或占领了国际市场。比如中国的纺织行业、家电行业、机电设备制造业等。,具有比较优势,不需要对这些产业进行过度保护,而应该让这些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高竞争力。那么应该保护哪些行业或产业呢?应该保护的是幼稚产业、支柱产业、主导产业。
所谓幼稚产业,是指处于发展初期、基础薄弱但经过适度保护后可以发展成为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的产业。如何定义和选择幼稚产业是一个关键。选择不好可能导致保护落后,这需要大量的投入和一定的代价。世界上选择幼稚产业有三个标准:
(1)穆勒标准,如果一个行业由于缺乏技术经验、生产率低下、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无法与外国企业竞争,在一定时期的保护下,该行业可以提高效率,在自由贸易条件下生存并获得利润,该行业是幼稚行业;
(2)根据Bastable标准,受保护产业经过一定的保护期后能够成长并自立,保护和扶植幼稚产业所需的社会成本不能超过产业未来利润的现值之和,符合条件的就是幼稚产业;
(3)坎普标准,除了前两项标准的内容外,还应考虑保护期内产业的外部效应。如果它具有外部性,技术可以被其他行业获得,使得这个行业的利润无法增加,未来的利润无法补偿投资成本,所以国家应该保护它。正确理解这三个标准,在选择幼稚产业时可以用一个标准来衡量,也可以用两个或三个标准来综合衡量。
综上所述,中国的适度保护贸易政策体现了开放和保护的特点。这一政策符合中国的客观经济形势和基本国情,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必由之路。适度的保护性贸易政策可以建立巨大的国内市场,培养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让企业发展壮大后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竞争;适度的保护贸易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源配置的优化,淘汰不合理和落后的产业。
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趋势
规则性
(1)经常出现在这些时候:一个国家经济相对落后或者面临经济危机的时候;当一个国家原有的优势受到威胁或即将丧失时;战争爆发期间。
(2)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基本交替,自由主义的历史很短。在19的20世纪40年代之前,西方工业国家都在实施贸易保护措施。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后,各国主要从19年的70年代开始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从65438年到1970年,各国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从二战到60年代末实行自由贸易。20世纪70年代后,新贸易政策逐渐被各国采用。
(3)谁成为强国,谁就会率先打破贸易保护,提出自由贸易。19上世纪40年代的自由贸易政策,最早是由当时的强国英国提出并实施的。20世纪40年代,自由贸易政策首先由当时强大的美国提出并实施。
(4)世界经济在增长和繁荣阶段容易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在世界经济面临或处于萧条阶段则容易实施贸易保护措施。
(5)理论上自由主义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但在现实中,真正的贸易自由是非常短暂的。自由主义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宣传口号,可以用一句生动的话来表达:自由贸易只是一面高举的旗帜,却没有更多的国家跟随。
发展趋势
(1)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贸易保护仍将是各国贸易政策的支撑点。不仅是发展中国家,一些发达国家也会因为激烈的竞争而继续实施贸易保护。
(2)保护手段有时是透明的、极端的(关税、政治、军事等手段),有时是隐蔽的(各种非关税壁垒)。
(3)新的保护方式不断出现(各种技术和绿色壁垒)。
(4)整体保护增强(更多的贸易组织将不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