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理论

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唯物史观是一般的历史哲学,剩余价值理论是资本主义特有的历史哲学。它们一起产生。唯物史观对剩余价值理论的发现起着指导作用,剩余价值理论证明了普遍唯物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理论从各自的角度证明了共产主义的必然性。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剥削劳动者所产生的新价值(劳动创造的价值与工资的差额)中的利润,即“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剩余价值考察的是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显然,这种“增殖”不是“增值”,而是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的价格和利润增长运动。

关于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给出了一个总的评价:“所有的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以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以剩余价值本身,而是以利润和地租的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

扩展数据:

历史唯物主义指出,历史发展有其特定的规律,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负作用,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

历史唯物主义者认为,人类已经走过了前三个阶段,正处于第四个阶段(越南、古巴、朝鲜等。声称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1987年中国十三大,中国政府宣布他们在1956年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邓小平断言初级阶段至少一百年。)。

其主要内容是:

1.生产是历史上一切社会进步的尺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2.与一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构成了一定社会形态和经济结构的现实基础,规定了社会形态的主要特征。

3.一定的社会形态是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一定的上层建筑的统一,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4.一切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都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无尽发展过程中的临时阶段。没有永恒的社会制度和形式,社会制度的繁荣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结果。社会关系应该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从旧社会的基础上成熟起来,社会形态只有在它所包含的全部生产力都发挥出来的时候才会灭亡。

剩余价值理论有两个核心:

(1)资本家主要通过强迫工人延长工作时间来赚取利润;

(2)只有产业工人的活劳动才能创造新的价值,商业服务等非生产性行业的其他生产要素和从业人员不能创造新的价值。这在19世纪是基本符合事实的,也正因为如此,剩余价值理论才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传播和普遍认可。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历史唯物主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剩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