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镇的历史演变

相传罗岗原名老岗,因村西有大沙河,村东、南有滩洼地,但此处为高岗,故名老岗。明末李自成的一支巡军驻扎在此,故改名为萝岗。但人们还是习惯称萝岗为萝岗。

罗岗在明代属于中和乡,是中间四田。民国初县内五区,萝岗属西北区,为萝岗集。民国三十四年(1945),县改三区12乡,以萝岗为乡。民国三十五年(1946)一月,废区分为2乡2镇,萝岗仍为乡。同年9月,全县分为2镇5乡,罗岗仍为乡。民国36年(1947)3月,全县恢复2乡2镇,罗岗仍为乡。同年,遂宁民主政权成立,萝岗为区。1949年,宁陵解放,县设五区,1镇,萝岗属五区(位于乌门刘)。当罗岗、马耳、离娄、刘赵庄、黄老家、母堂为乡。1951,全县设6个区和1镇。萝岗分属于4个区,是区政府所在地。当时的乡镇是马二、刘赵庄、黄老家、离娄和妈妈堂。1955年,该县撤销区建制,合并为32个乡,以萝岗为乡。1957年,全县合并为17乡,罗岗仍为乡。1958年全县并入13人民公社,萝岗为人民公社。1977,增设金乡人民公社,原萝岗人民公社下辖的崔巷坞、常小庄、五元三个行政村划归金乡人民公社。1982撤销金乡人民公社,原崔巷坞、常小庄、五元三个行政村归罗岗人民公社。1983 65438+2月,人民公社撤销,萝岗公社改为萝岗乡。2003年,萝岗撤乡设镇,萝岗乡为萝岗镇。目前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