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的历史沿革
夏朝属于凉州(豫州交界处)。
周代
西周属于若方,春秋属于上中、晋商朔和楚商地区。战国属秦楚。
周属于雍、禹。周昭王五十年,赵浩棋攻楚,不学无术,死于汉水。
周襄王十七年(公元前635年)春,金(商洛)伐谭(夏),学少。周匡王二年(611年前),楚国饥寒交迫,率兵攻楚,秦发兵助楚灭雍。周十四年(前506年),吴、唐、蔡入侵楚国都城郢,楚神在秦哀公处七天七夜呼救。哀公派紫普、紫渊领兵五百车出晋,从楚学得太少。尊王二十九年(491年前)《左传》:“司马奇峰,析而帝戎,以面商洛(今晋管辖,今商州地区及孝义古城管辖的汉川佛诞园)。左、右两军在,被称为阴间之命的大夫讥诮说:“晋与楚结盟,有好有坏。如果它不会被废除,这将是我的愿望。否则,你会学得更少。周元王六年(前470年),商业环境大旱,“淡水绝,三日不流”。周威烈十三年(公元前413年),楚建王攻魏,出兵商洛(今商州市商洛古城,即汉川佛诞公园下的孝义古城)。
周安二十五年(公元前377年),韩、赵、魏分晋时,商洛属魏。后来魏国和楚国在狼山打仗,魏国怕秦国帮助楚国,就把商洛献给秦国。从那以后,商朝一直归秦国管辖六百里。
周先旺十八年(前351年)建商城(今丹凤县古城村),称“城商堡”。王献二十九年(前340年),魏阳打败魏军,大获全胜。攻下公子印,秦王封魏阳为第十五城商,取名“尚军”,故名“商鞅”。
商洛在战国时期属于商鞅的封地,与土地相邻,统称为“商鞅”。先后属于楚、晋(魏)、秦,最后统一于秦。后来秦孝公因打败魏国有功,在商朝分封魏阳。该地区从秦岭山脉到武关周围的商朝大约600英里。因此,它被称为“尚军”和“商鞅”。它是一个以物管为中心的文化区域的开始,一个商业城市。形成该地区第一个军事、文化和经济中心。(考古表明,早在公元前351年,秦国就在这里建城,地址是丹凤县城西2.5公里的古城紫菱。“整个平台南北长约1000米;这座城市东西宽300米。(《商州考古第五行》P,070)。出土的带有“商”字的文物,确认是公元前340年秦朝封给商鞅的封建城市。
秦朝(公元前2265438年+公元前0-207年)
秦统一中国后,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建立商洛、商两郡(包括商州区、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属于京畿(咸阳)直辖的关中地区。
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4年)
商洛、商(郡)继承秦朝的设置,增设华阳(今洛南)郡,秦代属三川。商洛(今汉川佛诞公园孝义古城村)出土的秦代陶罐,有两枚印章,分别为“洛汀”。尚贤治所仍在上地,即现在的冯丹古城村;以及商鞅完好的“尚义城”池。罗地仍在商洛县城,也就是现在汉川佛诞公园的孝义古城村。两个城市大约相隔两个驿站,这个地方的文化中心就在两者之间形成。这也是自秦代商鞅以来,商县向第二文化中心商洛转变的开始。商县以下和商洛县以上的两个县,大致相当于今天商洛市所辖的区域。两县仍属弘农县,县域面积相当于黄河以南、沂河以西和淅川、丹江流域。其治所在洪农(今河南省灵宝市毛略镇北),领11县。包括商洛(今商州区、洛南县)。商(今、、商南三县)。旬阳县北部(今镇安、柞水县东南)为汉中郡管辖;凌渡县以南:(今柞水县西北)属荆赵胤管辖。商洛,一个地名,因水神而得名,这里春秋为潭水,战国为潭水,秦为淡水。
东汉(公元25-220年)
《商州大事记》载:“建武元年(25),建武二年(26),商州饥馑,一斤黄金抵五斗。商洛改为商洛后国,任命王尊为后国。商洛的辖区还在孝义古城村,也就是现在的汉川佛诞公园。建武十五年(39),划归荆赵胤管辖。这块土地属于荆所有,现在仍归队长部所有。管辖范围相当于今天关中平原的Xi、渭南、商洛一带的东部。尹稚位于长安,仍领10城,其中商洛、商两县大致与今天的商洛地区相当。
三国(公元220-265年)
属于曹魏都城京兆郡。它建立于第五年(公元244年)。位于长安,领导11县。仍称商洛县,曹丕将商洛的“洛”字改为“罗”。管辖范围包括今天的商州区和洛南。
西晋(公元265-316)
太史二年,晋武帝在京兆南部设洛郡,为商洛州、市两级建制之祖。标志着这里从第一文化中心向第二文化中心过渡的结束。古时位于商洛(今汉川孝义古城村佛诞园),通往罗尚、卢氏两县(卢氏今属河南),今属泗州(辖区包括河南省北部、中部、西部,山西省西南部,陕西省商洛地区)。太守位于洛阳,领12郡。。)
南北朝时期(公元317-589)
南北朝时期,中国四分五裂,行政体系混乱。郡县设置在晚上,系统复杂。从东晋开始的南朝,华侨在辖区北部的商洛设置州县,用商洛的名称安置商洛人民,其中就包括商洛的巴人。
北魏(386-534)
属于洛杉矶。太炎五年(公元439年),在商洛建立荆州;真君太平二年(公元441),商洛北部定为拒郡;太和三年(公元479年),荆州迁至卢氏。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迁襄阳,撤商洛郡,设商洛市洛州,辖5郡,其中3郡属今商洛:商洛郡,辖商洛、拒2郡;尚勇县、尚领(今冯丹)和凤阳2县;统领南商1郡的李和郡,就是现在的南商。
西魏(535-556)
下辖洛州、永州。洛州治所设在商洛(今汉川佛诞公园孝义古城村),通往罗俊(今商州区)、拒县(今洛南县)、尚勇县(今山阳县、镇安县西北、柞水县东南)、商县(今冯丹)和杨珊漫川、商南县。柞水西北属永州管辖。
北周(557-581)
郑玄元年(公元578年),洛州改商州;治商洛(今商州市)领导商洛县(含商州、杨珊、冯丹;商南4县及左震部分地区);拒绝阳县(今洛南)。此时的商州新城距离古商洛30公里。新城的诞生以及县、州政府迁至新城。据说此时古商洛仍有遗迹。这是近800年后,区域文化中心从古商洛向上过渡到第三军事、经济、文化中心忻州城的开始。
隋朝(公元589-618)
黄凯三年(公元583年),退出商洛、尚勇两县,保留商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撤销商州,复置商洛县,并纳入商洛郡(今商州区)、商洛县(商洛为原商县——今丹凤县,隋文帝改称商洛)、洛南县、凤阳县(今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东南)、尚进县。大兴县东南(今柞水县西北)仍属京兆县管辖。据《隋书地理志》记载,商洛之名源于商山洛水。历史上曾有商洛、商州等称号。历朝历代设州县,或兼州县,演变复杂。
唐朝(公元665438年)
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商洛县设商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置山南道,开元二十五年置山南西路。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撤商州,改商洛县,甘源元年(公元758年)设商洛,辖商洛县(今商州区)、商洛县(今冯丹、商南两县)、洛南县(今洛南)、凤阳县(今杨珊)、甘源县(今山阳县),柞水县西北隶属京兆府。
五代十国(公元907-979年)
五代十国的行政体制沿袭唐制,但由于割据,各国疆域并不辽阔,取消了道统一级,是国家(政府)控制郡县的两级制。当时陕南东部经历了侯亮(907-923)、后唐(923-936)、后晋(936-946)、后汉(947-950)、后周(951-960)五个时期。
在,商州领五县,即洛、商洛、凤阳、、。洛南县改为化州;万年县隶属于东南部的京兆府。后汉时期,商州辖四郡:洛、商洛、凤阳、。南县仍属化州;甘右县(公元949年由甘源县改为甘右县)和位于万年县东南部的京兆府。最后一周,商州领先洛南、商洛、洛南、凤阳、尚进五县。东南甘游县、万年县隶属京兆府。
北宋、晋朝、南宋(公元960-1279年)
北宋时,商州初属陕西路,后为永兴军路,设商洛,通往罗罗、商洛、洛南、凤阳、尚进五县。晋南宋时期,商州属晋国京兆府道。北宋淳化二年(991),王禹偁因诬告徐铉为庐州妖泥道安而被贬为商州副使。金贞元二年(公元1154),商洛、凤阳两县降为镇,并入商洛、洛南两县;靖兆福,属咸宁县东南;旬阳县(今镇安县)西北属锦州。金元二年(公元1223年)五月改为河南路。统领商洛(今冯丹商州区、商南、杨珊、柞水县南部),元元年(公元1264年)废弃商洛郡,改郡为州,直接归州管辖,取名商州。这个以洛帝命名的“商洛县、县、建制”名称,在1269年后终结。(来自2013)。管辖范围包括商州、冯丹、商南、杨珊和柞水县南部,并领导洛南县。
元朝(公元1279-1368)
商州属于陕西省安西路,再到丰源路。元朝实行省、道、府、县行政体制,商州领洛南郡。原来商洛在郭,还没有别的郡,直接归国家管辖,但商州管辖的面积和今天大致相当。
明朝(公元1368-1644)
它属于Xi安州,被称为商州。其辖区包括商州区和丹凤县。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五月,商州降为县制。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三月复置州,领洛南、商南、杨珊、镇安四县。天启元年(公元1621),为避讳,改罗为雉。
王闯政权
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十月,楚庄王攻陷商州。第二年,在Xi安建立大顺王朝,永昌元年,任命吕大儒为商州牧,还派了一个县令到杨珊(其他郡县不详)。永昌二年正月,楚庄王政权结束。
清朝(公元1644-1911年)
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升为直隶商州,陕西省直属,领商南下;洛南、杨珊和镇安县。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在咸宁、蓝田、镇安三县设立孝堂,隶属Xi安州,即柞水县的前身。
中华民国(公元1912-1949)
民国二年(公元1913),废州改为三县,分别为商县(今商州区和丹凤县西南所辖)、洛南县(今洛南和丹凤县东北)、柞水县(今柞水县西、镇安县东北),隶属关中道。杨珊、商南、镇安三县属汉中路。民国22年(公元1933年)废除道统,省直管县。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在商县设立第四行政督察署,辖商县、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曾管蓝田县。1998年,龙驹寨成立编制局。7月3日1949,商县人民政府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1949年5月,商洛地区各县相继解放,陕甘宁边区第二分区设在商县,辖商县、洛南县、商南县、丹凤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1950更名为陕西省商洛地区专员公署,仍辖上述七县。
1955年,县人民政府更名为“县人民委员会”。
1958 65438+2月,撤销冯丹、柞水两县(冯丹下辖商南、商县,柞水与镇安县合并),商洛地区下辖商县、洛南、商南、杨珊、镇安五县。
1961年,1月,恢复为7郡。
1964年9月,因“罗”字,经国务院批准,改为“罗”,称商洛区,行署设在商县。
1968,商洛专员公署改名为“商洛区革命委员会”,各县人民委员会改名为“县革命委员会”。
1969,商洛地区革命委员会更名为“商洛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更名为商洛地区行政公署。
1981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
198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商县改为县级商州市。
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商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