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历史制度
明廷统治时期,疆域辽阔,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繁荣,大量商业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出现了商业集镇和资本主义萌芽。
在如此繁荣的明朝,户籍制度与公众印象大相径庭。
明朝的户籍制度很特别!
这种户籍制度包括三种主要类型,即军人、工匠和公民。
明代工匠分为活工匠和轮班工匠。
(1)活、坐工匠应在固定的场所服务,但仍需轮流承担繁重的运输任务;轮班工匠需要定期到指定地点服务,属于工部主任。
根据是否属于军队,也可以分为住宅工匠和住宅工匠。
住坐私工匠的主管机关主要是内府内官监,但工匠的管理和工匠的招募仍归工部管。
按照服务的地点,民居工匠可以分为北京的民居工匠和省内的民居工匠。以民间工匠的身份生活在北京,依附于首都或首都附近的大兴、宛平;在各省生活工作可能由各省首席秘书负责,但不一定。
活着的和坐着的军事工匠都属于军队,属于都司委管辖。
(2)轮班工匠需定期到指定地点服务,归工部主任。
明代工匠户籍制度是中国明朝政府将工匠收编的一种特殊户籍,社会地位低下。匠人注册制规定匠人永不离局,匠人的服务永远被填满。凡纳入匠人注册的匠人,不得世代离开会员资格。
工匠制度的名称与印度的卑微制度(种姓制度)非常相似。都是永远无法改变的固定职业,而这些职业往往是卑微的社会底层。
统治者用这种制度来固化阶级,从而奴役人民,稳固自己的统治。
但工匠制与贱制有一些本质的区别,即属于老百姓的工匠可以通过参加科举来谋求功名,成为贵族,贱制则不允许。(这只是个人观点,如有不实之处请告知。)
如果一个人是个基地,那么他无法摆脱它,他的后代也无法摆脱它;
但是工匠的记录更多的是给一个人一份工匠的工作。类似于政府设立工匠,为了防止工匠值班,一开始会强行挑选某一家,但工匠作为负责的职位,可以由几家同时承担,类似于征徭役。
几个家庭聚在一起,轮流做手工艺人,人员不固定,完全由民间自发组织起来,这是当时常见的场景。
工匠登记制度既然在明朝的户籍中,那就一定有自己的管理制度。
在管理上,工匠登记制度显示出多样性。
首先,明朝的管理体制在农村实行李佳制,在城市实行房乡制。方想制,厢分十甲,甲有长短,选李丁者统一,甲有十户,每厢选一长短。
当时,在京居住和坐地的工匠应按照方想制度进行管理,而不一定是在省内。
根据学者刘永华的说法,当时该省的生活和坐着的工匠可能是由一般的盔甲系统管理的。总甲系统是指一个总甲管辖两个小甲,一个小甲管辖25个勤务人员。
明朝时期,有一套非常特殊的军事制度。从明初到明末,虐了三百年,民不聊生!
这个系统就是清算系统。清钩制度分为钩军和清军。
勾搭入伍是指现役军人死亡后,勾搭其直系或旁系亲属入伍。
这个制度的由来是因为从明军禁卫军家里逃出来的人太多了,所以形成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军籍世袭制度,接近种姓制度!
按照勾践军的规定,旧病或逃跑后,现役的军队会从原住地征召,以补其役。如果现役军属全部灭绝,就从原籍征召,保证卫生所的兵役不会空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除了种姓的弊端,还存在违背个人意志的南北交换等极不合理的弊端。
清钩制度的另一项是清军。
清军,也就是黄皮书所说的军队,清除核军是为了防止范吴均空虚混乱。负责清军和执行勾军事务的官员称为“清官”,所以清军和勾军常被提到一起,简称“清钩”。
在明代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下,清钩制度逐渐演变。
①朱元璋洪武时期,边境局势相对稳定。这一时期官方管理明确,明朝廷动用军队镇守,支援军队,但军士逃窜现象时有发生。
《明史》记载“都督说,自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军士逃亡四万七千九百余人。”
朱元璋一开始就把军士逃跑的责任推到各级军官头上。通过惩罚军官,军官们约束了中士,防止中士逃跑。
但是这种方法并没有奏效。
于是在这之后,面对大量逃兵,他用“速捕缺兵”的方式代替了只惩罚军官的方式
由此,开启了明朝清钩行动的开端。
之后,洪武二十一年,朱元璋命人拟就了《兵书图集》和《兵书调查》。《军事地图集》和《军事汇编》不仅标志着军事黄皮书制度的建立,也象征着清钩制度的成熟。
这一时期清钩制度虽已成熟,但并未正式确立,基本确立于宣德时期。
(2)宣德时期,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清钩的规定。同时,明朝廷还设置了专职清官勾,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③正统至弘治时期,清钩制度进一步完善。
此时的明朝已经发展到明朝中期,朝廷腐败滋生,贪污成风,很多清勾的官员以清勾为名公然剥削勒索钱财。
军士被剥削,缺粮少薪,四处逃亡。
正统时期,清钩制度还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其中第一条就是解散军队和武装力量。当一个中士被征召时,必须带上他的妻子以防他死去,这样就没有士兵可用了。
这种制度是建立在军籍世袭制度基础上的一种粗陋制度,反映了封建王朝统治者根本不把人当人看的本质。
其次,由于社会发展的影响,招募清官变得越来越困难。为了使卫生所清钩制度更加高效,明朝廷免除了清官以往繁杂的事务,专门负责清钩工作。
④天顺至弘治时期,清钩制度的重点是加强清钩官队的检查和文书的调查创制。
此时,由于明朝廷的腐败,加强清勾制度的执行成为明朝廷提高征兵效率的必由之路。
⑤郑德时期,明朝已经过渡到明末。此时明朝国运开始衰落,维索军的作用逐渐被招兵买马所取代。
随着保健中心军事系统的破坏,清钩系统逐渐消失。
清勾制度的逐渐崩溃,在于恶性循环,即法严民扰;如果人民受到干扰,中士就会逃跑。
这一时期,除了进一步补充卫生所的预清规定外,重点还在于士官书单类管理的严格化和制度化。
清钩制度经过三百年的发展,几乎可以说是明代最不受欢迎的制度。
公民的国籍是公民的户口,属于平民阶级。还有其他几十个老百姓,如军户、工匠、站户、凌户等。,但最重要的是军户、工匠和平民户。
平民户是明代社会中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家庭,包括庶民地主、自耕农或半自耕农,部分佃农也属于平民户,他们是明代社会税徭役的主要承担者。
纳税服务黄皮书把这些户分为上户、中户、下户等不同的户,让他们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责。按上中下户划分,不同地区不一样。
在明代社会,一里的上中户是少数,多为长户,下中户占多数,多属于首户。
黄皮书中李甲的编制,每10户加100户称为“正关”,属于要服务的户。
另外,每里都会有一些孤寡孤独的人,分隔壁户,属于不在职的。
总之,明代的户籍制度和近代的户籍制度是不一样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福利肯定是一点点往上走的。这一点或许当局不易察觉,但与历史相比,当下社会的优越感立刻显现。
刘永华。明代工匠登记制度下的户籍与工匠实际状况——兼论朝代制度与民众生活的关系[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2):55-62。
[2]冯志华。明代卫所军制下的清沟制度[D]。厦门大学,2007。
[3]李延芝。明代户籍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