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的历史沿革

株洲古称建宁,后称潭州,最早见于南宋文集。“朱”一词可能取自田里的“朱”。株洲和朱田相隔数里,朱田在五代时就很有名。“洲”字取自古“洲”,以湘江两岸为洲。连体地名。它也被称为“周沄”,因为那里有许多树木,“云”和“朱”是谐音。自南宋邵熙元年(公元1190),株州之名沿用至今。古有先民,中华民族的始祖颜地神农就葬在炎陵县鹿苑陂。据考古发现,在株州县流沙井黄霞,有6000多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大溪文化遗址和4000多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遗址。

春秋战国时期,株洲属楚国黔中县。

公元前223年,秦灭楚,株洲归黔中郡。

公元前202年,建立长沙国,株洲是长沙国的领土。

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孙权沿湘江东岸割下湘南县以东的建宁县和醴陵、修县,在株洲市青云山解放街和建宁港两岸建县城,隶属长沙县,是株洲建宁县之始。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建宁郡由潭州迁至干田村(今株洲县干田村,有建宁故城)。

三国吴保定元年(266),建宁郡又迁潭州。

265-420年,中国被金朝统一,建宁郡仍在潭州,隶属古荆州长沙郡。

420年至589年,南朝时期,建宁县隶属湖南省长沙县。

隋开帝九年(589),陈灭隋,建宁郡废为湘潭郡。

唐武德四年(621),恢复建宁郡,属南云州(州属今攸县)。

唐贞观元年(627),废南云州,废建宁郡。建宁县隶属湘潭、醴陵两县。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立株洲堂。“株州富民楼”位于张术平芦淞区。

民国元年(1912),撤销了存在近5年的株洲会馆的设立,株洲再次划归湘潭县管辖。

23年(1934),设立湘潭县株洲镇。

36年(1947),湘潭县株洲镇、关白乡、昭阳乡合并为株洲乡。

1949年8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株洲,12年8月2日,湘潭县株洲区人民政府成立。

1951年,株洲市这个县级市从湘潭县分离出来,属于长沙特区。

1953年改为省辖市,郊区分为东郊和北郊。

2月22日1955,株洲东郊、株洲北郊合并为株洲郊区,成立株洲郊区办事处,辖22个乡镇。

1956年3月,株洲升格为地级市,由省委直接领导,成为湖南省除省会长沙外的第1个地级市。

9月5日,1958,撤销乡镇一级建制,株洲郊区下辖5个乡镇合并组建株洲郊区公社。

1965年4月30日,株洲县成立,以株洲市部分地区为行政区域,驻禄口镇,株洲县归株洲市。

0966年65438+65438 10月+08年65438,重置为郊区。

7月8日1970市区设立三个市辖区(县级),分别为东区、南区、北区。

3月1983,1,株洲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将湘潭原县即攸县、茶陵县、醴陵县、陵县划归株洲市管辖,人口3081.2万人。8月1985,醴陵县改为醴陵市;4月5日1994,陵县改名炎陵县。

1997年7月,撤销东区、南区、北区、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

2009年3月11日,株洲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是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