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田的《新法》对音乐学的贡献
何承天新法对音乐学的贡献是创立了非常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法”,研究开始在实践中探索解决转官为调的问题。何承天对音乐法学研究的探索和贡献,推动了音乐法学的发展,在中国音乐法学史上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南朝杰出的法学家何承天(370-447)创立了与十二平均律非常接近的“新法”,旨在消除十二平均律以三分盈亏计算的弊端,即“黄钟不可复”,官职不可调。计算方法如下:用钟路所生黄铃数(三点盈亏法所得8.8788寸为11倍)减去黄铃数(9寸),差为0.1212寸,再将差分成12等份,即0.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