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带有历史味道的历史课?

我记得在“历史思辨能力的培养”这个题目中,历史有两层含义:一是客观历史,指已经发生的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另一种是人们对前“历史”的自觉还原、选择和理解。不难理解,后一种含义中所说的“自觉恢复、选择、理解”的对象应该是“已经发生的一切的发展过程”我们在必修三要教的是“文化史”。那么什么是文化史呢?文化史是以人类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历史研究的一个分支。它是一门跨越历史和文化学的综合性学科。文化史首先要研究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在不同时代的文化特征和影响,其次要研究各种文化传播、融合、受阻的原因、过程、方式方法,再次要研究文化在历史上的各种作用。既然如此,我觉得作为老师,必修课“文化史”应该是历史课,这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有历史味道的历史课”是什么样的呢?我认为王乐妍的做法非常正确。他在教《文字的起源》的时候,并没有把重点放在六种构词方法上,也没有讲各种字体的异同,因为这属于文字学的范畴。他重点研究的是甲骨文、小篆、隶书这些字体是在什么样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反过来,这些字体反映了当时什么样的社会状况,对当时的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推动作用。我认为这种内容描述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即哲学、文学、法律等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政治、经济等)决定的。)当时,而且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一种反作用,对促进或阻碍社会存在有一种反作用。这种叙述有助于学生将必修一、必修二、必修三的内容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本来这三本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相互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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