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选举
英国下议院议员由普选、平等、直接和秘密选举产生。这是英国劳动人民100多年斗争的结果。自1832选举改革开始以来,先后通过了三部人民代表法,即1867、1884、1918,最终取消了选举财产资格的限制。选民开始不是作为财产所有者,而是作为国民参与选举。1872取消举手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30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28和21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到了1948才取消了12给大学的席位,实行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制。1969年通过的人民代表法规定,选举权年龄由21降低到18。
在英国,所有18岁的英国公民,只要没有被法律取消投票资格,都有投票权。但仍保留居住期限的资格,选民必须在某个选区居住3-4个月以上,才能在该选区的选民名册上登记。所有21岁的公民都有被选举权。所有候选人只要得到选区内两个选民的推荐和八个选民的签名就可以成为议员,但贵族、主教、法官、高级公务员、现役军人、宣布破产者、重罪犯、被授权处理选举事务的负责人等除外。不允许参加竞选。
议员选举采用小选区相对多数选举制。即每个选区产生一名议员,议员候选人只要获得相对多数就可以当选。2010年,659个选区选出650名议员。席位分配苏格兰不少于71,威尔士不少于35,北爱尔兰不少于12,其余归英格兰。
英国的选举费用很高。1983年英国主要政党的选举费用:保守党花了15万英镑,工党花了250万英镑,社会民主自由党联盟花了10万英镑,因为有大企业主的支持。
英国下议院的成员相当复杂,尤其是工党赢得大选之后。成员中有大地主、董事、银行家、工商企业、律师、教师、记者、农民、工人、工会工作人员等。各行各业的人都有代表。成员每年要开会8个月左右,长时间参加会议。他们是专业议员。民房的法定期限为5年。但首相有权选择合适的时机要求英王下令解散议会提前大选,或者执政党的重大决策和提案被下议院多数议员否决而解散议会征求民意提前大选,因此下议院的实际任期短于5年。平均任期不到4年。1987英国议会大选比规定日期提前了11个月零28天。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主要是战时,议会的任期可以延长。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下议院的任期由1910改为1918。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下议院任期由1935改为1945,任期10年。英国于1949年制定了人民代表法,并于1969年对其进行了一些修改。比如把选民年龄从21降低到18。国会议员的选举主要是根据这部法律进行的。在英国,有几类人没有投票权。首先是贵族,但1963的选举法规定,任何放弃贵族身份的人都有权选举议员,1999还规定,被排除在上议院之外的世袭贵族可以在大选中投票或参选,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二是监狱里的罪犯。三是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住院病人。第四,在选举中犯有腐败行为的人五年内不得选举议员。第五种是选举前没有登记为选民的人。另外,很多人认为王室成员不允许投票,但事实并非如此。英国女王可以投票,王室其他成员也可以投票,但一般不投票,因为这样做会被认为违背君主立宪制。
《人民代表法》为候选人提供了两种资格:基本资格是所有265,438+0岁或以上的英国公民,经2名选民提名,8名选民同意,均可在一个选区登记为议员候选人;职业资格是上议院议员、英格兰教会、苏格兰和爱尔兰教会的牧师、罗马天主教的牧师、法官、公务员、正规武装部队的警察部队成员、政府在企业中任命的董事等。,不允许成为候选人。但是,担任受薪国家职务的人在辞去原职务和贵族放弃爵位后,仍然享有被选举权。托尼·本恩事件后,该条例进行了修订。
1960年,工党候选人托尼·本继承了上议院议员的职位,并参加了下议院议员的选举并获胜,于是当局下令进行补选,但这位先生仍然在下议院议员的补选中“获胜”。为此,英国选举法院裁定,补选中排名第二的保守党候选人将担任议员一职。这一案件的出现导致英国在1963修改了相关法案,允许拥有世袭头衔的上议院议员放弃头衔,以便担任英国下议院议员。
英国议会下院选举从1918开始实行选举保证金制度。按照规定,议员候选人必须缴纳150英镑的保证金(按照今天的换算相当于4500英镑左右)。如果候选人在选举中的票数少于该选区所有票数的1/8,保证金将归国家所有。在1985中,保证金数额的标准被修改为500万英镑。如果候选人在选举后获得5%的基本选票,这笔钱将退还给候选人。
英国议会下院选举遵循秘密投票和一人一票的原则。1872颁布的秘密投票法旨在消除选举中的贿赂和高压手段,完善选民登记机构,进一步简化和扩大公民权利。秘密投票法防止了选举中的腐败,使选举制度朝着合理化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现行计票制度:英国基本实行小选区制。比如1992大选,将全国划分为642个选区,选出651名议员。全国分为650个选区。在每次议会选举中,英国工党、保守党和自民党这三个主要政党都会逐一争夺650个选区的每个席位。与小选区制度相一致,英国实行基于相对多数代表制的计票制度。即在一次选举中,候选人虽然没有获得过半数的选票,但只要获得的票数比其他候选人多,即使只多一票,也可以获得议席,而获得第二票的政党没有议席。虽然像绿党这样规模较小的政党可以在全国获得数万张选票,但要在特定选区赢得席位还不够。因此,这种计票制度无法从席位上真实反映政党斗争的力量对比,对小党尤其不利。
虽然英国议会选举中的相对多数代表制在很多人看来并不公平,但它一直在英国实行,并拥有一批坚定的支持者。不可否认,相对多数代表制有一些重要的优势,比如简单易行,可以相对节省普选的时间和成本;议员和选区有直接关系,议员可以在众议院代表自己选区的利益发言;一个政党可以赢得绝对多数席位,成为执政党,而不必与其他政党组成联合政府。总理、政府和议会将有更好的合作关系,更有效地工作,因此可以更好地维护政治稳定,帮助政府高效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英国相对多数选举制度注重的是稳定性和连续性。
海曼男爵夫人当选上议院议长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因为这意味着拥有1400年历史的首席大法官一职的终结。在英国历史上,大法官在英伦三岛曾是仅次于国王的地位。这个位置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605年。最初是王室的书记员,后来是集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于一身。在英国历史上,有很多名人担任大法官的职位,包括贤圣和奸诈之人。然而到了现代,首席大法官这个职位的重要性越来越弱。它只在上议院和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开会时担任主持人。但名义上,首席大法官仍是最高法院院长、上议院议长,同时兼任内阁司法部长(也因此是执政党的重要成员,必须与政府共进退)。布莱尔执政以来,一直致力于宪法改革,首席大法官一职成为改革的主要目标。随着海曼男爵夫人的当选,存在了1401年的首席大法官的职位“死了”。
从宏观上看,上议院议长产生方式的这一历史性变化,恰恰是英国议会从“议会主权”到“行政集权”的变化规律的一个证明。这种变化,从长远来看,有利于英国国家机构权力行使的制约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