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历史事件是

俄国农奴制创立于16世纪,17世纪中期(1647)成为法律条文。从农奴变成的农民得到了分配的耕地。但土地只分配给了农村公社,一个管理这些耕地所有权和税收的组织。如果想拥有耕地,农民需要用税率支付“赎金”。那时候,没有土地的农民只能给别人做短工挣钱“赎回”自己的土地。然而,在向沙皇交钱后,新出生的农民正式成为农民,不受地主的任何限制。但是这笔钱很高,因为沙皇先把赎金付给地主,所以农民直接把钱还给沙皇,沙皇要求年利率6%,付款期49年。此外,对地主进行经济补偿的原因不是土地,而是丧失了本应自愿为其工作的农奴。不仅如此,很多地主还在计划如何减少过去自己土地上的农奴可以得到的土地,比如剥夺他们最需要的部分:农奴小屋周围的牧场。因此,自由农民仍然需要为他们的前主人工作,以偿还赎回他们土地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