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生产力水平

对于古代中国来说,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应该是反映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关于宋代江南水稻亩产的估算,我倾向于同意国内外大多数学者的看法[1],即宋代江南水稻亩产为2石。这绝不是符合,而是在以上两节和表格的基础上,综合数据分析后给出的结果。而且远远高于迄今为止学者们的估计,主要是采用计量史学的新研究成果作为换算标准,当然也有我自己查过的史料为证。对于环太湖流域核心区来说,亩产2石是保守数字,如苏州、湖泊、秀洲等地2.5石。对于兖州、梧州、镇江,也就是东部和西部的丘陵地区,似乎偏高。看来这些地区平均亩产1.5石是合适的。江东圩区也在2石左右,所以整个地区平均石头是2石。如果上表所列的15中第12项只是具有抽样意义的不同时间点的亩产量,那么第(1)项和第(9)项分别是苏州全部耕地和绍兴约75%农田的亩产量,第(15)项可视为嘉兴的亩产量;不是“选精”或“收精”的结果,无疑是浙西和浙东分别平均亩产。如何把这两种石头的平均亩产量换算成今天的量是不一样的;同时,对宋代粮食亩产量的估算,历来众说纷纭,所以以200至450斤计算宋代粮食亩产量的人很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