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出轨有多严重?如果生命得不到保障,即使是考官也会死去。
历史上,清朝一直是一个饱受诟病的朝代,主要是因为统治者延续了明朝“闭关锁国”的政策,后期的统治者非常无能和偏激,导致了一个好王朝的衰落。因为国家封闭,他们无法了解外面的情况,也不知道西方国家的科技发展很快,更不知道他们已经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
但是有一点,中国已经领先世界几百年了,那就是隋唐发明的科举制度。而且中国的科研体系对欧美国家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历史学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语言文化学院教授倪说:“早在100年前,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就崭露头角——现在几乎所有国家的制度都是以英国为基础的,而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本就是以国学为基础的。“孙中山说的是有理有据,不是臆断。
哪里有科举,哪里就有作弊。古代科举考试常见的作弊手段有三种,分别是贿赂考官、夹带经文、请人代考。古往今来,对骗子的惩罚一直很严厉,尤其是在清朝。惩罚的方法主要有:连枷、申斥、追究刑事责任等。
第一个:鑫茂案。
康熙年间,江南出现了科举考试作弊案。这起造假案,是从省考后名单发布开始爆发的。这份名单中,除了苏州的13人,其余都是扬州盐商的公子哥。这些公子哥儿一起上高中的可能性太低了,所以大家都在说考试成绩的真实性。
但是,没有证据,大家只能服从这个结果,因为在“有钱人”面前所有的怀疑都是没有用的。此时,有两个“勇士”公开怀疑此事的真实性。他们散布一句“左秋明有眼无珠,赵子龙有胆”,显然是对考官左碧凡有眼无珠的讽刺。
社会上的人都在念叨这句话,引发了很多讨论。本来如果舆论和官方说法不一致,我们会认为是谣言,不可信。偏偏这次遇到了他们的猪队友,结果就抖出来了。这次,官方推荐的两个候选人,吴彼和陈光奎,实际上都是文盲。那么,文盲如何成为考生呢?
其中,必有文章。
虽然官方说舆论是谣言,但这两个人的行动恰恰证实了舆论是正确的。这件事该告一段落了。毕竟政府再强行打压下去,已经很明显会失去民心。这一次康熙皇帝出来了,结束了。他是一个聪明的绅士,知道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康熙皇帝下令彻查,并将结果公之于众。
调查结果证实,主考官和副考官都有受贿行为,如舆论所说,于是开始进行判决。考官被流放,副考官被处死,作弊考生也被处死。康熙皇帝处理得当,还百姓一个清白的考场,让考生安心备考。
第二:于宏图诈骗案。
雍正年间,河南省政治学者俞鸿图主持河南教育考试。也许是因为权力较大,俞鸿图在科举考试中胆大妄为,收受他人贿赂,然后暗中帮助考生通过考试。
原来,俞鸿图不仅是秀才,还是康熙五十一年的秀才。后来他的升迁非常顺利,没几年就成了三等官。权力腐蚀他,是最强的毒药。本来河南离北京还有一段距离。只要他小心谨慎,自然可以逃脱法院的制裁。
然而,他被弹劾了。
这个人是河东总督,名叫王士军。他还是河南省的省长。他集中了军政大权,能力特别强。然而,是他弹劾了俞鸿图,王士军决心揭露他的腐败行为,不管这个俞鸿图是不是他在河南的同事。雍正帝也对贪官深恶痛绝,要求彻查。
这个案件的调查过程非常有序。负责调查的官员首先采访了于宏图,问他是否曾经受贿。于宏图当然否认了。嗯,官方随后约谈了于宏图的家人,问他们有没有受贿。这一次,于宏图的小老婆如实供述了。最后,他们依次谈到了于宏图,这次他不得不坦白了。
这件事的正史只有一句话,那就是:俞鸿图因科举作弊被处死。除此之外,没有细节,没有流程。林涛在《谈清朝三百年》一书中详细记录了这一过程,内容非常丰富。书中主要提到,于宏图死的很残忍,不是普通的砍头,而是腰斩!
割腰是一种古老的酷刑,从腰部将犯人一分为二。
换句话说,殷商时期的死刑保留了很多原始部落享用人肉大餐的习俗。烧、烤、蒸、煮都围绕着他们的胃口。比如“铁锅”就是把人剁成肉酱,“腌制”就是把人做成肉干,“大炮”就是把人绑在大火炉的金属外壳上烤熟肉,“铁锅炒菜”就是干脆把人扔进电饭锅里煮肉汤。到了周代,“斩”逐渐取代“烹”,成为死刑的主流。
周朝的死刑有三种:劈车、砍头、杀人。其中的“斩”就是腰斩,“杀”就是后世所谓的砍头。《史记·尚军列传》:“使人所为,与牧部同坐,不告汉奸。”《晋书·史基隆录》:“基隆立志穷于兵。因其国内缺马,禁止私存马匹,藏匿者斩首。”
而且按照以往的惯例,如果犯人把钱交给他们的刽子手,他们会处理得更快,让犯人少受点苦;而如果你不给刽子手钱,他们会处理得很慢,所以犯人的痛苦会加倍。这个于宏图不知道自己要被砍头,所以没有提前把钱交给刽子手,行刑的时候于宏图很难受。
他的死非常痛苦。比如他在刑场上甚至可以用自己的血写下七个“惨”字,当时还是繁体字!这说明他的死亡过程很慢,很痛苦,所以会写下悲壮的文字。俞鸿图死后,他的亲家邹石亨接替了他的位置。而邹则告诉雍正帝关于俞鸿图被砍头的事。
后来雍正帝也觉得残忍,就废除了这个刑法。
第三:戊午考场案。
咸丰年间,考生罗鸿思通过金钱打通关系,为阅卷老师提供方便,但其做法并不妥当。他贿赂了两个考官,白恒和金祥。罗宏思天真的以为这次可以万无一失,可偏偏因为这个上不了高中,于是也把事情抖了出来。
两位考官在阅卷时,态度无法统一。白恒觉得罗鸿思的论文可以放入副榜,但金祥觉得不对,应该把他的论文放入主榜。本来这种丑事,他们可以暗中操作,这个金祥非要揭发!
按照清朝的制度,卷子放在副榜是安全的,因为没人会审;而如果放在正面清单里,就需要有人审核,确认卷子是不是真的。偏偏这个考生是个不学无术的人,他的卷子是不可能被提名的。如果再把他放入官方名单,那就暴露了。
候选人是通过一些关系提名的,考官只要看论文就能知道。考官检查这篇论文时发现,文章总共只有800字,甚至有300字还是错别字。这么明显的错误,前面的考官是看不出来的,除非他们是故意的!
考官一看考官的名字,知道他叫白恒,是到兵部尚书的官员,文渊阁的大学士。这样的人真的惹不起。但是,让这样一篇文章过审,显然是对不起你的作品。这样一篇明显错误的文章,如果真的尝试了,那我多年的读书生涯就真的白费了,从小培养的性格也扭曲了。
考官不想不管,就把这事告诉了孟传金。孟传金也是个实诚人,没多想就把这事告诉了皇帝。当时的咸丰皇帝虽然有些昏庸,但绝对不是文盲,非常重视教育。现在,怎么能允许有没有受过教育的人试图在朝廷获得官职?
咸丰帝专门看了卷子,很惊讶这样的卷子居然能获得功名!但这篇论文经过两朝元老的审查,皇帝不敢轻易下结论。于是,他采取了重考的方法,让这个罗鸿思再考一次,看成绩再做决定。果然,罗宏思不认识几个大字,卷子写得乱七八糟。
于是,这就是罗鸿思贿赂考官的行为,案件有了结论。
目前看来,对通过贿赂考过的处罚无非是适当的罚款,或者坐几个月牢结案。但是,在当时,这个案件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行贿的考生和受贿的考官都被处死,包括两朝元老白恒。这样的处罚似乎有点过分。毕竟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么重的处罚。
所以,这起科举考试堂作弊案与顺治十四年丁有科案、康熙五十年辛卯案并列。
在清朝,一个高官很少被斩首,白恒是少数特例。行刑当天,肃顺监制砍头,先与白恒为情假意寒暄,再念砍头上的圣旨,神采飞扬,白恒终于被斩首......
后来有人认为科举作弊处罚过重。然而,当时的统治者慈禧太后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欺诈违背了诚信,挑战了朝廷的底线。朝廷绝不会允许没受过教育的人随意混入。所以从那以后,直到科举被废除,清朝都没有出现严重的舞弊案件。毕竟,没有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