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后公司是否要承担纳税责任?
企业注销后,债务人从债权中消失,纳税义务本身不能产生。被注销的企业自然没有纳税义务。公司注销是指当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内部解散时,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过程。
一、税务问题公司是法人还是实际控制人?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主要看法定代表人是否知道,如果不知道,都是实际负责人操作的,那么实际负责人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明知而不制止实际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安排实际负责人经营,那么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均需要承担责任。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能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公司偷税漏税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公司偷税是单位的违法行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要承担偷税的法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注意。
第三,有公司税问题的股东有没有风险?
公司的税务问题对公司股东没有影响。公司是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税务有问题,税务局只会找公司法人代表,公司也会承担欠税。如果找不到公司的股东,那就是投资人。但如果股东滥用权利,造成税务问题,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公司设立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有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出资的,应当补足出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作价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出资的发起人应当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