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新政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

清末新政(又称庚子新政、庚子后新政)是清末的一场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运动,也是中国近代化的重大事件之一。

(1)官制改革:裁旧府,加新府,整顿官管。

这些改革措施只是对旧官制的初步改革。虽然他们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政府腐败无能的种种弊端,但经过这些改革,从隋唐沿袭下来的传统六部制基本瓦解,从而迈出了国家建制现代化的第一步。

(2)军事改革:训练新军,开始警务。

新军成立:军(主席)、镇(控制)、协(协调)、标(标准化)、营(管带)、队(队官)、排长(排长)、棚(主次项)

新军的建立主要是效仿德日,从军、镇到棚,相当于军、师、旅、团、营、连、排、班。另外还有一个混编,就是多兵种的混编部队。它不属于城镇,相当于一个独立师或独立旅。从编制来看,新军已经是一支接近现代化的军队,新军的建立和训练是中国军队现代化的重要阶段。

清政府编练新军的活动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副产品:

首先是袁世凯北洋集团的崛起。最终培养的新军中,袁世凯主持的北洋新军有六镇,从而形成了庞大的北洋集团。二是为清政府的最终覆灭做好掘墓人的准备。“新军”的军官大多选择国内外军校的毕业生,而且还要求士兵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所以新军的官兵素质比旧军高。同时也为革命派的活动提供了宝贵的条件,“新军”最终成为反清革命的一支基本力量,这是清统治者始料未及的。这种情况大概可以叫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建立维持治安的警政和巡逻部队始于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1902年,袁世凯在保定主持并训练了一支3000人的巡逻部队。列强撤出天津后,规定中国不得在天津二十里范围内驻军。因此,当直隶总督署从保定迁回天津时,袁世凯以巡逻的名义将这支部队带进了天津。这是中国警察制度的开端,此后各地都进行了警察行政管理。到1905年,清政府觉得巡抚关系重要,决定设立巡抚署,徐世昌为尚书,赵秉钧为侍郎。

(3)改革教育:停止科举,设置学校,奖励游学,设置学制。

1905/9年,清廷下令从1906年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在《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评论说:“科举制度的改革代表着中国与过去的彻底决裂,这大致相当于1861年俄国废除奴隶制,1868年明治维新后废除藩属。”

新学校的建立和出国留学奖励政策的实施。

新政的教育改革还产生了中国最早的学制,即国子监章程(仁隐学制,1902)和曲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1904)。前者因不完备而未实行,张之洞、张柏芝制定的《曲定学堂章程》成为中国第一个学制:

普通教育:寄养家庭、小学和高等小学;中学;子大学,儒家学派。

师范教育:初级师范学校;姬友师范学校

职业教育:农工商小学;中等农业、工业和商业学校;高等农业、工业和商业学校

这是一个三级七阶段的教育体系。它的实施确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类型和体系比较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从而为教育的现代化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教育改革是清末新政中最彻底、影响最大的改革,不仅推动了近代教育的发展,甚至超越了教育本身。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旧知识分子的瓦解和新知识分子的出现。在接受了西学知识后,相当一部分在新式学堂和留学运动中诞生的新式知识分子走向了清廷的对立面,成为反清革命的又一支基本力量。

(4)经济改革:设立商务部,劝导商会,颁布商法,奖励工商业。

一、设立各级工商管理机构,在中央设立商务部(1903),由皇族作为历史。同时,成立地方商务局;二是说服各省商会打破传统的行会、办事处、行会对工商业的限制。到1911,全国各地基本都成立了相关商会;三是制定商法。新政期间,商务部制定颁布了《公司法》、《破产法》、《奖励公司章程》、《公司试行注册章程》、《商标试行注册章程》、《商人通则》、《简明商会章程》等一系列商法。这是中国近代经济立法的开端,具有重要的转折意义。

此外,在社会习俗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如允许满汉通婚,禁止鸦片,禁止妇女缠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