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过程:
1979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批准,在深圳划出327.5平方公里(根据补充调查资料为395.992平方公里),设立经济特区。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广东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辖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
2065438年5月31日中央已批准深圳扩大特区版图的申请。深圳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深圳特区总面积将由395平方公里扩大至1.948平方公里,接近香港面积的两倍,并于1.2010年7月实施。
区域包括罗湖、福田、南山、盐田、龙岗、宝安、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大鹏新区。
2011延伸至深汕特别合作区,2018开始全面负责深汕地区(地级市管理局)。
深圳位于广东南部,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接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望,北接东莞和惠州。
扩展数据:
深圳经济特区的历史沿革;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现在,那一天已被世人亲切地称为“深圳生日”。
8月26日,NPC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
1981 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城市。
1984 65438+10月24日至26日,邓小平首次考察深圳,并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8 165438+10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在国家计划单列市,并赋予其相当于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0 65438+2月1,新中国第二家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诞生。
1992第二次来深考察,做了极其重要的谈话: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特区姓“社”不姓“子”。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2004年,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没有农村和农民的城市。
2018 1.6国务院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深圳经济特区
百度百科-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