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侨的历史渊源
“华侨”一词的由来
中国人有着悠久的移民历史。唐宋以前,移居国外的中国人没有固定的称谓。只是从秦朝开始,中国人陆续移居日本。到了南北朝时期,移居日本的人数逐渐增多,所以日本称他们为秦人。在晋朝,移居国外的人也被称为汉人或华侨,“隋书?《食货志》载:“晋乱中原,居江左,脱困南下者亦称华侨”。唐宋以后,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交流、对外贸易的扩大和交通的发展,移居国外的人数急剧增加,多被居住国的人称为“唐人”。《明史·外国真蜡传》载:“唐人多召。所有海外国家绝对是。”后来也自称“唐人”。例如,在南洋地区,“唐”字经常挂在中国的物品上,如唐人墓、唐船、唐装、唐衫、唐山、唐雯、唐人街等等。明清时期仍称“唐人”、“唐山人”。“唐山”是海外旅行者对祖国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有些叫“中国人”、“中国人”。清代有“汉人”、“闽粤人”、“中国人”等称谓,清末以后有“中国人”、“华工”、“华商”、“中国人”等称谓。
“中国”和“海外华人”就一个字的意思而言,是很清楚的。“华”是中国的古称,“华侨”的意思是作为一个陌生人或客人生活。在古代中国,居住在其他国家的人被称为“华侨”和“海外华人”。随着居住在国外的人数迅速增加,“华”和“华侨”这两个词已经连在一起,用来称呼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
1878年,清朝驻美公使陈兰彬在奏折中称旅居海外的中国人为“侨民”。“外派人员”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术语。1883年,郑在给李鸿章的奏折中使用了“华侨”一词。1904年,清政府外事部门在一份关于在海外设立领事馆的请愿书中提到,“在海外设立领事馆花费不多,华侨受益很大。”从那以后,“华侨”这个词就成了对生活在国外的中国人的一个特殊称呼。“中国人”一词的由来
晚清民国时期,“华侨”一词是指居住在国外的中国血统的人,根据当时的法律,华侨也具有中国国籍。《大清国籍法》(1909)、《北洋政府国籍法修正案》(1914)、《国民政府国籍法》(1929)三部国籍法均规定“世代不归”的华侨继续保留中国国籍。因此,任何具有中国血统并居住在国外的人都被视为华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情况有所不同。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与各国建立友好关系,于1955年万隆会议期间正式宣布不承认华侨双重国籍,并与有关国家签订条约,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此后,“华侨”一词仅适用于仍持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而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则不再是中国公民,被称为“中国人”或“外籍华人”。1980年9月,中国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第三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九条)。
由于上述变化,海外华人的数量急剧下降。根据目前的统计,海外华人占海外华人总数的7.7%,华人占92.3%,也就是说,90%以上的绝对多数是华人,而不是海外华人。虽然新华侨的数量与日俱增,但与华人相比,数量还是很少的。
这种变化导致了海外华人社会的巨大变化。随着出生在中国、会说中文(包括方言)并持有中国国籍的第一代移民的逐渐减少,出生在居住国、会说居住国语言(也是中文)并拥有居住国国籍的第二代、第三代及以后各代人口有所增加。前者叫“华侨”,后者和它不一样的时候叫“中国人”。更本土化的叫“中国人”,也有人把拥有居住国国籍的叫“中国人”,把出生在居住国的叫“中国人”。
华侨和华人是有历史因果关系的,华侨是由海外华人演变而来的。因此,人们在研究和描述他们的时候,在书籍、期刊、文章中,如《华侨史研究》、《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等,都把“华侨”作为自己的称谓。目前,在一些场合,如具有中国国籍的华侨和具有外国国籍的华人聚会、聚会时,为方便起见,有时会统一使用“华侨”这一综合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