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怎么能不留记录?

不能消失。一般治安行政拘留,不会有犯罪记录,但是有违法处理记录。如果是因为刑事拘留,会留下犯罪记录。

公安机关指的是一个人过去犯罪或者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记录”)是个人的犯罪记录,存放在地方或国家档案馆,是自然人的历史替代表现。

建立罪犯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不仅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和利用犯罪信息,及时制定和调整刑事政策和其他公共政策,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而且有助于保护有犯罪记录者的合法权利,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有必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填写《提请拘留报告》,注明犯罪嫌疑人信息和拘留理由,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并签发拘留许可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然后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实施拘留时,应当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明,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明,并宣布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扣留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必要时,实施拘留的人可以依法使用警用设备和武器。不出示拘留证,或者先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异地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拘留后,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但是阻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除外。

妨碍侦查的情形包括:其他* * *犯罪嫌疑人闻讯后可能逃跑、毁灭、伪造证据的;可能相互勾结,形成攻守同盟;其他犯罪需要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是,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如果未在24小时内通知,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上注明原因。不能通知的情形包括:被拘留人不说出真实姓名和住址;被拘留者没有家庭成员或工作单位;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