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湖南原属湖广省,为什么要一分为二?
元朝建立后,实行行省制,全国分为十省。湖广省第一次产生,管辖范围活跃而广泛,包括湖北、湖南、广东的主要地区,以及广西、贵州的部分地区。是当时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到了明朝,全国分为两城十三使,湖广省依然存在。只是所辖区域大大缩小,只有湖北、湖南两省全境。
清康熙初年,清廷颁令将湖广省一分为二,洞庭湖以北改为湖北省,以武昌为省会。洞庭湖以南是湖南省,省会是长沙。湖广省已经存在了几百年。清廷为何将其一分为二?
明朝万历年间,贵州土司杨应龙于1599年反明,战火波及湘西乃至整个湖南。由于湖广总督离战区太远,无法及时指挥,于是迅速调兵。在万历的计划下,他在湖南增设了一个偏原总督,监督军务,为士兵筹粮,代理政务。此时湖广虽未分裂,但实际上已达到单一独立行省的条件,分省势在必行。
顺治初期,因为连年战乱,百姓水深火热。很多人弃耕地而流亡,大量土地荒芜未耕,清军筹粮收税非常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顺治皇帝下令实施土地开垦。由于湖广省地域辽阔,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清廷为了方便处理军政,在湖北、湖南设置屯田,分区域开垦荒地,各自进攻自己的地盘。事实上,这两个省已经分裂了。
作为中国第一大省,湖广省人口众多,全国第一。人才辈出,科研上榜人数占半壁江山,税收占全国三分之一。更何况清朝建立后,湖南在南明政权手中长达十几年。虽然清廷最终根除了南明势力对湖南的控制,但明朝的影响依然存在,一大批江南士人依然无法忘记。再加上湖南地形复杂,民风凶悍,反清义举此起彼伏,成为大祸。为了长期维持治安,清廷决定弱化分区,湖广省分为湖北、湖南两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