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道高中历史题的详细解释
汉朝统一全国后,纠正了秦朝的错误,沿袭了周朝的封建制度,瓜分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英雄为诸侯。但没几年,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他奉命镇压,以至于来不及救人。汉高祖刘邦被围困在平城,被箭射死,三代人。后来由于谋士的建议,诸侯国的权力被分散削弱,朝廷任命官员管理诸侯国。但汉朝恢复封建制度时,诸侯国和郡县占据了半壁江山。当时只有叛逆的诸侯国,没有叛逆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性已经很明确了。也知道郡县制在汉代以后的又一个百代中是优于封建制的。
秦的事迹也可见一斑:理民之制,非郡,乃夷。做一个理性人的大臣是对的,但不要留着宰。郡市不得正,禁卫不得理。酷刑和苦役,万人侧目。失在政治,不在制度,而在秦。
秦朝的情况也可以看得很清楚:朝廷有治民制度,不让郡县独揽大权是正确的;中央政府有部长负责政府事务,不允许地方官员自行其是,这也是正确的。但是,郡县不能正确发挥县制的作用,郡县令和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惩罚和繁重的劳动让所有的人都很反感。这个错在政治,不在县制本身。秦朝时就是这样。
汉兴,皇帝的政治路线在郡,不在国,控其宰,不在其臣。诸侯虽乱,不可改,国人有病,不可除;还有老公的不听话,然后包庇动之,这就是打脸。有理有据地说,大逆不道未被揭露,暴利加深了财富,形势变得强大,而那些刻在人民身上的,与此无关,夫郡市有理有据。为什么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韩在认识,在冯唐认识,听说了的亮审,见了汲黯的淳朴宁静,便拜他为师,恢复了他的职位,并委托他编一方。有罪必有赏。二话不说就拜,晚上就解散;晚上收是违法的,谴责都来不及。只可惜让汉朝尽心尽力等王,弄得天下大乱。舒梦和魏尚志的技术没用,巴荒和吉安的变身也没用;清晰时引导它是一种侵犯,低头是一种侵犯;下令斩之,从同列与之交往,然后管之以裂之,上火;还好,买不起就砍一半,砍一半,人还活着。如果举起来,会不会全是你?中国的东西是天然的。
汉朝建立时,天帝的法令只能在郡县执行,不能在诸侯国执行。天子只能管郡守,管不了诸侯。诸侯虽胡作非为,皇帝也不能撤换;虽然侯国的人民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但朝廷无法减轻他们的痛苦。只是当王子们反叛时,他们才被逮捕、流放或领导十字军去消灭他们。当他们的罪恶还没有完全暴露出来的时候,朝廷也拿他们没办法,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称霸全国,给人民造成严重伤害。至于县,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稳定。根据什么?文帝从舒天那里学了舒梦,从冯唐那里学了尚维。宣帝听说巴荒明察秋毫,执法谨慎,梁武帝又看出汲黯是个淳朴恬静的政治家,于是可以任用巴荒为官,恢复舒梦和尚维的原职,甚至让汲黯躺下,只凭威望就任命他安抚一个地区。官员犯罪可以革职,人才可以奖励。如果早上任命的官员发现自己不对,晚上就可以免职;晚上任命的官员如果被发现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被免职。如果汉朝把所有的城市都分作诸侯,就算害了百姓也要操心。虞书和尚维的治理方法不能实行,和吉安的教育也不能实行。如果你公开谴责、劝说这些诸侯,他们会当面接受,但转身就违背了;如果勒令他们割地,勾结共同行动的阴谋就会遍布诸侯各国,于是大家都会愤怒起来,暴力反抗朝廷。万一他们不起来闹事,就把他们的封地砍掉一半。即使削减一半,人民仍然会受苦。为什么不彻底废除诸侯来拯救那里的人民?汉代就是这种情况。
“当有叛国而无谋反之郡,秦制亦明”的意思是
当时只有叛逆的诸侯国,没有叛逆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性已经很明确了。
那么问题来了,是哪个朝代证明了郡县制的正确性?
从《封建论》三段来看,也就是说秦代的郡县制是好的,但是秦代的郡县制不能正确发挥作用(所以秦代不能证明这个制度是好的,因为秦代本身不能很好地利用它),郡守、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惩罚和繁重的劳动让所有的人都很反感。汉朝很好的利用了这个制度,从(至于郡县,可以说政治清明,社会安定。根据什么?文帝从舒天那里学了舒梦,从冯唐那里学了尚维。宣帝听说巴荒明察秋毫,执法谨慎,梁武帝又看出汲黯是个淳朴恬静的政治家,于是可以任用巴荒为官,恢复舒梦和尚维的原职,甚至让汲黯躺下,只凭威望就任命他安抚一个地区。官员犯罪可以革职,人才可以奖励。如果早上任命的官员发现自己不对,晚上就可以免职;晚上任命的官员如果被发现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被免职。)这里看到的是汉朝证明郡县制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