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的问题

从历史对生活的利弊(或译:论历史对生活的得失)

从“利”的角度出发,尼采认为人生需要三个方面的历史。但是,对于这三个方面,不能过度,只能适度。

1.对历史的“纪念”态度。

2.对待历史的“古老”态度。

3.对待历史的“批判”态度。

其中对历史的“纪念性”态度,应该就是你说的纪念碑式的历史,因译本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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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视图的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第一,对历史的“纪念”态度。对于一个想做大事的人来说,历史可以作为一个教训,给他一些“榜样、老师和安慰”。在这种历史观中,“这些伟大的时刻在一些个体的奋斗中形成链条,在这些时刻中,它们被联结成人类千百年的一座大山”(p12)的历史,使人们跨越了身边的渺小和卑微,因为从历史中,人们可以明白“过去曾经相关的伟大的事情,无论如何都是可能的,所以将来也将再次可能”。这种态度被尼采称为“纪念性的”,因为那些伟大的过去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历史上,激励和推动着人们。但需要注意的是,被纪念的历史不可能在现在或未来被完全重复,所以如果我们只是对历史采取“纪念”的态度,那么理解的过去就会离真实的过去太远,忘记过去那些并不伟大和灰色的部分。所以,“纪念”的态度要和“古风”、“批判”的态度结合起来,形成人们对待历史态度的合力,历史才能对人有益。

第二,对待历史的“古”态度。人们怀着对自己过去的崇敬,珍惜和发扬自己民族的一切遗产。我觉得只要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不管重要不重要,都需要认真保存。这样,民族的历史就成了他们个人的历史,民族的光荣就成了他们自己的光荣。他怀着敬畏的心情回顾了这个国家的历史。(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历史意识,比如80年代的“寻根”)但如果这导致了对新事物的排斥,如果过去的历史之树已经枯死,还攀附着它,那么这种态度必然会伤害到人本身。它只保存生命,却不创造生命。

第三,对历史的“批判”态度。几乎和“老好人”的态度相反,意思是一个人必须有摆脱过去的力量,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判断和衡量。但如果把过去的历史全部反叛,就会出现“每一个过去都值得审判”(p21)的情况,人类的智力自然不是审判过去的正义法庭。他的判断是“总是被人类的暴力和软弱所支配”,这种判断来自于人性本身,而不是纯粹的知识。“这种判断从来不是来自自净知识的来源。”(p21)所以“产生的一切必然灭亡”(p21),所以认为存在的一切都没有合理性,都是“不正义”的。这也是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尼采感慨:“生活和遗忘需要多大的力量,生活和非正义能在多大范围内相互一致?””(p21)更重要的是,对历史的彻底否定,实质上也否定了人自身的存在,因为正是过去参与塑造了他们的整个现实。幸运的是,有时人们会否认自己过去的“第一天性”曾经是“第二天性”,“每一个胜利的第二天性”都会成为第一天性,所以如果运用得当,情况还不算太糟糕。

如果这三种态度能够互相牵制,互相协助,历史可以对人生有益。因为这样对待历史的人,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生活,他们对历史的解读是“在生活和最高领导的统治之下。”(p21)

引自尼采《历史对于生活的利与弊》(德国),姚克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