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集团的历史介绍
旺旺结合民间信仰的营销方式,先后推出了“龙尾鲜”、“雪月”、“旺仔馒头”等新品,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蔡衍明随后计划将其领土扩展到台湾省以外,尤其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中国大陆。1989在中国注册了“旺旺”商标,成为首家在大陆注册商标的台湾省厂商。1992蔡衍明放弃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大陆沿海省份,在湖南长沙设厂,成为湖南省第一家外资厂商,并在中国大陆开始旺旺的大米和水果业务。因为旺旺是中国大陆第一米果厂家,丰厚的利润吸引了大量厂家跟进,导致毛利下降;所以旺旺用扩大经济规模的策略打了起来。一方面极力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又以低价逼退追随者。最终不仅稳定了战局,还以高达85%的市场份额称霸大陆。
从65438到0996,旺旺以旺旺控股公司的名义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然而,由于交易反应不佳,蔡衍明于2007年决定将该公司私有化,并取消其在新加坡的上市地位。
2007年,巴丽集团财务事件在台发生(巴丽案),旺旺开始陆续买入集团旗下公司的股份;以增资方式投资巴丽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友联产品保险,并更名为旺旺友联产品保险。另外,希望以30亿收购东森电视40.32%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可惜失败。
2008年,旺旺以“中国旺旺控股有限公司”(HKEx: 151)的名称在港交所上市。当时每股收购价为3港元。
2009年,旺旺集团横跨传媒行业,买下面临巨亏的华夏时报系,旗下拥有华夏时报、工商时报、中国电视公司、中天电视等多家媒体。因为电子媒体的经营权易主,所以要经过国家通信传播委员会的审核。虽然国家通信传播委员会通过了两家电子媒体变更董事、监事的案件,但审批处罚包括要求董事、监事不得重复、设立独立董事、独立工作室等7项补充条款,导致违反依法行政。财团法人媒体观察基金会、媒体改革学会等所谓客观公正的民间组织表示,如果旺旺不让案件回到公共领域理性讨论,将呼吁大家拒绝三中。旺旺集团在《中国时报》头版刊登半版报纸,要求诽谤和批评此案的人道歉,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截至2009年6月14日,共有四位学者和记者收到了存款函。极少数博主认为旺旺集团作为私人媒体,以法律恐吓手段压制公众言论自由,发起“我也要旺旺旺旺的存信”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