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折磨
剥皮时,用小刀从脊柱处将背部皮肤分成两半,用小刀将皮肤与肌肉慢慢分离,像蝴蝶展开翅膀一样撕开。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容易分开。还有一种剥离法,不知道可信度有多大。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划个十字,把头皮拉开,往里面灌银。因为水银比重大,会把肌肉拉离皮肤,被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嘴里跳出来,在土里只留下一张皮。剥下皮后做成两个鼓,挂在衙门门口,以示警告。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后来发展到活体剥皮。腰斩因为腰斩是从中间砍人,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不会一下子死,砍完之后会很清醒,而且要很久才会死。方孝孺是被明朝皇帝成祖杀死的。据说一刀砍下后,方孝孺用手肘爬行,手上沾满鲜血,甚至还写下了“篡夺”二字。死了十二次半。分尸车就是简单的把绳子套在受害者的头上和四肢上,用五匹快马往五个方向拉,把他撕成六块。记得商鞅被五马分尸。砍掉一个人的头和四肢都需要很大的力气,更不用说拉了。而犯人的痛苦可想而知。说到撕扯,恐怕受害者就不会再感到疼痛了。痛苦的是当你在拉的时候。五刑合一,砍头、剜眼、割手、挖眼、割耳,即“斩八块”。通常在杀了一个人之后,把头、手、脚都砍掉,然后把躯干切成三段。汉高祖死后,把他最宠爱的妃子戚夫人抓起来,剁了她的手脚,剜了她的眼睛,弄聋了她的耳朵,强迫她喝哑药,喂在猪圈里。其实就是说戚夫人不是人,是猪。几个月后,她请惠帝去看。当惠帝得知这是一位能歌善舞的年轻漂亮的女士时,她害怕得哭了。她病了一年多,无法管理政治。凌迟先把人杀了,然后剁成肉酱,叫做“凌”。那些受到惩罚的人记得鲁兹和周文王的长子博依考。后来发展的更为精细,目的是让犯人承受最大的痛苦。所以不仅犯人活着的时候要受惩罚,犯人死前还要受多少刀。据说每年年底两个人表演,从脚开始,一个* * *砍一千刀,也就是砍一千块肉,犯人才能死。据说如果犯人在砍一千刀之前就死了,执行人也会受到惩罚。发展成“死刑艺术”的最著名的人是大太监刘瑾。据说他过了三天才死去。而最惨的是明末反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被骗通敌卖国,当年被判死刑。行刑前,他用渔网裹住自己(为了让他的肌肉在刀下显得突出),游街示众。北京那些无知的人冲上前去,一块一块的咬下他的肉。那种心理上的痛苦恐怕远远高于身体上的痛苦。这是明清官方的刑罚之一。绞刑在国外是一种常见的刑罚。在中国,人们用弓弦绞死,即把弓套在被害者的脖子上,弓弦朝前,刽子手在后面开始转弓。弓拉得越紧,受害者越不生气,最后死了。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伯馆的(因为他是英雄,不能斩首,只好全身而退),明末被流放的王贵也是这样,被吴三桂亲手绞死。做饭的意思是“请入瓮”。那是唐朝。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有一个残暴的官员叫赖君臣,他主张重刑重法,对拒不招供的犯人经常施以酷刑。办法是找一个大骨灰盒,把人放进去,然后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犯人越来越难以忍受。如果他们拒绝坦白,他们经常被放在瓮里烧死。后来武则天听说了,就把赖君臣叫来,问他如果犯人不肯招供怎么办。赖君臣得意地说了这个方法,武则天干脆说了一句“请入瓮中”,把赖君臣烧死了。宫刑司马迁是在受到宫刑后才写的史记,还在《致任书》中写了“我是闺阁大臣”这句话。中国的阉割很精致。首先你要用绳子把生殖器(包括阴囊)绑住,让血液停止循环自然死亡,然后用尖刀把它们切掉。切掉后用香灰覆盖止血,尿道内放一根鹅毛。过几天,脱鹅毛。如果能撒尿,阉割就成功了。如果尿不出来,那个人就废了,最后很可能死于尿毒症。所以你要阉了太监,最好趁他还年轻的时候阉了他,等他老了就危险多了。这种惩罚常常被贵族们的死刑抵消。相对女性是“幽闭恐惧症”,人们对此看法不一。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全部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砍掉。后者更可信。总之,绞杀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期,孙膑被他的师兄陷害,被处以罚金。听说他原名孙膑,被处分后改成了孙膑。如果膝盖骨被割掉,大腿和小腿之间失去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据野史记载,孙膑被惩罚后,上战场连马都骑不了,只能坐公共汽车(马车或人力车)。钉缝里插一根针,女囚常用。活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又快。在战争中被活埋的所有战俘都被告知要自己挖洞。有时候先把俘虏打死,再推下去,但是时间不够的时候(或者子弹需要省的时候),直接推下去,到后面覆土。中国的酷刑自古就有。但是我还没听说过有哪个名人受到过这样的惩罚。更无情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脑袋,然后开始虐。投毒可能是唯一更人道的折磨方式。在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著名的毒药应该是“鸩”,由此衍生出“饮鸩解渴”这个成语,常用于授命。棍刑就是木桩刑,这里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子刑,就是拿一根棍子,直接插进一个人的嘴里或者肛门门里。整根棍子沉入肠胃,让人死得很惨。正史中没有这种刑罚的记载,但在金庸小说《侠客》中有所提及,并为这种酷刑起了个绰号叫“笑”。用铁锯把人锯活,其恐怖程度似乎和年关、剥皮差不多。难怪在地狱的酷刑中,有把人活活锯死的酷刑。但是,看到生死的人,不仅仅存在于传说中的地狱,也是真实存在于世间的。据《三国志》记载,三国时,武帝孙皓的爱妃孙皓,指使侍从在市场上抢劫百姓财物。负责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胜是孙浩的宠臣,他抓住了强盗,将他们绳之以法。妾告孙皓,孙皓大怒,借口其他事件逮捕辛西娅,并用烧红的锯子锯掉辛西娅的头,将他的尸体扔在台下。脊椎断裂当一个人讨厌另一个人的时候,他常常会想到打断他的脊椎。折断脊椎确实是很日本的行为,因为如果一个人的脊椎被折断了,他就会死。在中国历史上,脊椎骨折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酷刑。据《尚军·赏刑》一书记载,春秋时期,姬重儿有意明文规定刑法,让全国人民都遵守法律,于是向大夫们请教。姬重儿的名臣殿杰很晚才到。有些人认为典杰有罪,应该受到惩罚。因此,姬重儿批准了断椎骨的处决。晋国的士大夫非常害怕。他们说,颠杰随姬重儿流亡他国19年,立下了汗马功劳。现在偶尔都被罚这么重,何况我们。从那以后,每个人都害怕惩罚,遵守法律。在佛教阎罗的故事中,有一种说法是阎罗是非黑即白。白相是地狱之主,受命于百官,身边美女环绕;黑暗期,也就是每天两个小时,遭受铜灌肠。同样的,人类被灌锡或灌铅折磨。锡的熔点是232摄氏度,铅的熔点是327.4摄氏度。不管倒锡还是倒铅,都能把人烧死。而且熔化的锡或铅一进肚子就会凝固成块状,这种重金属的下落力也能致人死亡。阳城,汉朝长川王刘渠的皇后,嫉妒心强,专横跋扈。刘曲宠爱另一个叫容爱的玛吉。多次和她喝酒,她嫉妒得告诉刘曲,荣爱看人的眼神很反常,可能是因为她和什么人暧昧。刘曲信以为真。看到容爱正在绣衣领上的图案,一怒之下抓起衣服扔进火里烧了。容爱见刘曲生了气,非常害怕。她投井自尽了。刘曲命人把她捞上来,可惜她没死。刘曲的工作人员责怪容爱,她坦白了这段恋情。容爱被处分了,但她只是说她和医生有一腿。刘曲越来越生气,就把容瑷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出她的两只眼睛,割掉她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把熔化的铅倒进她的嘴里,就这样把容瑷消灭了。这里的修饰不是女人的修饰,而是一种极其残酷的惩罚。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一个人身上的肉刮下来,直到肉光了,最后死去。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先贤之政》记载,实行疏导刑时,刽子手将犯人脱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向他身上浇几次开水,然后用铁刷刷掉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用开水烫后杀猪,直到刷皮露出骨头,被惩罚的人还没结束就死了。修饰的惩罚和年的惩罚有同样的效果。据《旧唐书·桓传》记载,吴三思派去抓桓,用竹叉把他拖来拖去,肉尽,露出骨头,然后一棍子把他打死。
[编辑此段]女子刑
很多审讯者想尽办法设计了一套专门针对女性的刑法,他们统称之为“女刑”。《女人的惩罚》可以说是现代法西斯主义的一大“创造”,是对人性的极大摧残和人性兽性的充分体现。无论是对犯人造成的伤害,都令人发指,堪称“动物惩罚”。无论哪种酷刑,第一步都是一样的——那就是,首先,剥光犯人的衣服和裤子,让他暴露全身。无论男女,几乎没有一个人在被惩罚的时候不是赤身裸体的(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现象在今天的大部分文艺作品中并没有得到真实的体现)。这样做不仅方便了打手们执行刑罚,更重要的是利用了犯人的羞耻感对他们进行精神折磨,满足了打手们卑劣的欲望。尤其是对女囚,拷问脱光衣服是一套固定的程序。在审讯女囚时,暴徒往往没问几句就威胁要脱光衣服。如果女囚犯拒绝坦白,暴徒们随后会实施第一步酷刑——将女囚犯脱光衣服,对其赤裸的身体施以各种侮辱,或者让她们裸体观看其他囚犯遭受的酷刑,以造成女囚犯的羞辱和恐惧,摧毁她们的意志。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年轻的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赤身裸体、备受折磨更让人难以忍受的了。当女犯人一丝不挂地站在审讯人员面前,任其受辱,无法抗拒,认为自己即将遭受的远非普通的折磨时,她们感受到的是一种身心的折磨,这是任何一个女人绝对无法承受的。当女囚受到羞辱,极度紧张害怕的时候,暴徒就会用各种恶毒的手段折磨她们赤裸的身体,让她们感到无法忍受,收到比普通折磨更满意的结果。吊指:将女犯双手的大拇指用细绳或铁丝捆在一起,吊在刑台或横梁上,然后将吊女犯双手的绳子慢慢向上拉,使身体的重量最终落在两个大拇指上。这种刑法很折磨人,往往两三分钟就让犯人汗流浃背,浑身发抖。这时,无论对女囚施加什么手段,她都无法反抗。吊乳头:这是刑法专门对女囚使用的,就是用一根绳子把两个乳头绑起来,把女囚吊在空中,只让两个脚趾着地。吊半只猪:将女囚一只手的拇指(大脚趾)和一只脚绑在一起,然后吊起来,另一只手和脚挂重物。吊鸭子溺水:用绳子把女囚的脚绑在一起,倒挂起来,然后把她的身体连续浸入水中,在她窒息至昏迷时再把她拉出水面。这种重复对犯人来说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倒挂:用绳子把女囚的脚绑起来吊起来,然后从后面把另一只脚和手绑在一起,让她的身体倒挂在空中。一些人在上述刑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想象力,不断创造新花样。国民党特务机关发明了一个刑法叫“在飞机上挂炸弹”。在这种刑法中,女犯人被剥光内衣,然后双手和大拇指(大脚趾)从后面绑在一起,脸朝下吊着(有的甚至用特制的铁钩钩住女犯人的鼻孔,挂在房梁上,强迫其抬头)。审问时,刽子手推着被害人的尸体在空中摇摆,称为“飞天”;如果此时女囚仍拒不招供,则进行第二步:将两个小竹篮分别挂在女囚的乳头上,然后不断往篮子里加入砖块、石块等重物,称为“吊弹”。由于女性忍受疼痛的能力较弱,一些在审讯男性犯人时很少使用的刑具,却被广泛用于折磨女性犯人。针灸就是其中一种,简单省力,极其痛苦。最常用的针灸有以下三种:一种是刺钉子。行刑前,将女犯的双手固定在木架、椅子扶手等物体上,并强制其手指伸直。然后,把一根大的缝衣针一根一根的扎在手指甲下,问一个问题,直到你坦白为止。这种刑法是极其痛苦的。俗话说“十指连心”,手里扎一根还是疼,但手指上扎一根长长的钢针,谁都受不了。在SACO的集中营里,一位名叫江竹筠的女工被施以酷刑,但是刽子手用的是削尖的竹竿,而不是钢针。另一种是乳头刺痛。乳房是女性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之一,被称为女性的“命根子”。惩罚女囚的乳房是刽子手的惯用手法,钢针乳头是最常用的女性刑罚。一般情况下,暴徒会用大缝衣针刺女囚的乳头。一次酷刑过后,女囚的两个乳头往往会血淋淋的,惨不忍睹。如果这招不奏效,打手们还会将一根更粗更长的钢针钉进女囚的乳房深处,从而对女囚的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三是阴蒂穿刺。除了刺伤手指和乳头,一些更恶毒的暴徒还经常用钢铁刺伤女囚的阴蒂,以发泄她们的兽欲。众所周知,生殖器官是女性身体最珍贵、最脆弱的部位,阴蒂是女性身体最集中、最敏感的部位。当锋利的钢针刺入阴蒂时,疼痛足以让受害者的神经歇斯底里地颤抖,这是任何女人都无法承受的。同时,这种酷刑对刽子手有极强的感官刺激,刽子手能从中获得极大的快感。女性身体的任何敏感部位都可以用来施加这种毒药。燃烧酷刑是最古老的酷刑形式之一。早在中国的商朝,纣王和他最宠爱的妃子发明了一种叫“烧死”的刑法,将犯人裸体绑在一根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当然,“烙印”毕竟是一种死刑,只有在对犯有死罪的人进行治疗时才会使用。审问犯人时,一般是脱下犯人的衣服,然后把烧红的炭块放在犯人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棒烧犯人的身体。现代法西斯主义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仅有各式各样的刑具,还有更残酷的手段。很多刑讯者根据女性的特点,发明了一些专门针对女囚的烧刑。惩罚有烙铁、烟头、蜡烛、灯泡等。任何能产生灼热的东西都可以用来惩罚女囚犯。比如用烧红的铁棒或点燃的烟头烫女犯的乳头、大腿、脚底、阴唇等敏感部位;将点燃的蜡烛上的蜡烛液滴在女囚的上述部位;或者把灯泡接上电源后插到女囚的阴道里,利用灯泡产生的热量灼伤她身体最脆弱的部位。电刑,可以说是各种酷刑中最“现代”和“科学”的一种,其特点是给受刑人造成极大的痛苦。这种痛苦不同于其他刑法造成的痛苦,是极其难以承受的。即使是最强壮的人,在强电流的刺激下也会忍不住尖叫尖叫。同时,电刑还会引起犯人的神经系统紊乱,使其不由自主地招供。如果一个人被电击两三次,就会变得迟钝,反应迟钝,身心都会受到极大的摧残。另外,电刑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持续,不会像某些酷刑一样,在痛苦到极致的时候感到麻木。当对犯人反复施加电击时,每次疼痛的程度会更加剧烈,如果掌握得好,即使犯人处于难以忍受的痛苦中,也绝不会昏过去,这对刑讯逼供非常有利。起初,电刑中使用的刑具是普通手摇电话。在执行过程中,被害人的身体用电线与电话相连,手摇发电机产生的电流用于刺激被害人的身体。后来发明了专门的电刑设备,电流和电压可以随意调节,使电刑更加方便可靠。女囚,电刑是无法忍受的毒药。审讯者为了满足自己卑劣的心理,不仅将女性脱光衣服,还经常使用一些特殊的手段,这让他们的残忍更加令人发指。暴徒在折磨女囚时,一般会选择乳头、生殖器等敏感部位,而不是在手指上接上电线,以发泄兽欲,寻求刺激。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人们很难想象女性被电死是什么样子:女囚犯被剥光衣服,赤身裸体躺在行刑床上,手脚被皮带紧紧固定,电极连接在乳头上或插入阴道。强大的电流刺激着他们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让他们赤裸的身体剧烈颤抖。在这种折磨下,即使是最坚强的女人也常常被折磨得流泪尖叫。抗日民族女英雄赵一曼烈士被俘后就受到这种酷刑的折磨。根据敌伪档案的记载,日本宪兵为了迫使赵一曼供出抗日联盟和党的地下组织的秘密,对她进行了残酷的折磨。酷刑前后进行了四次,使用了多达二十种酷刑,包括电刑。那是在第二次拷问中,日本宪兵从后面把赵一曼的手脚绑在一起,一丝不挂地挂在绞刑架上(拷问开始时,日本宪兵把赵一曼的衣服全剥光了,这在文献中并没有真正反映出来),然后把电极的一端放在赵一曼的乳头上,另一端插进阴道,给了她可怕的电击。根据当时的审讯记录,赵一曼在两个多小时的拷问过程中,没有一声惨叫。这一刻,他忍不住“剧烈尖叫”“越叫越厉害,身体剧烈抖动”。由此可见,这个刑法是多么的残忍和不堪。为了通过酷刑更充分地发泄自己的兽欲,刽子手们并不满足于折磨女囚的身体,而是想尽办法让折磨的过程更加刺激。于是,有人想出了各种招数,其中一招叫“美人舞”,在刑法中被广泛使用。所谓“优美的舞蹈”,就是女囚脱掉内衣,双手悬空,然后在脚下垫上一块通电的铁板。在强电流的刺激下,女囚们情不自禁地尖叫尖叫起来,一丝不挂,漂亮地在铁板上猛烈跳动。这样的场景不仅残酷,而且极其刺激。所谓阴刑(淫刑),是指对女性生殖器官,即生殖器官施加的各种酷刑。这是所有女性刑罚中最残忍、最令人发指的刑法,也是人性残忍最极端的表现之一。通过上面举的例子,我们不难看出,出于极其卑劣的目的,行刑者在折磨女囚时,一般不会使用过度的刑法,而是根据女性的生理特点,选择女性最敏感、最脆弱、最刺激的部位。其中,除乳房外,女性生殖器官是惩罚最集中的部位,女性的惩罚几乎有一半是针对这一特殊部位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言而喻,那就是大部分审讯人员都有一种性虐待心理。他们审问女囚不仅是为了获得口供,更是为了通过对女性身体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和发泄兽欲。同时,由于生殖器官是女性最敏感、最珍爱的部位,任何女性,尤其是未婚女青年,对这一部位进行惩罚都是难以承受的。腾条画阴户: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女性刑罚。在执行过程中,女囚犯被剥光衣服和裤子,上半身被绑在椅子上。然后,两个人分别抬起女囚的腿,向两边打开(或者用绳子绑住她的脚,吊起来)。然后,刽子手拿起一根藤条,用力拍打女囚的生殖器,待皮开肉裂后,再在伤口上洒盐水或酒精。钢丝刺尿道:类似于上面的刑法,先把女囚的腿打开,然后把一根细长的钢丝插进女囚的尿道,戳来戳去。由于女性尿道窄而短,在钢丝的刺伤下,不仅会产生巨大的疼痛,还会使神经歇斯底里地颤抖。焚烧曹颖:用打火机或火柴烧烤女囚犯的生殖器,或插入火柴、纸卷等。放进阴道,然后用火点燃。擦洗下水道:用牙刷或特制的铁刷伸进女囚的生殖器,在阴道壁上用力摩擦,然后往里面注入盐水或辣椒水。冲洗下水道:将橡胶管插入女囚的阴道,然后接上水龙头,往里面注入足够的水。有时将橡胶管连接到一个装有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后挤压橡皮球,使辣椒水进入女囚的阴道。拉绳:这是我国土匪发明的一种刑法,即把女犯人脱光衣服吊起来,然后把拧成一团的麻绳夹在女犯人的两腿之间,由人来回拉扯,直到女犯人的生殖器流血为止。老鼠钻洞:在女囚阴道口扣一个装老鼠的大瓶子,然后用火烧烤瓶子。为了躲避高温,瓶子里的老鼠会发出嘶嘶声,咬进女囚的阴道。生孩子:这是东南亚常见的女性惩罚。刑具是一种特殊的软管。使用时,软管未打开的一端涂上润滑油,插入女囚犯的子宫。然后用打气筒把另一端的空气抽上来,等插入子宫的橡皮管像球一样膨胀后,慢慢拔出来。除了上述刑法,用棍子捅女囚的阴道是一种很常见的女性刑罚。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进一步发挥创造力,发明了许多专门的刑具和专门的刑法。总之,以上列举的只是近百种女性刑罚中最一般最特殊的例子,但可以看出,人类的兽性一旦毫无节制地从生成中走出来,各种悲剧就会发生。而这其中,最悲剧的就是女性。
此外,还有银针穿刺、电刑、檀香刑、水刑等。
各种惩罚在以下书籍中有详细描述:
檀香刑(恶心)
《刑房》和《和你在一起的地方温暖如春》(柯南是各种刑罚的学者)
还有一部日本电影《天竺鼠》,但是如果你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和抗吐能力,我建议不要去尝试,即使是一个研究酷刑的人也吐了。
《风雪狼》里的也很有代表性。
另外,著名革命烈士赵一曼的经历也很...(该死的日本鬼子),还有《避难所与记忆》这本书记载。
我就知道这么多。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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