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正条格详细资料大全

最高统治是元朝的法律之一。

《治正条格》是继《大童渊志》(前两部为《治元新格》和《大童渊志》)之后,元朝颁布的第三部法律,收录了慧远宗郑智四年(1344)以前元朝皇帝颁布的一系列诏令、法令和判例。

元代惠宗(元顺帝)所作。至元四年(1338)三月,命中书政官阿吉拉根据大元通制编撰规则,至元六年(1346)四月颁布。包括150诏令,1700规则,1059例外。

但是,原著的数量已经不讲究了。据《永乐大典》记载,残书共23卷,分为祭祀、户令、学令、选、仓、捕、贡、狱官等27目。清朝中期以后就完全失传了。2002年,在韩国发现两卷元代残本《直正条格》,其中条格一卷,《端阿》一卷,共25卷。至高无上的统治重现人间。

现存残本《至正条格》收录了元世祖中通元年(1260)至慧远宗葛铮四年(1344)八十余年间元朝颁布的诏令、法令和司法裁判案件。大部分史实都不在《元史》中。

基本介绍书名:《直正条格》作者:阿吉拉出版社:6月1338出版时间:6月1346年:元代编纂修订后,《永乐大典》残本内容于清中叶后逐渐失传,《直正条格》残本于2002年重新出现于世,现存残本为《直正条格》。现存残本《至正条格》的重要史料价值及研究进展宗四年(1338)三月,击书政要阿吉拉按“大元通制”编条格,元六年(1340)七月,命翰林学士执行避讳哈、夔之令。此典共2909条,其中诏令150条,条令1700条,例外1059条。郑智六年四月五日(1346年四月二十六日),《郑智条歌》两部(2759篇)在全世界出版。最高统治者已经在全国使用了22年。农历二十八月二日(1368九月14),明军攻克元朝,元朝回归北方草原后,最高统治者逐渐失守。《永乐大典》残缺书内容简介:《永乐大典》明初修订,收录了至尊规则,但只是残本。据《永乐大典》记载,残书共23卷,分为祭祀、家令、学令、选务、仓务、缉捕处死、赋税、狱官等27目。清朝乾隆年间,编纂了《四库全书》。据《四库总目录》汇总,《永乐大典》收录的《至正条格》残缺本23卷相关内容如下:“凡分目录27条,称为祭祀、户令、学令、选备、宫卫。说关氏、擒死者、赏令、药、假宁、狱官、杂令、僧道、营修、河防、役制,《元史·刑法志》中的\ "案\ "载,元初,宋朝平定,新法是化繁为简后才制定的。致远二十一年,中书省会商衙门,颁布原圣旨、法令,题“致远新阁”。仁宗时,还以“奉先洪刚”为题,画风并集成书。英宗加损益时,书已完成,号为“大元通制”。他的书有三个提纲:一是圣旨制,二是条格,三是破制。自仁宗以来,遵之率甚高,但不如此书。根据欧阳远的序,此书是20多年前由毛毅、燕游编撰、知止桂海颁布的舜帝至元代的一部方书,《大元通统》。朝廷继续降圣旨,法务部继续议案,简单复杂,因为不一般。前后平衡,没有质量。屡次缺席,官或舞。请选择老年与文学法学部长,再次删除。他是掌管中国书籍的官员,以典治事。选择的官员如献泰、大宗正、翰林集贤等。,编辑阅读新旧文章,酌情增减。写一本书,有50个诏令,700个案例,9个案例。该书写于郑铮第五年,宰相阿鲁图等人入戏。请给它起名叫“郑铮风格”。其编撰始末可考。留下了《元史》,但也遗漏了其中一个证明。原卷数无法考证,现收录于《永乐大典》,共23卷。清中叶以后,《四Ku全书》逐渐失传,从《永乐大典》中收集到残卷23卷。乾隆皇帝曾经看过这本书,写过一首诗;四库馆官曾引用《最高规则》残缺本对《元史集》进行考证。但《四库全书》仅将《直正条格》的残缺版本收入其目录,导致其最终失传于中国。长期以来,国内外元史研究者都认为最高统治已经丧失。2002年,元代残本再版于世。2002年,中央朝鲜问题研究所安教授在韩国东南部庆州江东村家调查古代文献时,意外发现了两卷元代残本,其中包括《治》一卷和《破案》一卷。由于年代久远,这些书损坏严重。经过几年的修复整理,庆州残本《最高规则》于2007年8月由中央朝鲜学研究所正式整理出版,分为影印版和校对版两册。《治正条格》校本对《治正条格》残本中的所有文献进行了编号、标点、校勘和简明注释。此外,还整理了中朝史籍中有关《直正条格》一书的零散信息,为《直正条格》残本编制了年代索引,并制作了《直正条格》残本与现存《通志条格》同源文献对照表。现存残缺版《至尊规》简介在韩国发现的元刊残本《至尊规》包括12卷的规则,近13卷的破例,以及全部30卷破例的目录。据统计,共374篇,破案426件,共计800篇,占《最高规则》发表文章总数(破案2759篇)的29%。其中现存杠约占原杠总数的22%,现存断案约占原断案总数的40%。粗略估算现有字数,吧里7万多字,破例9万字,共计654.38+0.6万字。《直政条格》的残缺本没有全部目录,但通过《四Ku全书总目》为直政条格所写的提要,可以知道它的标题有:祭祀、户令、学令、选举、宫卫、军事防御、礼制、服饰、公式、令、仓、厩牧、田令、役。《至尊规则》残本的格式部分依次为:卷23仓、卷24稳牧、卷25、卷26、卷27赋、卷28管氏、卷29捕死、卷30赏令、卷31药。据此推断其条块总体积数应为40至50卷。《至正条格》残本中的破案目录包括11,禁卫、职业制、户婚、稳定仓、擅自开发、贼盗、官司、诈骗、杂律、逮捕、监禁。除了唐律和金律的第一个“名案”外,其余的条文都不见了。《至尊法则》共有30卷例句,前半部分为第一卷,第二卷至第六卷,驿站制度,第七卷至第八卷,户婚,第九卷至第十二卷,第十三卷(后半部分)。现存残本《直政条格》的重要史料价值,基本相当于元代的唐金律,条格基本相当于唐金令。这清楚地反映在例子和文章中。新发现的残本《至正条格》是研究元代历史和中国古代法律史的极其重要的史料。《至正条阁》残缺本收录了大量元末法令和文献,是研究元末历史的重要史料。虽然至正条阁二年(1322)之前的元代文献在时间上与元张颠重合,但包括至正三年(1316)之前的元代文献,虽然时间上与同治条阁重合。其他文献有这两本书和其他史料记载,但记载不详或有误。《最高规则》的许多内容对《大明法》有明显的影响,有助于填补中国古代法律演变的空白。研究进展2009年6月5438+065438+10月27日下午,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召开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重大项目“至正规则与元代法律研究”开题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课题组成员张帆(北京大学历史系)、党保海(北京大学历史系)、张国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丁超(人大清史研究所);特邀专家吴兰(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吴志坚(浙江图书馆);中心成员、荣新江、吴世英。北京大学历史系研究生俞越、毛海明、李,韩国留学生赵阮等参加了会见。会议由阎步克主持,社科部李静老师莅临指导。会议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也正是当前学术界所需要的。本课题完成后,有望对元朝的法律制度及其在中国法律史上的地位有更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