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
初级阶段无法超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同于马克思定义的社会主义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是:以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为基础,消灭私有制和阶级。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是:建立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基础上,保留商品经济(私有制的一种表现形式),消灭剥削阶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特点是:建立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基础上,保留私有制和剥削。
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壮大都有一个过程。我们种下一棵树,把种子埋在地里,慢慢看着种子发芽成长,最后它长成参天大树。中国的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如果硬要按照马克思所描述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经济文化特征来塑造现在的社会主义,无异于拔苗助长新社会主义的夭折。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伟人只是做了一些拔苗助长几十年的事情。结果,一大批原来搞社会主义的国家反而搞了资本主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会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发展的规律必然是社会主义会代替资本主义,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但是,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也说过,即使我们掌握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动的规律,即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交换关系,也不能跳过自然发展阶段,不能被法律取消。这说明,不管人们喜不喜欢,在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资本主义社会行得通的经济规律还会长期行得通。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关系比作生育的关系。在他看来,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就是母子关系。说社会主义社会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母体里孕育出来的,产后是资本主义母乳养大的,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说到生育,从全世界来看,可以说处于更高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因素还在资本主义的子宫里。前苏联,东欧国家,中国,都可以说是有先天缺陷的早产儿。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已经回到资本主义母体。
中国正在进行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其实是一种善后。所谓先天不足,就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不足以支撑社会主义建设。这需要一个大力发展生产力的阶段。在现阶段,现代社会行之有效的经济规律只能用来发展生产力,即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现有生产方式以及相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不可能有一套与现代经济运行规律即价值规律完全相反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但是,有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认为,他们掌握了马克思在书本上揭示的经济运动规律,并以此为基础,想出了一套所谓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在是害人不浅。但是已经被实践逐渐淘汰了。
按照马克思的设想,社会主义不可能在一个国家取得胜利,只有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才能取得全面胜利。后来,随着苏联、东欧和中国革命的胜利,马克思的论断在实践中得到“发展”。新的理论是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在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首先胜利,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发达的国家如苏联和中国,革命可能首先胜利,率先建设社会主义。但现在看来,马克思是对的。后来的理论“发展”值得重新讨论。
马克思并不反对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地方的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他对巴黎公社的高度评价就是明证。但他显然认为,革命阶级即使掌握了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国家政权,也只能在他所指出的“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即“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相应的生产交换关系”中发展,不可能超越这个历史阶段,实现他所描述的没有商品经济、市场机制、阶级和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已经失败。在中国,根据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国家领导人也将这一过程描述为新的25000英里长征的开始。
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地区,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一个创造“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活条件”的时期。这一时期的经济特征只能是邓小平所说的“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历史时期。这个创造必要社会物质基础条件的时期,可以是资本主义社会,也可以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
恩格斯说:“私有制能一下子废除吗?答:不能。正如不可能一下子把现有的生产力发展到建立公有制经济所必需的程度一样。所以,标志明显的无产阶级革命即将到来,只能逐步改造现在的社会。而私有制只有在消灭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被创造出来以后才能消灭。”(恩格斯《* * *生产主义原理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第367页)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指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终极方向,但并没有承诺任何社会发展的捷径。
不经过初级阶段,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是死路一条。这可以说是被生活实践所证实的。恩格斯还说:“只有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甚至对于我们的现代条件来说发展到一个很高的阶段,才有可能把生产提高到这样一个水平,从而使阶级差别的消灭成为真正的进步,从而使这种消灭得到长期的巩固,而不会造成社会生产方式的停滞甚至下降。”(恩格斯《流放文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616页)这段话的意思和邓小平说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挺像的。
我们可以认为,恩格斯在无产阶级刚刚成为统治者的初始阶段,也不赞成消灭阶级差别和造成阶级差别的私有制。所以,经济落后的中国,要用私有制和价值规律发展生产力,把生产提高到可以废除私有制的程度,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可能需要一百年或者几代人才能实现这个目标。
“如果蒲鲁东本人没有像在《德法年鉴》中那样,把各种进一步的私有制形式,如工资、商业、价值、价格和货币,看作是私有制的形式……”(《神圣家族》,第39页)说明在马克思眼里,工资、商业、价值、价格、货币等现存的经济形式都是私有制的代名词。所谓消灭私有制,就是消灭上述经济形式。就像这样,如果只在法律上宣布生产资料为公共产品,而不消灭商品、价值、货币等。与此同时,我们实际上并没有消灭私有制。
当我们采取各种政策措施,使价值规律及其各种进一步的价值形式不能发挥其正常作用时,实际上是在变相消灭阶级差别和私有制。但是,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由于社会生产力没有发展到消灭私有制的必要水平,这种消灭只能是造成社会生产方式停滞甚至衰退的因素,就像斯大林时代的苏联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一样,只能是贫穷的过渡和普遍贫穷的社会主义。邓小平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体现了* * *生产者尊重现实和客观规律的伟大唯物主义胸怀。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地位在哪里?应该是在新民主主义之后,马克思定义的社会主义之前。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国民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找准了立足点,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恢复和发展私有制是正确的。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能超越。然而,在改革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两极分化、腐败严重等。这些问题需要在进一步改革中,根据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逐步加以解决。进行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