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的历史沿革
在清朝,它隶属于副首都吉林将军博杜纳,副首都设在博杜纳市。博杜纳城是清初境外(柳条边)七大军事重镇之一。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建立博杜纳站,是宁古塔将军西部通往齐齐哈尔城的重要通道。
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在伯敦站以南20里处建新城,命名伯敦新城(今扶余镇),并增设伯敦辅助城,用于驻军。
清嘉庆十六年(1811),在博顿新城设立博顿堂,同时在古玉屯(今玉树市)设立治安巡察员,隶属博顿堂。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2月15)正月二十二日,博杜纳堂升级为新城,并设在新城内,与博杜纳副都统一。孤城玉树屯的巡察改为玉树县,由新城政府领导。次年4月,将军下岗,调往吉林省西北路。
1909年6月2日(清宣彤元年4月15日)批准废止。
民国成立后,民国二年(1965438+2003年3月)改为忻城县。属于吉林省西北路。民国三年(1965438+2004年2月),因与河北、山东等省的忻城县同名,改称扶余县。同年6月,西北路更名为滨江路,隶属于滨江路。
民国十八年(1929年2月)取消道制,直辖吉林省。
民国三十四年(1945 165438+10月),东北人民自治军嫩江纵队长白支队进驻扶余。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扶余县政府成立,划归西满局綦江区行政公署。
1949年4月,经东北政治委员会决定划入吉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扶余仍属吉林省。
65438+2月0955,隶属吉林省怀德区;1958 165438+10月,分配到白城地区。1987 165438+10月,撤县设市,成为扶余市(县级),仍划归白城地区。
1992年6月,松原市成立,扶余市改为松原市扶余区,隶属松原市。
199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复置扶余县。县政府设在三岔河镇,仍属松原市。
2065438+2003 65438+2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扶余县,设立扶余市(县级),由吉林省直接管辖,松原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