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浪漫主义天才元稹:他抛弃了四位女诗人中的两位。
核心提示:与余、薛涛、并称为唐代四大女诗人。元稹有浪漫的爱好,喜欢为恋人写诗。当年,袁才子和薛涛热恋时写了一首《送薛涛》,后来和热恋时又写了一首《送》。虽然刘采春和元稹的恋情广为流传,但这段恋情最终无果而终,原因很简单,刘采春和薛涛一样,身份卑微,和袁才子有着不正当的家世。
本文《那年杏花开》由刘力执笔,晋城出版社出版。
邓丽君,经过一代歌后,在华人圈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她在中国社会几乎家喻户晓。
每个人都喜欢邓丽君,主要是因为他们喜欢听她挥之不去的“颓废的声音”。那些略带伤感的歌,迷倒了无数人,以为她是中国第一个唱这种歌的女艺人。事实上,早在1000多年前的唐朝,这种“颓废之声”就已经流行起来,是一位名叫刘采春的当红女歌手使这些歌曲风靡全国。
与余、薛涛、并称为唐代四大女诗人。
刘采春是一个全面的专业文艺人物,就像现在娱乐圈里的影视歌曲两栖明星。她不仅会表演、唱歌和跳舞,还会写诗。她堪称创作歌手,也是唐代四大多才多艺的女诗人之一。
能写诗真的很神奇,说明刘采春不是一个没脑子的花瓶,而是一个艺术修养很高的优质歌手,比那些连唐宋都分不清的震撼歌手强。现在有些歌手真的是无语了,没有英雄,就让竖子出名!
由于他的地位低下,刘采春的生卒年和其他个人情况不得而知。她的个人资料不仅在严肃的史书中有记载,在地方志中也见不到。但因为她与唐代大诗人元稹有过一段恋情,所以野史中留下了一点关于她的记载。
关于刘采春的出生地,一说是江阴,一说是绍兴,但跳不出江南。“江左宫商贾跃进”,是初唐魏徵主编的正史《隋书》中的一句话。意思是江南自古以来就是音乐艺术高度发达的地方。
当时,刘采春在江南的流行乐坛甚至比超女还红。按照现在的名字,应该是一个拥有无数粉丝的diva歌手。刘采春粉丝团的成员不仅有京城的达官贵人,也有苏杭的李韩村妇。可以说不分年龄,不分财富,男女通吃。
唐朝的人谈论刘采春,就像我们今天谈论邓丽君一样。当年的邓丽君“哪里有中国人,就可以哼邓曲”,而刘采春是唐朝的邓丽君。
古代从事文艺事业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生计所迫;二是家里有搞娱乐圈的传统。刘采春两者皆是。
虽然没有史料说明刘采春的家庭经济状况,但可以断定刘采春是个苦孩子。古代演员受社会歧视,是穷人。只要他们的孩子有一碗饭吃,他们就永远不会成为演员。
当刘采春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因为家境贫寒,她进入了娱乐圈。长大后,丈夫也是圈内人。她的丈夫周继崇是当时著名的戏曲演员,传统上被称为“宫铃”。周继冲擅长“参军”,他的叔叔周继南也是当时参军的著名演员。
所谓“参军戏”最早始于南北朝后赵的时期。内容是:一个演员穿上官服,假装参军(一个级别不高的官员)。后来这个演员因为贪污参军,被其他演员取笑,因此得名“参军戏”。
最早的“参军剧”主要是搞笑调侃。一般来说,有两个作用。被戏弄的主角是要参军的,被戏弄的人叫仓谷。他们的表演有点像今天的相声。
早期的参军剧内容贫乏,结构简单,影响力不大。晚唐时期,“参军”发展为多人表演,戏剧情节更加生动复杂。除了男性角色,还有女性角色,为整场演出增添了亮色。刘采春是当时“参军戏”的女主角。
婚后,与周氏兄弟组成了“家庭戏曲班”。三位第一夫人经常四处演出,名声越来越大,最后到了江南人人皆知的地步。刘采春不仅会演戏,而且有一副好嗓子。用文人的话来说就是“唱穿云绕梁三日”。可以说是实力派歌手。
刘采春的剧团没有任何平面立体的媒体宣传,没有大型海报画册,也没有人给他们包装炒作。刘采春只有通过一系列的巡演才能风靡大半个中国。难道不是现代自封的流行天后们的爷爷奶奶或者他的印章?而刘采春是真正的流行天后,绝对没有假唱行为。
在周氏兄弟剧团每场演出的最后,压轴节目是由亲自作词演唱的歌曲。这时候往往是观众情绪达到最* * *的时候。不仅是那些自身修养较差的普通百姓,就连平时坐以待毙的士大夫,听后也是如痴如醉,有的甚至泪流满面。场面还挺感人的!
那么刘采春唱了什么歌,如此轰动?它的名字叫《王福松》,是刘采春的代表作,相当于她的保留歌曲。《望夫之歌》让刘采春一举成名,也让她拥有了很多坚定的粉丝。
这首《王夫歌》是六首歌曲的组曲。都是唱以四服为内容的歌。光听这个名字就能让人心酸泪流满面。
“王夫歌”又叫“Y曲”。“Y”相当于“罗徕”,是江南的一种方言。有盼望远行之人归来的意思,可见这是一首抒发哀愁的感伤之歌。所以元稹在《致刘采春》一诗中说,她“多有烦断肠之点,遣词能唱王符之歌”。那时,刘采春几乎成了女商人的代言人——那些有钱有闲但生活空虚的妻子。
江南的商业一直很发达。许多城市是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和国内商业贸易中心。自唐代以来,大量商人长期出国旅行,开展各种贸易活动,给家庭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男人要养家糊口,要挣钱,就不能留在农村。他们常年要在全国各地奔波,有家又回不了家,过着孤独的流浪生活。此外,安全也是他们家人担心的重要问题。自古钱能引来贼,商业风险不可预测。
另一方面,这些商人的妻子年纪轻轻就被遗弃在家里。他们不得不赡养老人,抚养和教育孩子,管理各种家务。其中的艰辛和困苦外人看得见,但内心的孤独和寂寞又有谁知道呢?
她们不仅担心丈夫的生意、安全和健康,还担心身边的其他女人——她们经常在河边散步,哪里能不湿鞋!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首商人妻子写的诗。作者是郭少兰,也是唐代的。郭少兰是长安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她老公仁宗去湖南做生意,几年没回来,杳无音信。
郭少兰思念丈夫,却不知道仁宗在哪里。失望之余,她写了一首诗绑在燕子的脚上。也许是她的真诚感动了上帝。燕子在荆州突然落在仁宗肩上。他惊讶地打开信,看到是这样一首名为《送丈夫》的诗:
老公去了重湖,对着窗户哭。
勤奋依靠燕子的翅膀,被送去给一个瘦弱的爱人。
明代钟惺曾在《名媛诗》中评价郭少兰的这首诗:“虽非诗,但可闻其故事。”意思是说郭少兰这首诗的艺术水平不怎么样,但是因为事有蹊跷,所以流传了下来。
说实话,钟星的评价很客观。郭少兰的小诗在艺术上真的没什么过人之处,语言平实直白。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首诗毫无价值,相反,它具有极其重要的认知价值,因为它代表了许多商人和女性的心声。
郭少兰是幸运的。据说仁宗看了这首诗后“哭”了一场就回来了。他们终于团聚了。然而,一些女商人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她们终于盼来了星星月亮和老公,却发现他身边还有一个!于是,“他能看到的都是新欢的笑容,听不到老人的哭泣”也就屡见不鲜了。
据说当时商人妻子的婚姻生活已经成为一个恼人的社会问题。大量夫妻长期分居,婚姻生活极不和谐,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但是爱情变得珍贵,生存的代价更高,这是无奈的!
刘采春大概是做过市场调查的,这组歌曲迎合了当时的市场需求,也可能是因为刘采春接触商人家庭的机会比较多。总之,刘采春对这个市场的探索显示了她作为营销人员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歌词并没有像文人作品那样以书面形式流传,而是依靠舞台表演,口口相传至今,真的很不容易!
有一百二十首是刘采春写的,六首是清朝写的,都是刘采春的签名。有人怀疑这组诗的作者不是刘采春,但应该没有人对她的原唱说什么。有些男人一看到女人写诗,写下广为流传的诗,就会忍不住想,是不是背后又多了一个男诗人。
虽然最后他们也查不出那个男诗人是谁,但还是要找各种理由去怀疑。例如,写诗的胡应麟断言刘采春的几首诗“不在晚唐”,从而否定了她的作者身份。至于“晚唐”的曲调,胡老先生自己也含糊不清。
即使是错的,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在没有录音技术的唐朝,六首诗一首接一首的演出,并不容易流传下来。后代也在怀念这位让它们广为流传的女人。
有六首歌代代相传:一
我不喜欢秦淮河,但我讨厌上船。
我带走我儿子的丈夫已经很多年了。
其次,
请问东源柳,已经枯了多少年了?
既然没有枝叶,就不要怪太阳。
第三
不要做商人的妻子,柴进应该成为赚钱的人。
看着河口,我认错了几条船。
第四。
那一年的离别日,我只在桐庐停留。
桐庐人消,今得广州书。
第五。
昨天比今天好,今年比去年老。
在黄河清的一天,白头发和黑头发是不可能的。
第六。
昨天北风凛冽,引舟蒲里安。
潮来了,很难撼动低谷。
这种当时流行的民间唱法,和文人的庙堂歌真的不一样。具有浓郁的民间气息,给人以新鲜感。这是其中的两个:
《我不喜欢秦淮河》这首歌讲的是一个孤独无聊的女人。一想到老公在外很久了还没回来就很郁闷。于是,女人一会儿怨水,一会儿恨船,一会儿说没心没肺的人走了好几个月,一会儿又说被捅了一千刀的人可能走了好几年。
这个小媳妇像是在自言自语,也像是在思考,想到哪里说哪里,这是一整个意识流。你丈夫长期不在和水和船有什么关系?看似不可理喻,实则生动地体现了闺阁女性的“天真”和“小清新”。
清代资深诗评家沈德潜一眼就看出了这种美。他在《唐诗别集》中评价这首诗:“我不喜欢”“我讨厌”“我老了”“我老了”,重复起来很可笑。专家沈是个懂诗的人!
刘采春并没有创作《离愁别绪》这部作品,在她之前和之后也有人写过这方面的诗。比早近百年的刘长卿在一首《送李判官去润州扎营》中,抱怨“不肯留客,草青青送马蹄铁”。后来宋代诗人苏门四士之一的晁曾在一首诗中说“不穿无涯官柳,无情画,无根而行”,但不如的好。
《不要做商人的妻子》这首歌是关于她丈夫不合时宜地回家所引起的怨恨,这意味着“自从我嫁给了曲塘的商人,他每天都没有遵守他的诺言”,在李益的江南曲中。
在前一首诗中,这个女人抱怨水和船,但这不是真正的怨恨。只有在这首诗里,她才指出了真正怨恨的对象——原来是她的丈夫!我老公之所以反感,正是因为他是一个重利轻分的商人,就像白居易在《琵琶行》里说的那样。
据说,当时刘采春的《望夫之歌》一响,大姑娘们、小媳妇们,甚至走在路边的人,都听到声音,放声大哭。这种景象可以和邓丽君的相比。
80年代的大街小巷,每当“你什么时候再来”响起,人们都会跟着哼唱。哪里有中国人,哪里就有人唱邓丽君歌曲。如果把邓丽君的歌和刘采春的歌比,王符的歌应该相当于邓丽君的三年:
我想念我的胆量,我想穿上它们。
我终于盼到你回来,已经三年了。
之前没想到会遇见你,明天就是离别。
这次你是什么时候去的?是三年吗?
左三年右三年。这辈子你遇到过几天?
最好三年不要见面。
明明不能错过,却又不得不苦涩缠绵。
为什么放不下这颗心,宁愿吃苦?
从邓丽君和甜丝丝的悲歌中,我们或许可以想象出刘采春的悲歌。不难想象,刘采春和邓丽君一样,都是由女粉丝主导的。
作为一个流行歌手,没有绯闻是不可能红的,刘采春也有意无意地传播了很多绯闻。最著名的一次是她在浙东演出时与当地行政长官元稹的婚外情。这个元稹就是在成都和薛涛有过兄妹关系的元杂剧人才。
时任越州(今绍兴)刺史、浙东观察员的元稹,正赶上刘采春和丈夫周继崇从江苏淮安来绍兴演出。几场演出下来,绍兴城已经成了一条空巷。最后连绍兴市行政长官元稹也坐不住了。
在看了的表演后,袁导演立即成为的粉丝,并写了一篇雄辩的评论,为赢得这个角色尽了最大努力。这篇文章立刻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作为一个有才华的诗人和元代领袖,这给了刘采春足够的面子。在崇拜中,一头扎进了袁长官的怀抱。
刘采春25岁,充满女性魅力。与《薛涛》中的相比,他略显苍老,当然更能吸引袁这样的人才。
这件事在唐代戴帆的《郧西之友》一书中有记载:“周继南、姬崇及其妻刘采春,来自淮安,擅征军中,歌吟如云。文章虽不及(薛)陶,华容道之比也。”元稹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美貌的喜爱,他承认“诗虽不如陶,但容貌之美,是陶所不能比的”。
对于男人来说,再好的才华也不如好的颜色,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而刘采春对元稹这位大才兼地方长官早有仰慕之情,两人一拍即合,省去了很多中间环节,直接进入蜜月期!
别的官员都像地下工作者一样偷偷摸摸,元稹却把这件事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有才之士各显神通。
元稹在浙江呆了七年,有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写了一首诗:“我不是因为跟着才得的,不是因为爱低音。”一个叫陆的同事看到诗,开玩笑说:“丞相虽非鲈鱼,不如镜湖有美耳!”可见当时元稹和蔡纯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
两个人,一个嫁给了罗敷,一个嫁给了国君,却公然以恋人身份交往七年。可怜的周继冲,就这样被戴上了纯绿色的帽子!还有一个传说,元稹给了周继崇一笔钱,买断了刘采春。
元稹有浪漫的爱好,喜欢为恋人写诗。还有,文人,这是唯一的特长。当年,袁才人和薛涛热恋时,写过一首诗《送给薛涛》。后来和刘采春恋爱,写了一首《送刘采春》的诗,如下:新妆巧绘两飞蛾,长洲繁花似锦。
从前面偷溜水,慢慢踩破波纹。
言语优雅浪漫,举止低微妩媚。
更有恼人断肠的地方,选词可以唱王符之歌。
与今天一些有收藏女性用品爱好的官员相比,元稹的爱好还是比较高雅上档次的。
人苦于人才少,而袁人才苦于人才多;人患情绪少,而袁才子患情绪多。这位慈悲为怀的学者,虽然擅长写艳词,却给后人留下了一些没有进入正史法眼的线索和材料。
首先,从元代才子的诗歌中,我们可以推断出刘采春是一个美女,而且是一个很有气质的美女。你看,在元才子的笔下,是“文质彬彬,风流倜傥”。多么文艺工作者啊,风情万种,就是和普通女人不一样!
其次,我们可以推测刘采春是一个时尚女孩。她爱打扮,懂得打扮,引领时尚新潮流:“新妆巧绘一对飞蛾,常州繁花似锦。”
看起来刘采春的审美情趣是超前的,但那时候还没有时尚女性杂志《瑞丽》,也没有不定期举办的时尚发布会。刘采春是自学成才的。她的服装是当时最流行的时装,她的发型是当时最时髦的发型。现在,她一定是一个穿名牌,注重生活品质的时尚女性。
最让元稹着迷的不是刘采春的“巧新妆”,而是听她轻轻摇着檀香板,唱着一首“烦断肠”的歌《王福松》。语气,再加上天真少女的可爱,谁不爱,更何况像袁老太爷这样善于激情的才子!
虽然刘采春和元稹的恋情广为流传,但这段恋情最终无果而终,原因很简单,刘采春和薛涛一样,身份卑微,和袁才子有着不正当的家世。
唐代文人以浪漫情怀著称。他们可以随便找婚外情人,但婚姻是相当严肃的,娶高门大户的女儿是一种时尚。普通人和学者不要说连一国皇帝都不能免俗。看看下面的史实,就知道当时婚姻中合适是多么重要了。
唐文宗时,皇帝向宰相秦征求婚,他是当时长安有名的贵族家庭。文宗皇帝希望能把自己的孙女嫁给皇太子,但郑却可以把孙女嫁给当时是九品大员的崔某,而不是让她做太子妃或者未来的皇后,因为崔氏是长安另一个名门望族。
文宗娶不到公婆,只好闷闷不乐地在宫里自问自答:“文官结婚,不管官品。我200岁的天子,还不如崔和陆野?”言下之意,我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追不上一个九品宗亲的小官?答案是——不尽然!
因为事实胜于雄辩,郑丞相宁愿把孙女送到崔家,一个九品小官,也不愿做你皇家的母仪。也许在宰相眼里,你李皇帝就是一个少数民族的暴发户!
元稹的第一个女朋友崔莺莺不够高贵。元稹和他的“西厢记等月,迎风门半开”从*到n的一夜风流,最后“弃莫陈辅”,还称莺莺为“天生尤物”。不妖她,就妖她。”
我把自己一直努力争取的那个女人当成了“灾难”和不祥之物,而我自己却“配不上优步”,于是放弃了感情,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抛弃了莹莹!论资历,袁才人真的可以称得上是“资深薄情情人”,是陈世美的老前辈。
所以,袁和刘的结局注定是“不求永恒,但求曾经拥有”。最后,袁才人成功逃脱。还是那句老话:女人战胜不了爱情,男人战胜不了名利。
有一句著名的诗,似乎是为袁才子量身定做的,如下:我轻轻地走了,
当我轻轻地走来;
我挥了挥袖子,
不带走一片云彩。
刘采春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作为一代流行歌星,真的很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