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的性质是什么?
电力局是国有企业。
国家电网公司是中国的一家电力企业,前身为“国家电力公司”,包括国家电网和所有电厂。同时,国家电网也是国务院授权国家投资的机构,是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属于国家企业,与事业单位无关。
国家电网是国有企业,单位性质属于企业。人员编制非常复杂,包括个别公务员的人员编制(至少地区层面的二把手都有可能)、事业编制(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改制前招的都是事业编制,一般都在45岁以上)、企业人员编制(现在大部分都是正式招的)、合同工(没有合同)和临时工。
具体信息:
1.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前,电力工业部直供的供电企业都叫供电局。省电力工业局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既有行政职能,又负责生产和销售。所以省电力工业局是政企合一的事业单位。电力体制改革前,省电力工业局和省电力公司是两块牌子。
2.2002年供电改革后,供电局(供电公司)本质上是企业,没有行政职能。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工业部撤销,国家电力公司分为5个发电集团和2个电网公司,省电力工业局撤销,行政职能划入省经贸委。省级电力公司作为企业,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
地级市电力局、县级供电局更名为供电公司。但由于中国的国情和人们的接受程度,更名并不彻底,很多地方仍沿用电力局、供电局的称谓。
3.从2005年6月起,各地供电分公司全面、完美更名为供电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九条供电企业在发电和供电系统正常时,应当继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通知用户。
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