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主义术语的解释
1.1社会政治经济背景
法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8世纪的法国,国民经济以小农经济为主,农奴制依然存在,封建农业生产方式普遍存在。在一个小农经济为主体,农民为国家主要国民的国家,封建的法国政府是如何统治的?
国王路易十四沉溺享乐,挥霍钱财,修建凡尔赛宫,掠夺人民财富,对农业征收大量间接税,导致农产品产量下降,价格低廉,农民负担过重。再加上连年战乱和异教徒的迫害,人口锐减,农业劳动力不足,产量进一步下降,个体农民税负增加。到了路易十五时期,继续实行让-巴蒂斯特·科尔伯特牺牲农业的重商主义政策,工商业的对外贸易得到充分发展,大规模建立起皇家作坊的手工业。工商业虽取得一定发展,但落后的封建农业仍占主导地位,社会矛盾众多,经济每况愈下。执政者为了挽救经济,竟然推行通过投机金融证券发家致富的经济制度,最后以惨败告终,使经济更加陷入僵局。
大面积的土地被占用,农民拥有的土地不足以养活自己。大量青壮年从农村流向城市,农村一片贫瘠。地租降低,价格下降,影响了土地所有者的收入。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宫殿富丽堂皇,重税落在农民身上,农民收入不断下降。
这种情况,无论是从农民的角度,还是从统治者的角度,都有改变的必要。
1.2心理准备
启蒙运动中平等、理性、民主的理念深入人心,为重农主义的哲学基础——早期唯物主义的“自然秩序”世界观的确立奠定了基础。正是由于平等民主的启蒙思想,人们迫切需要一种社会变革来打击宗教神权,推翻封建制度,重农主义哲学应运而生。
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重资抑末的经济思想对重农学派的产生也有很大影响。魁奈是中国文化的坚定支持者,他所处的时代是中国清朝乾隆年间。他对中国封建王朝的繁荣昌盛大为震惊,为中国开明的封建统治积极游说。重农学派实际上是企图在封建社会的“框架”内开辟新兴资本主义的道路。
2重商主义的经济和意识形态政策建议
2.1经济思想
2.1.1哲学基础——“自然秩序”
魁奈的“自然秩序”并不等同于启蒙思想家认为人类理性就是自然秩序的“秩序论”。某种程度上,他对“自然秩序”的解释更符合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他认为,“自然秩序”包括三个层面:一是自然权利,是指出于平等而赋予个人享有自己劳动收入的自然权利,前提是这种享有与他人的利益相协调;其次,自然规律,或者说自然规律,经济活动和自然界一样,是受客观规律支配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最后,自然秩序是自然规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表现,受自然规律支配。
2.1.2思想核心——“纯产品”理论
重农学派认为,国家富强的关键在于能否创造出更多的“纯产品”。所谓“纯产品”定义为每年收获的产品除去种子、化肥、人力、农具和商业用电等成本后的剩余。这样,农业就是唯一制造“纯产品”的部门,成为财富的源泉。他们认为农业实现了财富的“增加”,而手工业和商业只是财富的“增加”。再者,重农学派把各行各业划分为生产部门和非生产部门,认为只有农业才是生产部门,把社会阶级划分为生产阶级和非生产阶级,只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从事土地租赁经营的农业资本家才是生存阶级。为了研究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理论,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魁奈绘制了一张经济表,这标志着重农主义制度的形成。
2.2政策建议
(1)发展资本主义的大市场。只有农业才能生产剩余产品,积累财富的方法就是发展农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剩余农产品,小农经营是不可取的,而应该发展大的资本主义农场。所谓“大农场”,不仅仅是大农户用马拉犁生产,而且有充足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农业生产率高,有规模效应。
(2)扩大农业自由贸易。要求政府不干预经济生活,除非确保最低限度和绝对必要的基本保障,如保护生命和财产权,维护契约自由和平等。所以重农学派几乎反对一切封建主义、重商主义和各种政府管制,倾向于自由农业贸易。
(3)整顿税制,对地主征收单一税种。重农主义者认为只有土地所有者应该被征税,土地所有者以地租的形式获得剩余。对别人征收的税,最终会以某种形式转嫁给土地所有者,间接税会随着转嫁而增加。因此,土地所有者的直接税优于各种间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