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历程
2014年,新日率先启动电动汽车智能化研发。
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历史,一般公认为三个阶段:电动自行车初级阶段、初具生产规模阶段和超速发展阶段。
电动自行车初级阶段也叫电动自行车早期实验生产阶段,从1995到1999。现阶段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机、电池、充电器、控制器四个部分的关键技术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在R&D和生产方面,主要是基于生产企业自发收集信息、跟踪技术、组织市场观察、小范围市场试发布,这也使得电动自行车开始进入消费者的视野,并逐渐被消费者认可和接受。从技术角度来说,早期的电动自行车换个新电池一次只能行驶30公里左右,续航时间短,爬坡能力差,容易磨损,电机也是有刷无齿电机。但这一时期的积累,在人才、技术、产品研发等方面,奠定了产业化规模的基础。
第二阶段被称为规模化生产初期,因为这一时期有几次推广电动自行车的机会,使得挣扎在初级阶段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迎来春天,行业发展进入规模化,而这些机会中最有价值的就是各个城市的“禁摩”和2003年的“非典”。
这段时间一般公认为2000年到2004年这段时间。在此期间,随着关键技术的突破和电动自行车性能的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成为了摩托车和自行车的替代产品,其快捷、环保、方便、廉价也刺激了市场对电动自行车的需求。在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中,曾经的R&D和生产企业迅速崛起,一些新的企业开始进入,对电动自行车的投资也不断增加,导致产能迅速扩大(详见附表1.1)。此外,在此期间迅速崛起的企业都在大规模经营,并将老一辈的R&D和生产企业抛在身后。但形成了一些以知名品牌为代表的大型企业,并根据南北差异,在行业上也形成了以无锡、浙江、天津为代表的三大产业集群。
第三阶段是2005年至今。这个阶段是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超速发展阶段,被业界戏称为“喷涌阶段”。这一时期,随着企业间的激烈竞争,极大地刺激了技术进步和新技术的扩散,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大幅提高,电池的寿命和容量提高了35%,电机也从单一的刷齿电机发展到以无刷高效电机为主流,寿命5次,效率近30%,爬坡和承载能力约3.5倍。性能提升的同时,制造成本也大大降低,价格力降低到原来的21%;在控制器系统和充电系统上,技术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升。特别是电池技术和电机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技术突破已领先国际市场,形成了以天能、魏超为首的浙江长兴板块,以康力恩、邓爽为代表的江苏板块,以大瑞为代表的广东板块。电池也有单一的铅酸电池演变成多种类型的高性能电池,锂电池的出现进一步推动了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尤其是简单车型。在电机方面,永磁无刷电机的发明明显加快了行业发展的步伐。电机性能的关键是强磁性材料的性能。在各种永磁材料中,稀土永磁材料的性能最好。中国是公认的稀土资源大国和稀土产品制造强国。由于稀土强磁材料性能好、价格低、制造能力强,在国际市场上价格昂贵的BLDC(无刷DC永磁电机)系统在中国企业得到了广泛应用,电动自行车行业获得了独特的资源优势。从行业产销总量来看,2005年,全国上百家企业的各种轻型电动汽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总产量预计已超过900万辆,出口约200万-300万辆,实现工业产值200亿,利税约60亿元,相关生产和服务领域将吸纳近1万人就业。中国轻型电动汽车产销已占全球90%以上,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轻型电动汽车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
出生过程
在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电动自行车得到了发展,其结构也在不断改进。直到本世纪初,电动自行车才得到广泛推广,进入无数家庭。为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士有原上海自行车研究所所长王佩元先生、杭州建业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坚等。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一种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
发展故事
1983上海市第二自行车厂试制成功永久牌DX-130电动自行车,这是我国有记载并产业化的第一辆电动自行车。采用150W柱式电机,汽车用24V普通铅酸电池。这款车1984年投产,到91,共生产4.5万辆,其中出口805辆。1995,清华大学研发出轮毂电机电动自行车。
从65438到0999,上海的何谦、苏州的小羚羊和南京的大陆鸽在电动自行车的研发上取得了突破。他们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全部采用36V/10Ah免维护铅酸电池和后轮驱动轮毂电机,结束了多年来在各项性能指标上徘徊的局面,首次赢得了市场认可。从此,电动自行车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1999年5月28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同年6月28日实施。本标准是在原轻工行业标准QB《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修订的。
2001年,全国自行车信息中心召开电动自行车信息交流会,举办电动自行车培训(里程)比赛。这项比赛有力地推动了电动自行车技术的发展。
2002年,上海市自行车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制定了《上海市电动自行车消费纠纷解决办法》。开创了解决电动自行车质量纠纷的先河,后来全国各地纷纷效仿。
5438年6月+2002年10月,南宁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2002年7月16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下达了修订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的任务,并要求在2003年完成。同年9月12,成立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牵头,20家单位参加的起草小组。
2002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规定从2003年6月至2003年10月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2003年4月,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报批稿”完成。
2003年8月,浙江温州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行驶。
2004年3月,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多位专家联名上书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报批稿》表示异议。
2004年4月28日,针对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报批稿》的异议,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在上海召开协调会,有18家单位参加。会议结合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报批稿》讨论了部分查询条款。
2004年5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这部法律取消了原《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自行车不得安装动力装置的规定。但强调“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法律还规定,装有辅助动力的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2004年5月24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与来自全国各地的68名代表在北京举行了一次论证会。会议通过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0公里,但重量指标有三种意见:1,适当增加2-5公斤作为强制条款。2.将重量增加到48公斤作为强制性规定。3、按原标准40公斤,但原强制条款改为推荐条款。
2004年7月12日发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GB7258-2004,首次将轻便摩托车定义为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车辆,无论驱动方式如何,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如果使用内燃机,排气量不超过50mL。这个标准为以后起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埋下了伏笔,并没有引起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重视。
2005年6月8日,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上海召开了标准委员会扩大会议,与会人员超过20人。会议讨论了2004年5月北京论证会后修订的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内容,由“报批稿”升级为“送审稿”。最后达成一致,签署了新电动自行车《送审稿》关键指标:最高时速20公里,重量不超过48公斤,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但是还没批下来,要四年。
2005年8月,太原和武汉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2005年,珠海市人大通过规定,从当年7月起,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行驶。
2005年底,北京禁止电动自行车,允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2005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超过10万辆。
2006 165438+10月6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及其他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禁止上路行驶的通告》。
2006年6月5438+2月1日,海口市禁行电动自行车。
2007年6月65438+10月1,常州在江苏率先严控电动自行车。即日起,常州市民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取得公安局核发的牌照。无牌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电动自行车牌照有效期为5年,过期作废。
2007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沈阳市北陵街、北京街等12条街道禁行电动自行车。
2007年2月,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汽车分委会和摩托车分委会共同组织,吸收了11行业相关单位。历时半年,完成了四稿: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241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24158-2009普通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并在网上征求意见。在该标准中,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定义为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对此表示反对。
2007年5月,福州和深圳禁止了电动自行车。
2007年8月15日,东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2007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超过2000万辆。
2008年6月5438+2月1日起,厦门、佛山市区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2009年6月2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T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四项标准。将于2010,1,1实施。此消息公布后,在电动自行车行业引起强烈反响。
2009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退回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草案进行修订。9月10,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召集各地自行车行业协会和部分大型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调研。
2009年6月165438+10月之后,全国各媒体纷纷跟进,质疑摩托车四项标准的合理性,一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也分别于2月6日65438和11发布了解释和专家解答,对四项摩托车标准进行了解释。
2009年6月5438+2月10-6月5438+05,全国各地方自行车协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暂缓实施四项标准的书面意见。
2009年6月5438+2月65438+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会后发布了《关于执行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的通知》(国标委[2009]98号),暂停执行电动轻便摩托车相关标准。
2013-10“中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创新高峰论坛”数据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突破2亿辆。
4月16日2010起,北京长安街等10街道禁止除普通自行车外的非机动车通行。早高峰期间,有几个电动自行车手试图进入禁区,但都被警察劝阻了,目前警察还没有开出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