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不是要先打板子才能阻止锦衣卫申冤?
据《戴》、《淮南子注疏篇》等古籍记载,姚在位时,在朝堂前设“善言”听取天下百姓的建议,再设“谤树”以“使天下不得不攻之”;舜“立敢谏之鼓”,“令天下尽”。顺,也是第一个龙一样跑了。中国信访制度的源头是好行之鼓,谤木敢谏,也可谓中国最早的信访办公室。
西周时期的路鼓与肺石
西周时期,周朝建立了路鼓、龙石制度。《李周下关大仆》记载:“大道筑于大床之门外,(大仆)管其政,待穷令。一听到鼓声,就赶紧起来反抗臣妾。”此外,周朝还设置“肺石”,让百姓感到委屈,得到三块石头来表示委屈。《李周·秋官·大司口》记载:“以一肺石远达穷民,凡欲与老幼、远近独处者,皆有复杂之欲,而长盛者,立于肺石上,上三日,士听其言,以告其长,责其长。”这里的“学者”是专职信访官员。
公共汽车司马懿和扁鹊在秦汉时期写了一封信。
秦汉时期,宫城外门有一个公司马令的岗位,副职是公司马丞。他们的职责之一是接待和安排写信或要求会见陈艳的官员,他们也是负责信件和访问的官员。《汉·关彝》云:“公车司马张店司马门,夜宫,天下万物及阙下招募总领,秩六百石。”汉代实行“鼓上改事”制度,要求官员提供方便,不得随意阻难。如果他们没有及时传达,他们将受到半个月以上的惩罚。西汉时期,也有默认写信的制度。是汉代的一种提起诉讼的方式,是指被害人或其他受侵害的人到京城向中央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是典型的越级诉讼行为。此外,汉代官民的信访形式还包括“上书御前”、“因赢民而写”等。,而“在禁军前上书”则是后世此类信访的源头。
魏晋时期的邓文鼓与华表木
魏晋以来,设立了“听鼓”制度,成为历代直接申诉的重要方式,一直沿用到清代,是信访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据《舒威刑志》记载,“石祖雀挂于左闻鼓,以达不义。”到了晋代,有了唱鼓的同时,又继续设立“谤木”,改名为“华表木”“表木”。包《古今笔记问答释文》载:“程亚问:姚设树谤,何事?”回答:今天的中式餐桌也是木质的。“这是《华表木》最早的古书记载。因“谤木”为舜所订,舜亦名钟华,故又称“华表木”或“表木”。这大概是后人为了纪念舜而改名的。
南北朝时以鼓谤木,车邀驾。
南朝时有击鼓谗言,以听取天下人的意见。在梁武帝,它被改为“在诽谤木旁边放一个木字母”。《梁书》卷二:“山甲欲横议,投谗言。”北魏太武帝在北朝的时候,听到宫殿阙左侧挂着鼓。百姓有怨气就敲锣打鼓,主管官员在车上打表。北齐时期,正式出现了“邀驾”的形式,即皇帝外出时,拦下皇帝的车马,以示招揽。《北史》记载:“后欲邀驾者议修义之罪,左仆射鲍晓,令其止之。”这种信访形式一直延续到清朝。
隋唐时期的降台与使臣院
隋代,杨迪设立征召台,征召大夫为主官,总召官为从官,负责处理官民的冤情。据《隋书》记载,陈喆台“受圣旨所问,送慰,守节,受委屈而申之。赶出去,领导帝国历史。”其主要职责是了解绥靖过程中的民风政情,纠正冤假错案。与此同时,隋朝继续保留了谏鼓制度。
到了唐代,继承了前代的做法,仍有肺石鼓。《阿清朝官榜》黄本纪说:“唐朝时,东西两朝都设龙石鼓。那些因为不满而无法伸展自己的人站在肺石或安装鼓上。立石者,左有门童监管,击鼓者,右有门童监管。”最著名的信访机构是武则天创建的大使馆。武则天悬拱二年(686年),在汤潮的东、西、北、南四面放置了四封书信,分别是绿信、白信、黑信,分为四类:扶民劝农、议论时政、诉苦、诉说天文秘密。使馆的设立,为大量民间信息到达中央政府打开了通道,掀起了历史上请愿活动的高潮,建立了相对正规的请愿制度。此外,唐代非常重要的一种信访形式是“邀驾”。《唐律》规定:“邀驾而我闻鼓,上桌则自取,非真则打八十。”
宋代的鼓、检察院和监察院
宋代信访机构的设置继承了唐代顾和枢密使院两大制度,但其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更加严谨和完善。邓文鼓楼学院已经成为正式受理人民来信来访的部门。"第一家医院始于或始于这个朝代."宋初,这个机构叫鼓司,太平兴国九年(984),绥远改名为邓文渊。景德镇四年(1007)“鼓司为鼓府,鼓府为鼓府。”淳化三年(992),增设巡检司。宋朝的请愿程序也很严格。人民请愿首先由邓文鼓楼学院受理,未被鼓楼学院录取的,检察院不予受理。如果鼓院不接受,可以去检察院。如果它不接受,那就是“交判决书,请司机。不给判决,就听朝廷的建议。”检查部门成立后,如果鼓和检查部门不受理或受理拖延,可以向检查部门申诉。天盛七年(1029)又发了一封信,处理已被投诉但未被说明的、保密的信访事项。
元明时期的邓文鼓与邀车
元朝有一些上访的方式,比如敲鼓,请司机开车。同时,元朝把向地方政府申诉作为向上级机关请愿的前提。《元史·始祖编年史》记载:“凡去台,省怨之,许仪永不得公道,必去鼓学听鼓。”
明代信访制度继续保留了听鼓、邀驾等信访方式。先把邓文鼓放在午门外。“除非是大委屈和保密,否则不能打。打了就打了。”后来移到长安右门,六名锦衣卫轮流值班,接受击鼓奏乐的申诉,不得阻拦。此外,明朝还设立了一个重要的信访机构,即总政司。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设署验字,受理天下奏折、上诉状等。,很快就撤销了。洪武十年(1377),朱元璋又设总政治部,居清宫之首。总政治部是中央机关的总接收机关。
清代的敲打与控制
在清朝的信访制度中,就有叩门制度。《清史·刑法志》:“入堂掷鼓者,或出郊迎驾之怨,谓之‘叩’。”“敲”有两种方式,即鼓形和帝王形。当上访的官民在原审中受到衙门的委屈和漠视,或者受到不公正的审判时,可以去总政治部打鼓申诉冤情,总政治部会先进行告白。如果他们真的受了委屈,就会上报皇帝,提交刑部调查。这种信访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末。诉状是上一代延续下来的“约车驾驶”的请愿形式。此外,清代的信访制度也有一定程度的上控,分为地方上控和北京上控。地方控制是县政府不服审判时向上级机关申诉的制度。而百姓“有冤情而去都察院、总政治部或步军指挥衙门,称为京控。”清代对管制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准越控,即不准越诉。“如果超越诉讼管辖范围,去找老板起诉,就五十了。”
受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影响,中国古代的信访制度、吏治制度、诉讼制度、监督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同质的、交叉的,但又互不相同。古代的信访制度一般要求民众逐级上访,严格控制上告、越级的行为。如宋元清时期对逐级上访作出了严格的程序规定,违反者受到惩罚和处分。但也允许越级上访的存在,如在机构设置、上访程序等方面设立“听鼓”、“邀车驾”、“使院”,古代的上访制度越来越完备、严密,开辟了人民感情到达的重要渠道。这种信访制度对维护* * * *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本质上是封建统治者用来维护其封建统治的工具和手段,这也是由其历史局限性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