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自建房最新政策
2022年新农村住房条例如下:
1.一个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自建房不超过三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平方米;
2、农村排屋不得超过四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3.各村要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民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人均土地少,无法保证一户一宅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采取措施保证农村村民住上宅。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户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农村村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