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的历史沿革
西汉初,刘邦设枣强郡。
汉代枣强、广川两县“弃离合数次,本为一”。
三国时期属魏、广川郡、枣强郡,至今仍属冀州清河郡。
西晋时,枣强县并入广川县,属冀州渤海郡。
东晋时,后燕恢复枣强郡,与广川郡合并,枣强归其管辖。
北魏神瑞二年(公元415),枣强县、卢梭县入广川县。孝文帝太和二十二年(公元498年),枣强郡复位。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公元556年),撤销广川县,并入枣强县,隶属昌乐县。
隋炀帝二年(公元582年),枣强县恢复为现在的旧县村。开三年(公元583年),昌乐县废为冀州,枣强属之。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郡改周,新都郡复冀州,枣强属之。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有州级以上道路,枣强属河北冀州。
宋代枣强属冀州,河北东路。
金天会四年(公元1126年)县城被洪水冲毁,十年(公元1132年)从老县城迁至刘妈村,即现在的县城,仍属冀州,河北东路河间府。
元代枣强属冀州,镇定之路,苏正廉访雁南河北之秘书。历三年(公元1330),镇定路改为中书省。
明代道改府,枣强属冀州,北直隶(首都)实府。
清代改外交部为省,北直隶改为直隶省,冀州亦为直隶府。枣强县、新河县、南宫县、武义县和衡水县都属于直隶地区。
民国元年(1912),清制仍受打击,枣强县隶属直隶省(首府为天津)和河北省直隶州。民国年间(1913),直隶各废州、州全部改称县,各县直属省。很快,各省分成渤海、范阳、冀南、口北四个观察员。民国二年(1914),四观察使改为四路,枣强郡属大明路。民国16年(1928)6月,直隶省改称河北省,道路废弃,改为省县两级制,各县直属省。1935年试行省区县三级制,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监察区域。民国二十五年(1937)三月,划分为17巡检区,枣强县属14巡检区。民国二十六年(1938)八月,中国* * *产党领导的枣强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隶属冀南执行主任公署第三专员公署。民国二十八年(1940)夏,枣强分枣南、枣北两县。民国三十一年(1943)秋,为纪念在西江关村抗击日伪战斗中牺牲的济南军区第五师师长、副师长陈,枣北县更名为县。民国三十三年(1945),枣南、枣北两县合并为枣强县,隶属晋冀鲁豫边区人民政府济南行政公署第五机构。民国三十六年(1948)九月,华北行政区成立,枣强县属华北行政区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