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隋唐音乐活动,史书中的音乐史成就
1.隋书音乐史的成就
《隋书史》的修定本着“详加研究,吸收旧闻”的原则,使该书材料丰富,史学理论准确。有关隋书文化、学术和法律法规的信息是由熟悉这些专门知识的人撰写的,它具有可靠和准确的特点。《隋书十录》30卷,《礼仪录》7卷,《音乐录》3卷,《律录》3卷。这三部与音乐历史相关的记录占据了主要位置,反映了编者对音乐文化学术方面的重视。
《礼记》系统地记载了梁、陈、齐、周尤其是隋朝的礼仪制度,记载了隋朝宫廷中多次宣和对音乐的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隋朝统一全国后的“礼乐制度”和创作雅乐的活动。这种突出的历史意识是中原与外域、汉族与少数民族在音乐和舞蹈方面各种交流的综合反映。
《乐记》第一卷简要记述了从传说时代及上古三代、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代的乐舞事件,基本上是一部以汉族为主体的音乐史的记录,其中突出的思想是以史为鉴。
《乐记》中卷基本上是对北朝政权宫廷雅俗音乐活动的历史记述,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各种音乐活动、音乐制度和音乐规律对“汉化”这一特殊音乐历史现象的反映和冲突。对宫廷音乐事件和活动的具体、生动的记录,反映了重视音乐事件和民众音乐活动的音乐史观,也是其历史管理的特色。特别是《隋朝二年宫廷音乐讨论录》,为今人研究中国音乐史和中外音乐交流史保存了极为重要的音乐史料,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乐记二卷》基本上是对隋代音乐的来源、前代音乐的演变、雅乐制度和宫廷乐舞的记载,具有断代史的性质。这部编年史不仅记录了隋代音乐的音乐体系和作品,而且用相当大的篇幅记录了它与前代音乐的传承关系,体现了重视其历史传统的音乐史观念。这也是因为历史学家有很强的音乐史学意识。《隋初七曲》、《隋大业九曲》的介绍,重点介绍了这些乐舞的历史流传情况,为现代人了解这些乐舞何时传入中原提供了难得的音乐史料。
《隋书律令历》这本书讲述了律、度、量、衡,记载了历代的度量衡和性情。有些材料取自前人,如蔡子元、俞朴明的乐谱、梁的《钟》、的《钟》。
由此可见,《隋书乐志》的写作本身就具有相当鲜明的音乐史写作特征。从其历史书写的特点来看,在整体结构上形成了两条线索:传统音乐(如第一卷)和外来音乐(如中卷);在历史记载中,它还形成了两个方面:前代音乐和当代(隋)音乐。它所展示的是一种比较新颖的音乐史写作结构。此外,在《隋书列传》中,还有丰富而珍贵的音乐史料(如《万宝常列传》中对音乐家及其成就和各种音乐活动的记载)。
2.《旧唐书》的音乐史学成就。
《旧唐书》的撰写是五代时期最重要的历史活动,史料主要来源于唐政府积累的《皇帝实录》和《当朝国史》。《旧唐志》共三十卷,其中《乐记》四卷。乐记作品分章论述礼仪乐和宴乐。《音乐一》以礼仪音乐为主。首先从历时的角度谈礼仪音乐在历史上的变迁,涉及雅俗话题,介绍了唐代的雅乐活动和太常所用的乐舞。其中,对一些宫廷所教的音乐歌舞活动,从具体日期、地点、活动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描述。音乐二侧重于盛宴和享受音乐。首先,介绍创作(时间、人物等)。)和表演形式(乐器、舞蹈器材等。)八部里部和佐藤各一部。然后根据传统的音乐(如清代音乐)、秦汉旧乐混合的音乐(如西凉音乐)、东夷的音乐(朝鲜音乐、百济音乐)、南蛮的音乐(府南音乐、天竺音乐、郭喜安音乐)、西戎的音乐(高昌音乐、龟兹音乐、疏勒音乐、郭康音乐、安国音乐)。本文还解释了《隋九首》到《唐十首》所包含的音乐类型的变化。从音乐史著作的角度来看,对《清乐三十七首》的生成年代和内容有详细的“解释”,可以看作是对古代曲解性质的记录。对四方乐毅的描述包括对所用乐器的描述,是研究当时乐队安排的重要史料。此外,本文对“八音”的描述不仅介绍了形制,还说明了乐器的起源,具有乐器简史的意义。《乐记》还详细记录了唐代的庙堂音乐。顺便提一下,《旧唐书》列传(如《祖孙潇列传》、《吕才列传》)中对一些乐师的描写也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旧唐音乐志》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历史感强,无论描写什么样的音乐,都尽可能详细地记述其历史沿革;第三,关注历史上唐朝与西域及其他地方的音乐交流,非常关注这种交流和传播对唐朝音乐的影响(比如西凉音乐有中外音乐因素的解释,龟兹音乐夹杂在破阵音乐中的解释等。),反映出《旧唐曲》的编写者更注重唐代音乐广泛吸收外来音乐的历史特点,努力书写音乐史。这些可以说是《旧唐书·乐记》音乐史写作的重要而突出的学术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