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瓦解分而治之的案例?
比如隋朝曾经面临突厥的严重威胁,但是突厥各部之间的矛盾错综复杂。正所谓“况且渠帅,其数五,昆明季长,父叔猜中。”于是隋文帝隋文帝就利用突厥各部分裂的局面,采用常的“远交近攻,留强并弱”的建议,在突厥各部落间施放阴谋,收买或威胁,大肆瓦解,从而在避免大规模用兵的同时,成功地将突厥纳入朝贡体系。初唐地缘政治的重心也是突厥汗国。在与突厥人的斗争中,为了击败对手,灵活运用地缘战略,唐朝多次对其进行分裂。首先,它与西突厥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以平衡东突厥,然后,它利用东突厥复杂的民族构成和各部之间的矛盾来分化他们。唐朝之所以在建国十年之内一举消灭东亚霸主突厥,是因为唐太宗下大力气使强兵富强,但主要还是利用了突厥内乱和反突厥民族的力量。明朝“分而治之”政策的主要内容是防止游牧* * *同构的出现。面对蒙古高原上崛起的三大势力,即瓦拉(又称漠西蒙古)、鞑靼(又称漠北蒙古或东蒙古)和乌梁哈,明朝并没有以武力征服整个蒙古高原为主要方式,而是着力于破坏部落之间的联盟和任何一方统一蒙古各部的努力,从而使其相互对立,维持分裂状态,以实现北方边疆的稳定,解除其对中原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