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的历史演变
明清之际,和平区还是一片荒地。罗斯柴尔德圈南端的沼泽地和十里码头附近只有几户人家,人口在100人左右。
17世纪中叶,和平区北部建有西宝塔、黄庙等寺庙,并建有永成、永元等烹饪作坊。
到19年底,中部地区开始发展,形成七八个村,从三五户到二三十户不等。
清玄宗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后,侵略者将这片良田变成了“两处”。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沙俄以“协办东省铁路”为名,胁迫清政府将和平区以西10700亩土地划为“铁路用地”,划归其管辖。
光绪三十一年(1905),日俄在沈阳交战。日本无视中国主权,以接受战利品的名义接管南满铁路,将“铁路用地”面积扩大到13551亩,并改名为“南满铁路附属用地”。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将和平区东部“商埠地”变为外国列强设厂经商、输出资本、垄断市场的“国际市场”。
辛亥革命后,和平区的建设已初具规模。
民国二十年(1931)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策划了“三区”,意图永久占领大和民族。自1938起,设立“大和”、“浮山”、“朝日”区域。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二日和平区解放。
1952成立解放桥街道办事处,1954更名为街道,1960与劝业场街道合并,组建劝业场公社,1963恢复解放桥街道。
1956变更为和平区。
1958原新华区合并。
1959年2月24日,市人民委员会撤销北市区、石楠区、北关区建制,合并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