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隐瞒原因,把入院出院的病历写成摔伤,可以做法医鉴定吗?

被打伤,我隐瞒了原因,入院出院病历写的是摔伤,没法做法医鉴定。

不可以,病历必须要改,法医有必要查看伤情史。没有受伤史,也没有受伤结果。即使法医漏掉了,或者善意的忽略了,一旦对方漏掉了,也可以立即推翻鉴定结论。那时候改病历就几乎没有效果了。

如果受伤了,建议及时报警。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含轻微伤)的,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其他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旷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百八十条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确定相同数额的死亡赔偿金。第一百八十一条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是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继承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向被侵权人要求赔偿,但被侵权人已经支付费用的除外。第一百八十二条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给予赔偿;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侵权人与被侵权人未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百八十三条侵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对象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