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1,春秋战国:掌管文史书籍的御史,监督职能明显。魏的编纂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法经》。
2.秦朝:帝国史官设在中央,帝国政府为其官职;皇帝派御史到郡县,称他为“御史”。
3.汉代:设立了御史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的监察机构。汉武帝时期,天下分为十三监区,地方政府由刺史代皇帝监管。
4.魏晋南北朝:御史台成为皇帝领导的独立监察机构,谏议监察得到发展。
5.隋朝:中央监察机关仍是御史台,主管出城检查。
6.唐朝:御史台分为太原、滇园、茶园三个院落。它形成了两个系统:监察机构和劝谏机构。
7.宋朝:监察官与谏官合二为一,弹劾制广泛推行,让台湾谏官“风闻事”。
8.元朝:全国分为22个监区,每个监区设驻防使,监督所属各地区的地方官员。
9.明朝:御史台改为都察院。设六部,监督六部官员,给皇帝出主意。
10,清朝:继明朝之后,仍有监察院,以御史为主官。雍正时期,六科合并为监察院,实现监察权的统一。
扩展数据: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很早。中国古代封建国家建立国家监察制度,监督政府官员,为国家和皇帝的利益服务,维护现有的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和法制的统一,参与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判活动,是我国古代监察机构和官员的主要职责。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监察制度在维护国家纪律、协调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平衡、匡正官恶、怨天尤人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在古代,一些监督者不畏强暴,他们的正直也为百姓所称道。如唐代颜真卿在监制谏议时,“五原不义狱,久不决,真诚,立而辩之,天方旱,狱必雨。县里人管它叫“御雨”。
监督御史的官职素质不高,最高检只是一个品,而且只在元朝才有。因为巡抚是皇帝的耳目,地位卑微,权力很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古代监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