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识别技术是谁发明的?
指纹是手指皮肤上特有的图案,由皮肤上凸起的纹路组成。这些隆起线的起点、终点、分叉和组合称为细节特征点。脊线的细节有无数种排列方式,所以每个人的指纹甚至一个指纹的每一条脊线都是独一无二的。中国是公认的指纹应用发源地。秦简《睡虎地》有盗窃案现场“六笔”的记载。根据现有的史料,手印的使用始于唐代。合同上的红手印被视为鉴定个人身份的重要依据。到了宋代,指纹已被用于刑事诉讼。
在西方,英国医生亨利·福尔兹(Henry foulds)第一个提出对罪犯进行指纹鉴定。1880年,英国《自然》杂志发表了他的这封信,信中说“当带血的指纹在污垢、杯子和其他东西上留下痕迹时,它们可以导致证明罪犯身份的科学方法”。英国科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在前人的基础上开创了指纹分类编码技术,并于1982年发表了专著《指纹》。其中,有三个重要结论:
(1)指纹终身不变;
(2)指纹可以识别;
(3)指纹可以分类。
J . Busettic受Galton在1892中的研究启发,创造了一套实用的指纹分类方法。他在《人类学导论及指纹术的使用》一书中详细介绍了指纹术的优势,这使得阿根廷警方在1896年在世界上率先使用了指纹术。此后,现代指纹技术开始在世界警察中流行,并最终取代了流行的Betillon人体测量学(结合人体测量学;特征描述和照片来识别罪犯)。
一百多年来,指纹一直被认为是区分不同人的可靠手段。在计算机时代,自动指纹识别系统在刑事鉴定中的应用更加广泛。在门禁系统的设计中,使用指纹作为身份识别的技术是在大约1972之后才真正被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