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扎镇的历史沿革
明朝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朱元璋派南征将军傅友德率三十万大军从湖南到贵州、云南,消灭元朝残余势力后,为巩固地方政权,防止少数民族叛乱,于洪武十六年在黄草坝设立黄平营。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布雄营、蓬扎营成立,均为普安府十二营营长的官司之一。明洪武十九年(1386),立营长官司于荔浦庵(12)。
清朝开国之初,因汛期而被褒扬。康熙四十六年(1707)驻乾宗,嘉庆三年(1798)设兴义郡,改兴义府,加巡检司分而治之。清宣彤三年(1911),朝廷设巡检司。为了削弱地方势力,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归本”。因为彭扎地处三省交界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云贵地方巡抚鄂尔泰建议朝廷派重兵到蓬扎,既能控制贵州,又能威慑云南、广西。清廷迅速作出安排,在蓬扎驻军365,438+00人,下辖蓬扎、白云、法眼、标战、格上、鲁布革、帝江、马别(今马岭)、丁晓,带部队为三品游击队(类似于现在的少将级别)。同时设立行政检查部,管理地方事务。10多年后,清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蓬扎开始修建石城,五年后竣工。彭扎城周长三里三分,高一尺。周围建有六座堡垒,开有四座城门,分别命名为“燕谷”、“府城”、“平秩”、“应恩”。1978,原彭扎区辖铁厂公社、彭扎公社、法蒙公社、长湾公社、法玉公社、凌顶公社、马洋公社。1984因机构变动,原彭扎区辖彭扎镇、铁厂乡、法蒙乡、长湾乡、法峪乡、东里乡、马洋乡。1992建设、合并、撤并后,原彭扎区(辖彭扎镇、铁厂乡、法蒙乡、长湾乡、法玉乡、霸陵乡、马洋乡)变更为彭扎镇,辖法蒙镇、彭扎镇、铁厂乡、马洋乡4个办事处,22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
2007年,考虑到经济发展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优势,综合考虑历史沿革、区域位置、城镇规划、水系、道路、学校、风俗习惯等因素,经过村级整合,全镇辖1个社区、10个行政村(彭闸社区、草子湾村、大石厂村、多坎村、小寨村、平瓦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