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对天文学的认识

历法与天文学的发展密切相关。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天文学的国家之一,也是最早拥有历法的国家之一。早在5000年前,中国就有农历,每年持续366天。商朝时期(公元前1600年~公元前1066年),专门有官员掌管天文历法。当时采用阴阳历,闰月放在岁末,称为“三月”。西周时期(公元前1066年~公元前771年),天文学家用圭表测量日影,确定了冬季至日、夏季至日和一年二十四节气,用以指导农业生产。

西汉时(公元前206年-公元23年),汉武帝下令官员在古代历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一种新的历法——《太初历》(完成于公元前65438年+004年),沿用了200多年。东汉初年(公元25年-公元220年),国家也制定了季历。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20年~公元518年),祖冲之制定了《大明历》,其中首次计算岁差,一年的持续时间为365.2428天,与现在的精确测算只差52秒。

到了唐代(公元618 ~ 907年),著名天文学家和尚一行经过几年的测算,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全面、最详细的历书——大衍历。全书共分七部分,包括:新月和月亮的计算方法,二十四节气和昼夜长短的计算方法,太阳和月亮的运动,五大行星的运动,七十二四季和六十四卦,以及日月食的预测。这个历法对中国历史上有很大的影响。在明末采用西欧方法编制日历之前,所有以前的日历修订都是仿照其结构进行的。

北宋时期(960-1127),沈括制定了以时令节日为基础的十二节假日历法,废除了闰月,与现行公历保持一致。元代(1279 ~ 1368)郭守敬在实际观测的基础上,吸收前人的经验,加上自己的想法,编出了中国最好的历法《计时历》。废除了商代日本的积年法,建立了求异法和孤矢切圆法,准确而圆满地解决了古代历法中的四大问题,即设置新月、安排闺月、安排二十四节气、预测月食的日期、时间和情况。

从明朝万历年间(公元1368 ~公元1644),西学传入中国历法。清朝顺治初年(公元1644 ~公元191),德国传教士汤若望等人编制了《宪法历》。1912年,中国开始使用阳历,但同时使用阴历,其本质仍是宪历。

在古代,人们认为宇宙中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主宰,称为“帝”或“神”。在古代文学中,天与帝往往成为同义词。自然现象都有其人格化的主人,如风师称之为飞廉,雨师称之为屏云,云师称之为盛世,日皇称之为和,月皇称之为望舒。(这些名字主要用作古诗词、赋中的词语。)可以删除,因为《黄帝内经》用“红龙”、“xi合”、“王术”来论述自然气候变化对人体的影响。

出于农耕民族掌握四季变化的需要,古人对天象的观测非常勤奋。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就有一些关于星名、日食和月食的记录。《尚书》、《诗经》、《春秋》、《左传》、《国语》、《尔雅》等书对星辰有很多描述,也有丰富的天文记录。史书记载有《天官书》、《尔雅》。

古代人的天文知识不仅丰富,而且非常普及。明末顾严武在《日知录》中说:“凡知天文者,三代以上。”七月流火”,农夫之言也家有三星”,女之语也。《月尾离》也是一部守卒之作。龙尾满幸福”,这也是给孩子听的谣言。后世学者,问而不知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