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排除法
1.商标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并签订书面协议。其法律意义在于,即使是商标注册人本人也不能再使用这种许可。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被许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维权。这种权利保护直接来源于法律,不再需要许可人的授权;
2.商标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不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其法律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这种许可只供原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人双方使用,不包括第三方使用。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被许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维权,不起诉;
3.商标一般许可,即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没有数量限制。其法律意义在于,这种许可在市场上可能有多个用户。如果发现商标侵权,必须得到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才能起诉。
商标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并签订书面协议。其法律意义在于:
1.甚至商标注册人也不能再使用这种许可。
2.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被许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维权。这种权利保护直接来源于法律,不再需要许可方的授权。
商标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不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其法律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
1.本许可证仅供原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人双方使用,不包括第三方使用。
2.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被许可人不起诉,被许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维权。
商标一般许可:商标注册人将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没有数量限制。其法律意义在于:
1.该许可证在市场上可能有多个用户。
2.如果发现商标侵权,起诉前必须得到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
综上所述,商标许可可以分为三种,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一般许可。各类法律含义差别很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