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的总人数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外交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外交事务的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其他政府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外交事务。【1】其前身是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成立于1949年6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每年定期对外开放,平均每年两次。周恩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外交部部长。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外交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外交事务的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其他政府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外交事务。外交部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办公楼每年定期对外开放,平均每年两次。
功能
根据官方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外交部的主要职能是: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方针和国家对外政策。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
调查研究国际形势和各国情况,及时掌握重大动向,为中央制定外交战略、方针和政策提出政策建议。
外交的本质定义
游戏圣经的哲学告诉我们外交的本质定义。外交不是交易,外交不是科学,外交的博弈结果是在双方第三空的空间里徘徊的一课。
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的外交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代表国家和政府处理外交事务,承担党和国家与外国的外交交往。
(二)调查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分析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领域外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外交战略、方针和政策提出建议。
(三)按照总体外交布局,负责与有关单位就外经贸、经援、文化、军援、军贸、侨务、教育、科技、对外宣传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提出建议。
(四)起草外交工作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划。
(五)在联合国等多边领域处理全球和地区安全以及政治、经济、人权、社会、难民等外交事务。
(六)负责国际军控、裁军、防扩散等领域工作,研究国际安全问题,组织军控相关条约和协定谈判。
(七)负责处理国家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国际司法合作事宜,处理或参与涉及国家和政府的重大涉外法律案件,协助审查涉外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协调我国履行国际公约和协定。
(八)牵头或参与制定陆地和海洋边界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海洋对外工作,组织勘界、勘界、联检相关管理工作,处理相关涉外案件,承担海洋划界、共同开发等相关外交谈判。
(九)发布重要外交活动信息,阐述外交政策,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新闻工作,组织公共外交活动,负责外国驻华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事务。
(十)负责国家对外礼仪和仪式事务,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负责驻华外交机构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
(十一)负责领事工作。管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领事机构;负责侨务工作;处理和参与国内涉外案件的对外谈判;负责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指导驻外外交机构办理领事保护与协助案件,发布领事保护与协助预警信息。
(十二)负责协调处置涉及我境外突发事件,保护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境内涉外突发事件。
(十三)依法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外交和领事事务,处理涉台涉外事务。
(十四)指导和协调地方和国务院部门的外事工作,审议地方和国务院单位的重要外事规定并上报国务院外事指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大外事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十五)处理和协调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六)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外交文件和公文翻译。
(十七)领导驻外外交机构和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办事处的工作,负责驻外外交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驻外外交机构和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办事处的信息化、财务和建设,负责驻华外交机构房产使用管理。
(十八)主持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负责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外事工作。
(十九)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1949 65438+10月-1966年初,外交部街30号。
东交民巷30号65438+早0966-65438+早0970。
65438+早0970-65438+9月0997,朝阳门大街225号。
1997年9月-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1997年9月建成,每年定期对外开放,平均每年两次。
历任部长
第一任外交部长:周恩来(1949至1958)。
第二外交部长:陈毅(1958转1972)。
第三任外交部长:姬鹏飞(1972至1974)。
第四任外交部长:乔(1974 165438+十月至1976 65438+二月)。
第五任外交部长:黄华(1976 65438+2月至1982 165438+10月)
第六任外交部长:吴(1982 165438+10月至65438+4月0988)。
第七任外交部长:钱其琛(4月1988至3月1998)。
第八任外交部长:唐家璇(2003年3月至2003年3月)
第九任外交部长:李肇星(2003年3月-2007年4月27日)
第十任外交部长:杨洁篪(2007年4月27日至2013)。
第十一任外交部长:王毅(2013年3月)。
驻外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外机构:亚洲司、西亚北非司、非洲司、欧亚司、欧洲司、北美大洋洲司、拉美加勒比司。
截至2005年6月38+10月底,已有166个国家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有236个驻外外交机构:
有159个大使馆,56个总领事馆,3个领事馆和1个领事办公室,还有许多常驻国际机构的代表团和办事处。
此外,外交部还分别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了特派员公署。
大使馆:一个国家在有外交关系的国家首都的常驻外交代表机构。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三条第一款,其基本职能包括:在接受国代表派遣国;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我们的接收国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与接收国政府谈判;通过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的情况和发展,并向派遣国政府报告;促进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
领事机构:经他国政府同意,或根据与他国政府达成的协议,派驻他国特定城市,在一定区域内履行领事职责的政府代表机构。根据各国习惯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机构四个级别。
人员构成
大使、部长、公使衔参赞、参赞、一秘、二秘、三秘和随员。
大使:一个国家在另一个国家或国际组织中最高级别的外交代表。由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国家元首派出,通常授予特命全权大使称号。
根据2003年6月5438+3月31的统计,外交部共有4500名公务员,其中女性公务员约1,350人,占总人数的30%。35岁以下公务员约2000人,占总人数的44%;高级外交官(参赞以上职级)约800人,占总人数的18%。
临时代办:常驻使馆馆长因回国报到、休假等原因不在,或因故(如长期住院)不能料理事物时,应指定临时代表主持馆务,代理馆长职务。原则上,任何外交官都可以被任命为代办,但一般是大使馆中负责政府事务的最高级别外交官享有优先权。
外交部各司局公务员人数变动情况(不含驻外机构):
1949 248人
1964 1201人
1989 2034人
1998 1512人
2003年为22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