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的历史发展和基本特征
京剧的历史发展
自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起,原本在南方演出的三清、四喜、春台、和春,
四个回族班相继进京。他们与湖北的艺人合作,接受了昆曲、秦腔的一些剧目、曲调和表演方法,吸收了一些当地的民间曲调。通过不断的交流和融合,最终形成了京剧。京剧形成后,开始在清廷迅速发展,直至民国时期获得空前繁荣。它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出,成为介绍和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以北京为中心分布在中国各地。
京剧的基本特征
京剧的舞台艺术经过无数艺术家长期的舞台实践,形成了一套规范的、标准化的节目,在文学、表演、音乐、唱腔、锣鼓、化妆、脸谱等方面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作为一种创造舞台形象的艺术手段,非常丰富,用法也非常严格。如果不能掌握这些节目,就不能完成京剧舞台艺术的创作,正如京剧在形成之初就进入宫廷一样,它的发展壮大也不同于地方戏。要求它表现的生活范围更广,塑造的人物类型更多,技巧更全面完整,对其舞台形象的审美要求也更高。当然,同时也弱化了它的民间乡土气息,简单粗暴的风格相对较弱。因此,其表演艺术趋向于虚实结合,最大限度地超越了舞台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从而达到“以形传神,形神兼备”的艺术境界。表演要求精致细腻,无处不在;要求唱腔悠扬委婉,声音充满感情;武功不是靠勇猛取胜,而是靠“武功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