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储备局的历史

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公粮的收储、调度和供应集中在财政部门,粮食购销、运输和市场管理集中在贸易部门。中央贸易部下属的中国粮食公司和中央财政部下属的粮食管理总局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的粮食管理机构和粮食经营机构。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和国务院令的决定》。1952年9月7日,中国粮食公司与粮食总局合并,组成中央人民政府粮食部。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粮食部的工作。1969 9月15日,商务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办公。7月1970,商务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工商总局正式合并,组建商务部。1979年4月27日,中央发出通知,决定重新组建粮食部。1982年2月2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决议,将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粮食部合并,组建商务部。65438年9月至0990年9月,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成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领导小组和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国家粮食储备管理工作。国家粮食储备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商务部管理。1993年3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商务部、物资装备部,成立国内贸易部。将原商务部粮食综合司、粮食购销司、粮食储运局和国家粮食储备局合并,组建新的国家粮食储备局,为国内贸易部管理的国家局。1999 165438+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9]96号文件,决定将国家粮食储备局改组为国家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