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辨析:法律体系与法律的历史类型
1.法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现行的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发现教育和法学研究等。它是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构成的系统。
2.法律体系,根据法律的历史传统和外在特征对法律进行分类。
3.大陆法系是19世纪初以古罗马法和《法国民法典》传统为基础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4.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法为基础的所有国家法律的总称。也称英国法系和普通法系。
5.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是从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引进的现象。
6.法律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意志对法律进行的基本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