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计划-2010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0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相关信息的通知》(师司[2010]15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普通”。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如下:(1)培训对象:2010年进入高中新课改实验的普通高中初年级教师和研究人员,约占13000人。
(2)培养科目: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65,438+03科目。
(3)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概况及课程方案介绍;介绍了课程标准的基本概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各学科主要内容的解释;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的培训;指导学生有效的学习方法;教学评价方法的指导;如何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如何促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第一阶段:经理培训。6月20日前完成。各级管理员将学习管理员工作手册及相关资料,了解远程培训流程,明确培训管理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沟通平台,实时掌握培训动态。
第二阶段:培训师培训(包括班主任、导师、技术人员)。7月11至7月27日,采用省级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介绍培训流程、培训师工作职责、课程内容、课程特点;讲解组织交流、研讨、辅导答疑的方法和技巧,教学教务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简报的内容和编写,与课程专家组交流的形式和方法。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7月28日至8月6日,组织普通高中初年级教师和教研员开展远程培训。每天5小时,总共50小时。培训方法
组织模式:采用班级组织管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组织班级(网上虚拟班),每班不少于30人。教师人数较少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在市(地)跨县(市、区)组织上课,市(地)直属学校在市(地)组织上课。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每个班级有1名班主任和导师。各县(市、区)按学科组织学生到指定培训点集中培训。培训点应配备几个满足网络培训技术要求的多媒体教室和一个可接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会议室。教师参加培训可以打破学校之间的界限,同一学科的教师应该放在同一个班级。每个班要相对固定一个多媒体教室或计算网络教室作为训练点。参训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培训点进行集中在线学习和讨论交流。
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教师观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讨论、专题讨论和网上交流互动。
辅导方式:采取就地讨论、在线交流和专家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当地的研讨会由班主任和导师组织和指导。在线交流在一组学科课程专家的指导下,学生在线交流和讨论话题。课程专家针对学生在学习、讨论、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通过互联网答疑解惑,提供辅导。
对不具备网上学习条件的学员,各地要组织学员到培训点学习,培训点必须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宽带网上学习、集中讨论等必要条件。同时,为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保证他们能够正常参加网上学习交流和研讨。
(2)培训过程
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发布:国家级学科课程专家团队开发课程资源,制作课程光盘,在线发布课程。同时将课程光盘发放到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教师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将光盘发放到各培训点。
学生学习:学生在线学习视频课程(或组织学生在培训场所聚集),学习专题讲座等相关资源,按规定参与在线交流互动,完成作业。培训期间,学员平均每天学习视频课程不少于2小时,每天在线学习、交流、讨论时间不少于3小时。
讨论交流:根据每个单元的学习内容和专家提出的问题,由班主任和导师组织学生交流讨论。导师要及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和点评,并及时总结讨论中反映出的突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反馈给专家。
作业点评:班主任和导师负责督促本班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并进行复习。各学科的课程专家组按照一定的比例对作业进行批改和点评,选出优秀的作业供学生交流。
学习简报:由班主任和导师负责汇总学生在学习讨论中的主要观点,聚焦突出问题,汇报学习动态,总结学习心得和经验,推荐优秀文章,生成班级简报。各学科课程专家组编辑的课程简报,主要是解答学生学习的重点问题,推荐优秀文章和作业,指导和引导学生学习。
专家辅导答疑:学科课程专家组为学员在线答疑。除了利用课程简报和日常跟踪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外,还会组织集中在线讨论或视频答疑,解答本学科学生遇到的* * *问题和典型问题。
考核与总结:学生要参加研讨班,按照培训要求提交作业。通过实训平台建立学生学习档案,记录学生在线学习、在线讨论交流和作业完成情况,为综合评价学生实训效果提供依据。班主任和导师根据学员参加培训的总体情况,对学员的培训成绩进行评价,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考核合格的教师将被记入《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50学时。培训结束后,市(地)、县(市、区)要总结经验,及时撰写项目培训总结报告。(1)教育部师范司、基础教育二司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并组织专家对培训课程和培训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项目的具体工作。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化的在线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服务和技术支持。具体任务如下: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新思维网负责物理、化学、生物;百年庶人远程教育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二)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培训项目实施的统筹规划和管理。由省教育厅师范处、基础教育处牵头,国培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处,本项目执行机构设在贵州师范大学,具体实施项目培训。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协调管理远程培训工作,组织培训师前期培训和学科教师远程培训;指导各市(州)做好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培训项目的总结;组织学员培训结业证书的打印。同时,省教育厅师范处、基础教育厅、省教育厅、省电化教育厅等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培训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各市(州、地)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远程培训项目”。制定本地区训练工作规范、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协调跨县(市、区)班级组织,遴选班主任和导师;及时提交导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学员、排课统计、项目学校等信息。给省级项目执行机构;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准备和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保证远程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县(市、区)应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本县(市、区)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定管理员和培训点,选择班主任、导师和技术人员;统计本县(市、区)学校教师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导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学员、排课统计、项目学校等信息;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和注册,审核学生注册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培训顺利实施;及时向上级报告培训中的重大问题。
(五)项目学校负责组织2010进入课改的一年级学科教师按要求参加项目培训,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精心挑选和推荐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担任培训项目的导师和班主任;监督学员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6)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团队,同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培训流程,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省级管理员:负责全省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监督和管理市(地)项目的实施;汇总全省培训信息,按要求报送国家培训项目办公室。
市级管理员:每个市(州、地)至少配备1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管理团队。负责组织和协调当地高中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汇总本地培训信息,按要求提交给省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县(市、区)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并提交培训总结。
县级管理员:每个县(市、区)至少要配备1名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县(市、区)高中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培训日程和任务完成相关工作,设置班级,分配导师和班主任;汇总本县(市、区)培训信息,按要求提交市级管理员;指导地方培训点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培训师团队(教学导师、班主任、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的问题;协助班主任和教学辅导员做简报;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并提交本县(市、区)的培训总结。
(七)教学指导、班级管理和技术支持。
学科课程专家组:培训指导导师;组织教学、在线讨论、答疑;抽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点评学生的文章;整理问题,总结经验;发布课程简报;培训结束后写一份学科总结。
班主任:确保本班学生完成注册;组织和管理班级学习活动;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记录他们参与学习活动的情况;督促未能跟进的学生;检查审计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反馈相关信息;交流学习中的情况和问题;写一份班级工作总结。
导师:负责班级的学习指导,组织带领学生讨论;点评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研究简报;整理问题总结经验,与学科专家组沟通;协助班主任写班级工作总结。
技术人员:各培训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做好培训的技术准备,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与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密切合作,为远程培训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解决学生注册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
项目办为培训提供的“国家培训计划”,管理人员工作手册、技术人员工作手册、教学团队工作手册、学习者学习指导手册等文件可从项目办网站或各服务平台下载,以指导地方工作,进一步落实培训项目的相关要求。省教育厅负责对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对全省培训项目进行总结。在项目总结阶段,将评选表彰优秀项目组织者、优秀项目组织者、优秀管理者、优秀导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等奖项。有关评估事宜将另行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并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将培训总结和推荐材料报送贵州师范大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向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培训总结和评估推荐材料。
相关数据(如学生在线时间、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讨论情况等。总结和评估工作所需的)由网络平台服务单位提供。(一)各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工作,将此项工程纳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总体工作计划和部署。处理好与教材培训等相关培训工作的关系,在地方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要重视培训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培训的动员工作,提高参训人员的参与积极性。要做好本地培训的组织、管理和监控工作,加强培训的组织,精心挑选管理人员,责任到人,确保人员到位、联系方式到位、工作责任和监管到位。要重视和发挥地方教育信息网络的作用,积极与国家网络平台合作,确保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市(地)、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工作。选择有能力、有责任心、有操作性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担任导师和班主任。加强培训过程中班主任和导师工作的监督管理。要从各方面给予班主任、导师全力支持和保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市(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质量的监控和保障。通过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对各培训点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检查和监督。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培训信息公报,以便在培训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课程资源、班级管理、教学辅导答疑、技术支持服务等各个环节落实到位,确保培训质量。
教育部将在培训过程中组织检查,通过培训过程监控、效果评估等方式和手段,对各级专家、技术支持服务和培训机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技术支持。做好技术保障方案和训练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要保证课程资源分配到位,保证网络传输中断时教师能收到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