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超额收益算法
超额收益法是以重组企业的超额收益为基础评估企业商誉的方法。这种方法体现了“商誉是根据企业的超额收益而存在”的本质,因此在理论上是一种科学合理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种方法:
1.超额收益倍数法
超额收益倍数法以超额收益的一定倍数作为企业商誉的评估值。该方法的具体应用步骤如下:首先确定企业所处行业的正常收益率,可以用行业平均收益率来表示,根据重组企业的总资产计算正常收益率。其次,根据企业过去3 ~ 5年的盈利能力,计算出企业的盈利水平。企业的利润水平减去正常收益就是超额收益。最后,根据评估师的经验,在全体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确定超额收益的倍数,评估计算商誉的价值。
超额收益倍数法的计算方法简单,但人为因素太重,影响了其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在重组商誉的评估中,经常作为一个篮子计算,而不是一种评估方法。
2.超额收益资本化方法
超额收益资本化方法的基本思想是超额收益是商誉创造的利益。根据一般的资本收益率,需要多少资产才能创造这种效益,以及相应地确定商誉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g = (I-RC)/I,其中:g-商誉价值I-预期年收益R-行业资本平均收益率C-企业资本I-资本化率超额收益资本化法是基于重组企业未来几年的收益水平足以代表企业存续期间的收益水平,因此,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那些已进入成熟期,在可预见的年份内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的改制企业。
3.超额收益的现值法
超额收益现值法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对企业商誉这一无形资产的重组,未来能给企业带来多少超额收益,并将这些超额收益按照一定的资本收益率折算成现值,从而对商誉进行评估。这种方法的步骤是:首先,合理确定重组企业超额收益的剩余经济寿命。其次,确定剩余经济寿命期间的超额收益。最后评估确定商誉价值,确定合理的折现率。企业剩余经济寿命期内预期超额收益的折现金额之和为企业商誉的评估值。
超额收益现值法反映了企业的超额收益不可能永远存在的客观事实。当重组企业的超额收益只能维持有限的一年时,用这种方法评估商誉的价值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