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何时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

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并开发了南海诸岛的岛礁,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对相关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早在秦汉时期,中国先民就已经在南海从事航海、贸易和渔业生产活动。南海诸岛在唐代就被纳入中国的版图。在明朝,南海也被纳入行政管辖范围,并派官员进行检查。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人和法国人来到这里进行经济开发活动。当时,中国政府提出了交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入侵了南海的岛屿。战后,中国政府派军舰和官员将它们收回,并将南海划归广东管辖。在国际法上,这种行为是行使主权的表现。当时周边国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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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失败后,根据1842年清政府签订的《南京条约》,中国将香港割让给英国。1885和1886根据中法和中英条约,越南和缅甸分别成为法国和英国的殖民地。

南海海岸的政治版图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中国不再是南海沿岸国家的宗主国和强国,而是成为西方殖民国家企图瓜分的对象,由此带来了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主权争议。

随着亚太地区战略和经济地位的上升,南海诸岛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1956,南越西贡政权派海军占领南沙群岛,侵占西沙。到1974年西沙海战,西贡的南越军队被中国海军赶出了西沙。65438年至0975年,越南非法侵占南沙群岛部分岛屿,对西沙和南沙群岛提出领土要求。在南海的岛屿争端中,越中两国对南沙群岛的争端最为激烈。